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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口出租合同样本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西二区15号楼商服门前广场档口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凭期限及期约定:
〔1〕一个夏季: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体以物业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2〕面点租金人民币共计两万八千元〔预付一万四千元,剩余租金一万四千元____月1号付清〕
〔3〕租凭期内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档口修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备注〔不包括个人有意损坏〕如有同例由乙方支付修理费用。
〔4〕租用期内,乙方服从市场管理,听从甲方指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扰民及经营有烟烧烤。
二、租用期内,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档口使用权,乙方必需承当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档口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档口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须将档口租金一次付清,期间不得退租;
〔4〕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用,甲方须将费用帐单交于乙方;
〔5〕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需确保乙方的居住使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档口转租〔卖〕给任何等三者,或在租凭期内房租加价。
〔6〕在租凭期内,乙方应坚持四周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档口设施,假设人为损坏的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于修复。
三、甲方负责协调相关事宜确保乙方在承租期内正常经营,如甲方义务范围内,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提前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不予其它损失赔偿。
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 :联系 :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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