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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条例
为加强宿舍管理,创造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培养文明的生活习惯,为确认每位同学以了解有关规定、制度如下:
1、本人已阅读并了解《运城学院学生手册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离开宿舍时及时拔掉充电器等电器插头,不出现空载行为,如若被查空载,则按学生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并作检讨1500字;
3、离开宿舍时清理宿舍垃圾,保障宿舍卫生整洁,若宿舍卫生检查不达标,则本宿舍负责一周本专业的垃圾清理工作,由班长负责监督,并全宿舍作检讨各1500字;
4、坚决不在宿舍吸烟酗酒,如若查住宿舍存在烟头,打火机,酒瓶等严禁物品,则按学生处规定,给予该生记过处分,并作检讨3000字;
5、坚决不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即由生活部保管至大四毕业,且给予记过处分,并检讨3000字。本人已阅读并且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签字:
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 患有传染病者。
2. 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
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0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 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 留宿亲友者。
3.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 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 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 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
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登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
行废止。本制度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的更正文件不相符的,以国家的规定和公司的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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