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通用版本 合同编号 _ 签订日期 _ 签证编号 _ 必须方: 供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1,质量标准: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 4,结算方式及限期:_ 5,其它: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必须方仍必须要的,应按数补交,不必须要的,可以退货,并承当天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方同意收货的,依据供方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必须方不同意收货,同意退货。 (3)其它:_必须方经济责任: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供方造成损失,应给付供方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按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当天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供必须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实,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年 月 日 必须方(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