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贷款质押合同(用于公路收费权质押).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203165 上传时间:2025-04-2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6.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贷款质押合同(用于公路收费权质押).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贷款质押合同(用于公路收费权质押).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贷款质押合同〔用于公路收费权质押〕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 为确保借款人_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检察,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押的标的 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 第二条质押的期限 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第三条担保的范围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执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__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 〔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公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状况,对单笔资金支用数额超过_________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状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配合。 〔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 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 〔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_______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_______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3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公路收费权专用账户。 〔六〕甲方确保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条的约定实现质权。 第五条保险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妥公路的工程建设保险; 〔二〕在本合同项下公路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公路财产保险。 第六条担保的补足 如果公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减少,以致于公路收费权不够以为主合同提供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够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第七条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有权管理部门办妥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所必须费用由甲方承当; 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收执。 第八条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确保质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保质押公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公路收费权出售、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分;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进行承包、租赁、兼并、合并、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经营方式变更或产权变动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当或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第九条质权的执行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乙方有权采用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不够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公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 〔二〕如果乙方采用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公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不够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持续向借款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视状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必须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争议或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须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有权管理部门批准甲方经营质押公路的批文〔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