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 安全技术方面的各类工程设计、图纸、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绘制、编制
必须由具备一定实际现场经验的专职技术员担任。
2、 以上图纸、资料必须经具备采矿工程师资格的技术负责人和矿长审批后方
准执行。
3、 所有工程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方案)等编制,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
4、 根据矿井灾害及地质变化情况,技术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有关安
全工程设计及安全措施。
5、 对擅自修改和拒不执行已审批的安全工程设计和安全措施的单位和个人,
矿将严肃追查,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二)
第一条矿井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根据需要配备技术负责人,设置与
安全生产有关的技术管理职能部门,配足安全生产技术人员。
第二条矿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
项目会审等备案制度,应加强日常技术基础工作,严格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
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等工作,发挥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基础
保障作用。
第三条矿井加强安全技术工作,开展技术攻关、自主创新、等工作,解决影
响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提合理化
建议活动。
第四条矿井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适用的安
全科技成果,提升技术支撑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矿井把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纳入人力资源规划,为技术
人才施展才能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提高技术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加强培训学
习,充分调动技术人职工作积极性。
第六条矿井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立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机制,做
到人尽其才,为安全生产提供人才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