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烟花爆竹的安全储存.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99419 上传时间:2025-04-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烟花爆竹的安全储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烟花爆竹的安全储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烟花爆竹的安全储存   烟花爆竹是高危物品,关于烟花爆竹的安全储存,相关法律、规范都有明确的规定。现对烟花爆竹的安全储存,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和实际安全必需要作一些解释,供大家参照。   一、仓库区域规划和外部距离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选址,应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必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制定、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前,必必需依照有关法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计算药量3吨至4吨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3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80米;与国家铁路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40米。   计算药量2吨至3吨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2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5米;与国家铁路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8米。计算药量2吨以下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1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65米;与国家铁路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5米。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烟花爆竹。库区内显然位置应设置车辆限速标志,仓库围墙外侧和库区内显然位置必必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库房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   烟花爆竹储存区与办公区、值班室分开,库房每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米,库房与值班室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米。库区应设置密实围墙,围墙与库房墙脚的最近距离不宜小于5米,高度不宜低于2米,围墙顶部要设置防攀越设施。库房四周25米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林。   三、库房建筑与结构   库房应为单层建筑,平面布置宜为矩形,应采纳砖墙承重,屋盖应采纳轻质易碎结构。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制定防火规范》中规定的建筑物二级耐火等级的各项要求,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C级建筑的耐火等级可为三级。仓库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仓库面积小于150平方米,且长度小于18米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但仓库内任何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仓库应设置双层门且向外平启,不设门槛,门宽不得小于1.2米,有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库房的窗应能开启,通风窗应设置在勒脚处,间隔不大于5米,规格不小于202100毫米,所有窗均应配置铁栅和金属网。   四、安全设施   仓库区域应依据当地消防供水条件,设置高位水池、消防蓄水池或室外消火栓,或利用天然河、塘。消防用水量应不小于每秒15升,延续供水时间应不小于2小时。消防储备水应有平常不被动用和防冻的措施,使用后及时补给。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修理、保养、改换和添置,保证其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库房内一般不设电路和照明装置,如确实必需要,照明灯应为密封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电气设备,严禁在仓库四周架设临时性电气设施。外部线路应采纳铠装电缆埋地敷设或挂设。外部电气线路禁止通过库房上空。仓库防雷措施应符合《建筑防雷制定规范》的各项规定,仓库防雷措施按Ⅰ级制定,中小型爆竹及单个产品装药在40克以下的烟花或礼花弹仓库防雷措施可按Ⅱ级制定,并按有关规定每年定期检测。仓库必必需设置报警 、监控装置,采纳合适的防盗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