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油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
江油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
(第一部分: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级一类考核部门考核表)
序号
项 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要求
评分标准
备 注
1
(一) 伤亡事故操纵目标
(总分50分)
事故死亡人数
18
死亡人数不突破操纵指标
每超操纵目标1人扣2分,每少死亡1人加2分。
以下所有扣分以扣完该项差不多分值为止。操纵目标考核加分不封项。
2
重大事故件数
12
不能发生重大事故
没有发生得差不多分,发生一件扣12分。
重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不得参加评奖。
3
特大事故
20
不能发生特大事故
没有发生得差不多分,发生1件扣20分
特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不得参加评奖。
4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总分50分)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参加市政府、市安委会通知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
5
1、按要求准时参会,组织有关人员准时在指定会场参加会议。
2、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有具体的安排部署。
3、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安委会的部署,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1、要紧或分管领导无故缺席一次扣0.5人。
2、未贯彻会议精神扣1次。
3、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一次扣0.5分。
5
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6
1、全年工作有安排、有总结。
2、时期性工作(春运,安全月、重大节假日、全市安全生立大检查等)有安排、有针对性,有具体方法和措施。
3、要紧领导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预防重特大事故形势分析会议。
1、全年工作无安排扣2分、无总结扣2分。
2、时期性工作无安排扣1分、无总结扣1分。
3、未按规定召开季度分析会一次扣2分。
6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总分50分)
安全生产治理及
责任制落实
6
1、逐级落实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经费、设备、设施差不多保证。
3、安全治理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
4、建立健全差不多的安全治理制度。
1、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3分。
2、安全治理机构没有按规定配齐人员的扣2分。
3、安全工作经费未列入乡镇和部门预算,安全治理机构无差不多办公、办案设备扣3分。
4、乡(镇)安全治理机构、人员、责任、经费不落实扣2分。
5、安全治理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差不多的安全治理制度要紧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警告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治理方法、重特大事故预案、安全生产目标治理及考核奖励制度等。
7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总分50分)
隐患治理与危险源治理
7
1、对辖区内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排查登记并建立工作台帐。
2、重特大事故隐患,有整治打算和措施,整改资金落实并按打算完成。在规定时刻内报市安办备案和验收。
3、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1、未排查登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并建立工作台帐的扣2分。
2、未在规定时刻内上报市级和本级隐患整治项目扣2分。未报隐患整改季报表的一次扣0.5 分。省、绵阳市级和江油市级重大隐患未在规定时刻内整改的一项扣3分,本级隐患未在规定时刻内整改的一项扣1分。
3、未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的,每起扣2分。
8
安全专项治理
6
1、民爆物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危化品、公众集合场所消防安全等十项治理有安排和具体措施,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有实际成效。
2、中小学不得组织学生从事危险性劳动,不得出租学校场地从事危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
3、全面开展安全评判、评估工作,矿山评估率100%,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评估率达90%。
1、专项整治无安排、无措施扣2分。整治不力,成效不行扣3分。
2、有中小学违反规定的扣3分。
3、安全评估、评判率每少5%,每项扣2分。
成效不行是指专项整治的行业企业事故件数和伤亡人数上升。
9
事故上报及处理
5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规定上报。
2、有关领导及部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善后和事故调查。
3、由部门处理的事故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报市安委会备案。
1、未按规定上报一次扣2分。
2、政府领导未赶赴事故现场的扣2分,因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扣2分。
10
(二)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总分50分)
月报、季报和事故统计
5
月报、季报准确及时,建立事故及死亡台帐,季度、半年、全年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迟报一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1分。
2、无台帐或台帐不全扣2分,无事故分析一次扣1次。
月报每月28日前 报市安办,季度(季度末下月5日前),半年(7月5日前),年度(次年1月5日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书面报市安办。
11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
培训工作
6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打算、有布置,并按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和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本地区、本系统特种作业人员、驾驶员、船员等持证上岗。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治理人员开展培训教育。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无打算、无安排扣2分。
2、安全生产月无安排、无实施方案、无总结每项扣1分。
3、未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扣2分。未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治理人员培训扣2分。
4、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发觉1户扣1分。
12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总分50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4
1、安全生产治理职能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2、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者验收;
3、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当年事故查处结案率达95%以上。
1、监督责任不落实,造成责任事故的扣3分,因工作失误引起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每件扣2分。
2、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验收每一项扣1分。
3、当年事故查处结案率未达95%,扣2分。
1、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部扣分。
2、行政审批中有自查并纠正错误的不扣分。
江油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
(第二部分:市级二类考核部门共同考核表、共50分)
序号
项 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要求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1
安全综合治理
5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2、制定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下同)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作规范,并组织落实。
3、要紧领导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预防重特大事故形势分析会议。
1、未及时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的,每次扣4分。
2、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作规范的,扣2分;未组织落实的,扣2分。
3、未按规定召开季度分析会一次扣2分。
2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安委会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参加市政府、市安委会通知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
6
1、按要求准时参加。
2、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有具体的安排部署 。
3、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的部署,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1、要紧或分管领导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2、未贯彻会议精神扣1分。
3、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一次扣0.5分。
3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
培训工作
6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打算、有布置,并按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和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率达100%,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达100%。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无打算、无安排扣2分。
2、安全生产月无安排、无实施方案、无总结每项扣1分。
3、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发觉1人扣0.5分,新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发觉1人扣1分。
应持证上岗而未持证上岗的扣分。
4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6
1、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问题时,应征求相关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的意见。
2、加强对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治理。
3、依法查处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1、应征求而未征求相关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意见的,每发觉1起扣2分;
2、未对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治理的,每起扣2分;
3、对未取得行政审批、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不进行查处的,每起扣2分。
序号
项 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要求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5
安全生产
责任制
5
1、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建立健全差不多的安全治理制度。
1、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3分。
2、安全治理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差不多的安全治理制度要紧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警告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治理方法、重特大事故预案、安全生产目标治理制度等。
6
安全专项整治
5
各部门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1、专项整治无安排、无措施扣2分。
2、整治不力,成效不行扣3分。
3、不按要求配合专项整治的每次扣3分。
成效不行是指导专项整治的行企业重在事故和伤亡人数上升。
7
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
8
1、每年至少组织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并作好工作记录。
2、认真组织排查事故隐患,有整治打算和措施,整改资金落实并按打算完成。
3、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达到100%的监控。
1、每少组织一次检查扣2分,检查无记录或总结每次扣0.5分。
2、未对发觉的隐患进行整改的一处扣2分。
3、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未实施有效监控的一处扣2分。
8
企业安全治理
4
1、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不断改善安全生条件。
2、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1、所属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每个扣1分。
2、未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每发觉一起扣1分。
9
事故报告处理
5
1、发生事故应按规定上报。
2、及进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善后和事故调查。
1、未按规定上报一次扣2分。
2、未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置一次扣3分。
江油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
(第二部分:市级二类考核部门个性考核表)
序号
考核
单位
考核内容
分数
考 核 办 法
1
市
教
体
局
负责教育系统和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确保教学场所和有关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5
教学场地和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起扣2分。
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教学打算。
5
未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打算扣5分。
禁止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0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的,每起扣10分。
禁止学校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10
学校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的,每起扣10分。
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不发生伤亡事故。
20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每重伤1人扣2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扣20分。
2
市
文
化
旅
游
局
负责全市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旅行景区(点)、旅行单位和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其制定安全治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本系统发生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扣2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每起扣20分。未督促旅行景区、市管旅行企事业单位、星级饭店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户扣2分。
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治理,按规定审批、发放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许可证。
10
未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治理工作的,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审批,每起扣5分。
加强对旅行景区、旅行企事业单位和星级饭店的安全检查,保证旅行和住宿设施符合国家规定。
10
不按规定对旅行景区、旅行企业和星级饭店进行治理,旅行、住宿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每起扣3分。
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对专门旅行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和落实旅行安全爱护方案和急救措施。
10
未对专门旅行项目实施检查并督促制定和落实旅行安全爱护方案和急救措施的,每起扣3分。
3
市
卫
生
局
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判审核和职业病防治设施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10
未按规定进行职业防治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的,每起扣3分;未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病危害评判进行审核,每处扣2分。
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形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预防、保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0
未对生产经营单位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的,每户扣2分;未按规定对放射性物品进行治理的,每起扣2分;未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每起扣2分;因监管不到位,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每起扣5分;每死亡1人加扣2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扣20分。
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医疗抢救组织工作。
20
未及时组织医疗抢救工作的,每起扣5分。
4
市
房
管
局
建立危旧房监控、治理、改造打算档案,并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
25
未建立危旧房监控、治理、改造打算档案的,每项扣2分;未督促实施危房改造工作的每项扣2分。
组织实施危房鉴定工作,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按鉴定意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修缮或者加固。
25
房屋所有权人已申请危房鉴定而未及时鉴定的,每起扣2分;未督促实施危房改造工作的每项扣2分。
5
市
水
务
局
负责指导监督和治理河道、水库、堤防、水电站、渔业船只的安全运行。
20
由于治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每重伤1人扣2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扣20分。
负责水利、地点水电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治理。
10
地点电站、电网发生安全事故的,扣分同上。
编制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公布汛情。
20
未编制防汛预案扣5分;未正确指挥防汛工作的,每次扣10分;未及时公布汛情的,每次扣5分。
6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负责土地使用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在预审和审批建设用地过程中,充分考虑建设用地的地质条件和安全条件,依法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评估。
10
在预审和报批建设用地过程中,未考虑建设用地地质条件和安全条件的,每起扣5分;未依法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评估的,每起扣5分。
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难。
20
未对地质灾难实行监测和防治,造成一样伤亡事故每起扣5人,造成重大事故,每起扣10分,造成特大事故,扣20分。
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审批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开采和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组织处理阻碍安全的重大矿产权属纠纷。
20
未按规定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审批工作的,每起扣5分;未依法查处非法开采或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每起扣5分;对阻碍安全的重大矿产权属纠纷不进行处理的,每起扣5分。
7
市
林
业
局
负责森林防火的组织、指导、监督,有效预防森林火灾。
30
因治理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一样火灾每起扣5分,发生重大火灾,每起扣10分;发生特大火灾,每起扣30分。
按规定组织、参与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0
未按规定对森林火灾事故进行结案的,每起扣5分。
8
市
环
保
局
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阻碍评判工作进行监督治理,防止显现安全隐患。
15
未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阻碍评判或审批的,每起扣5分;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处置的监督治理,负责跨区域流域的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处理,负责进口危险品的监督检查。
20
未按规定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处置进行监督治理的,每起扣5分;未对跨区域流域的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进行监测和处理的,每起扣5分;未按规定对进口危险品进行监督检查的,每起扣5分。
负责全市辐射、放射性废物治理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15
因治理不到位,造成辐射、放射性污染的扣15分。
9
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依法审批登记。对从事危险性较大、依法应当办理安全生产前置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不予登记注册。
10
无有关部门的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前置批准文件就核准登记的,每起扣5分。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治理危险化学品的市场经营活动。
15
未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的每起扣5分。
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认定不具备差不多安全生产条件且吊销许可证和撤销批文件的企业应责令变更经营范畴或依法注销其营业执照。
10
对不具备差不多安全生产条件且吊销许可证和撤销批准文件的企业,得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未责令变更经营范畴或依法注销其营业执照,每起扣5分。
负责集贸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
15
未对集贸市场进行监督治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5分,每重伤1人扣2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0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扣15分。
10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治理工作(建设和安监部门治理的除外)。
20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每重伤1人扣2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扣20分。
按规定开展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协助发放有关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检验、修理等许可证件。
10
未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取得安全准用证或安全检查合格标志的,每发觉一台扣0.5分;未督促有关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检验、修理单位取得许可证的,每起扣2分。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和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10
未督促危险危险品其包装物、容器生产单位取得许可证的,每起每项扣2分;未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和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的,每起扣分。
组织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发放相关资质证件。
10
未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发证的,每发觉1人扣1分。
11
市粮食局
负责粮油加工、储存、经营企业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50
所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重伤1人扣2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扣10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每起扣20分。
12
市供销社
加强对经营农药、危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供销企业的安全生产治理,督促其依法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证。
20
未督促经营农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供销企业取得安全许可证的,每个扣5分。
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仓储运输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操纵。
30
所辖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扣5分;重伤1人扣2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每起扣20分。
13
市劳动和 社会保证局
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工伤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
25
未监督落实一次扣2分。
组织实施工作事故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
25
未组织鉴定一次扣3分。
14
市监察局
负责监督市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情形。
10
未将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情形纳入监察范畴一次扣2分。
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20
未参加一次扣3分。
督促落实事故处理中行政责任追究事项。
20
未督促落实一项扣3分。
15
市总工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条件和安全设施进行监督,爱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0
未制订和完善对经营单位劳动条件和安全设施监督制度扣10分,未按制度开展监督工作一次扣2分。
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20
未参加一次扣3分。
16
市气象局
负责公布气象灾难预报。
30
未公布预报造成重大缺失一次扣5分。
负责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工作。
20
未定期检测一次扣2分。
17
市广电局
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
20
未履行宣传职责1次扣2分。
负责安全生产动态的新闻报道。
10
未及时报道1次扣2分。
负责安全生产先进事迹报道和典型违法事例的曝光。
10
每年不低于4次集中报道,少1次扣3分。
宣传安全生产差不多知识。
10
播放公益广告每年不低于6次,少1次扣2分。
江油市安全生产目标考表
(第三部分:适用所有目标考核单位)
序号
项 目
加 分 标 准
备 注
1
(三)奖励加分项目
安全生产工作
专门突出
1、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受到省级表彰的加4分、受到绵阳市政府表彰的加3分,受到江油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
2、安全生产宣报道成绩显著,在江油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每播送(刊登)一条信息加1分;被江油市政府《政府通报》每采纳一条的加0.5分;被江油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简报》采纳的,每条加0.5分;被行业报采纳的,每条加0.5分;
3、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凡本级财政或部门投入10万元以上的,可加2分;市级部门争取上级投入5万元以上的加3分;争取国家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可加2分;多投入可多加分。
奖励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20分,同一次奖励事项以最高奖加分,不重复加分。
2
安全生产工作有创新,对全国、全省、全绵阳、江油有
指导意义
1、经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推广的,可加3分
2、经省政府在全省推广的,可加2分;
3、经绵阳市政府或省级部门推广的,可加2分;
4、经江油市政府或绵阳市部门推广的,可加1分。
3
(四)其它扣分项目
10分
1、当年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绵阳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通知批判的,扣10分。
2、被江油市政府或市安委会警告一次的扣2分,通报批判一次扣2分;到省政府述职的一次扣5分,到绵阳市政府述职的一次扣4分,到江油市政府述职的一次扣3分。
该项以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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