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工程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假设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本钱、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本钱、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展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本钱、费用的有效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职工工资据实扣除任职或受雇,合
2、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加计1%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970 号职工福利费14%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93号)职工教育经费2.5%工资薪金总额:超过局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8%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效劳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效劳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
3、1065号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81号职工工会经费2%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承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扣除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
4、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假设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业务招待费60%, 5%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假设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局部向以后结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3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装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签订分摊协议一方发生
5、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局部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注: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捐赠支出12%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捐赠票据,所属年度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第五十三条“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国家税务总局
6、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假设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9202 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目前为止,企业只有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奥运会、世博会和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等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舟曲分别是从2010年4月14日起、2010年8月8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下同。其他公益性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扣除。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非
7、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34号同期同类围可扣除非关联企业间借款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可扣除。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97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8、2011年第34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号第一条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可扣除关联企业借款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其他行业2倍“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8121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方法“国税发292号据实扣除关联企业付给境关联方的利息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关联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
9、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8121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方法“国税发292号同期同类围可扣除无关联关系同期同类可扣除并签订借款合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9777号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可扣除有关联关系自然人“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8121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方法“国税发292号据实扣除有关联关系自然人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同上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局部不
10、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不得扣除=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裱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滋期间借款额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9312 号非银行企业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住房公积金据实扣除规定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赞助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各类根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据实扣除规定围“五费一金: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根
11、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5%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927号补充医疗保险5%工资总额同上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费用不得扣除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财产,不得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据实扣除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财产保险据实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平安险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12、例“第三十六条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按租赁期均匀扣除经营租赁租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分期扣除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局部可提折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劳动保护支出据实合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如上缴总机构管理费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企业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企业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得扣除
1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未经核定提取的准备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93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9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25 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号注:以上文件执行至2010年12月
14、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固定资产折旧规定围可扣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至六十条生产性物资产折旧规定围可扣林木类10年,畜类3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至六十四条无形资产摊销不低于10年分摊一般无形资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至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摊销不可扣除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不可扣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限额可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15、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摊“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资产损失实际资产损失法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申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
16、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开办费可以扣除开场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998号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广告费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广告费和业务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假设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和业务宣传费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低值易耗品摊销据实股权投资发生的损失一次性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的损失一次性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17、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审计及公证费据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据被扣附后根底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本钱的150%摊销从事国家规定工程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务局申请加扣“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方法“国税发 28116 号税金可以扣除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除咨询、诉讼费据实差旅费据实会议费据实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实的材料工作服饰费用据实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18、二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运输、装卸、包装费等费用据实印刷费据实咨询费据实诉讼费据实邮电费据实租赁费据实水电费据实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并入福利费算限额属职工福利费畴,福利费超标需调增公杂费据实车船燃料费据实交通补贴及员工交通费用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限额2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额同时缴纳个税;28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电子设备转运费据实修理费据实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佣金据实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营业本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假设干税务
19、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三条电信企业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的手续费、佣金据实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假设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平安防卫费据实董事会费据实绿化费据实手续费和佣金支出5%一般企业按效劳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可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929 号15%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算限额同上10%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算限额同上
20、不得扣除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同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0.5% 5%营业收入的0.5%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933号该文执行至2010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1号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千万分之五至千万分之十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中按代理交易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1号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5%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减
21、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注: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险公司25%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不超过本年补贴险种保费收入的2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 29110号注:该文件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3号注: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贷款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1%贷款资产余额的1%;允许从事贷款业务,按规定围提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
22、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964号注:该文件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不得扣除委托贷款等不承当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同上按比例扣除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贷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9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 号注:该文件将财税2999号规定的执行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
23、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注: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12月31日止执行保险保障基金据实1. 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不超过保费收入0.8%投资型财产保险,有保证收益,不得超过业务收入0.08%;无保证收益,不得超过业务收入0.05%2. 人寿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不超过业务收入0.15%;无保证收益,不超过业务收入的0.05%3. 短期安康保险业务,不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安康保险业务,不超过保费收入的0.15%4.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不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不超过业务收入的
24、0.08%;无保证收益的,不超过业务收入0.0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45号注: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交易所会员年费据实票据交易席位费摊销按10年分摊同业公会会费据实票据担保赔偿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 2962 号注:该文件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注: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未到期责任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50%当年担保费收入;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煤矿企业维简费支出高危行业企业平安生产费用支出实际发生扣除,预提不得在税前扣除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本钱,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平安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信息披露费据实公告费据实其他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