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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结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小区业主管理 规约》,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开支管理 作如下规定:
一、经费来源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 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本规定执 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在 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中列支。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收益情况,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来源于小区公共收益。
二、经费的管理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具体额度 由业主委员会提出预算,并在业主大会上表决通过后执行。如因故未 能通过业主大会表决预算,应当将当年度决算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业主委员会应开立银行账户,集中管理活动经费,专款专用;应指定 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小区公共收益、活动经费的收支管理, 保存财务报表、报销凭证、财务账本等相关材料。每年由监委会进行 财务审查。
三、经费用途
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必要办公用品产生的费用、 业主委员会日常会议发生费用、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含电话费、书 报费、宣传费、差旅费等)及业主大会聘请中介咨询机构、律师的咨 询服务费、财务审计费。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应用于因开展相关工作 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不得用于委员个人开支与业主委员会工作无关事 项,应遵循合理、适度的原则。
四、经费的使用标准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会议发生费用、办公开支原则上按实 报销,业主大会聘请中介、咨询、审计、律师等咨询服务费按合同执 彳亍。
五、经费报销程序
报销经费开支应该在发生开支后一个月内完成,报销程序由经办 人填报销凭证,经财务主管人审核后,由副主任签署报销意见,由主 任审批签字方可报销。涉及实物采购的,原始凭证上应有验收人的签 字。报销开支费用一律由当事人亲笔签字,禁止任何人代签或使用印 章,签字应该同时签署日期。经费报销凭证应该连续编号并当日登记 帐本。经费开支严格遵守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经费报销的具体要求和 流程按照《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经办人在事前或事中应履行告知义务,让全体委员知晓;临时产生的 单次2元以下的费用,可以事后告知。
六、经费使用公布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季度结束后一个 月内在物业管理区域至少三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告至少14天, 接受业主质询。年度经费使用报告应由监委会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合理性、公正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报告应该与经费使用报告同 时公布。业主对经费使用情况或者审查报告有异议,应该在公告期内 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监委会书面提出;业主委员会及监委会在5日内给 予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和监委会书面答复,应该在上述公告处予以 公告至少14天。
七、本管理办法经由****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通过,通过后 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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