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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谈心谈话制度与家校联系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不同学生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结合我院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目的
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对学院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反馈谈话对象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需要提醒注意或纠正的问题,指出缺点差距,提出希望要求;完成其它需要谈话反馈的任务。进一步落实家校联系工作,通过辅导员加强学院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依靠学生家庭的协助,将学生存在的现状、具体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家长,把潜在的问题向家长通报,共同来帮助学生、教育学生。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工作内容
(-)确定谈话对象:下列十种情况视情况辅导员要及时找学生谈话(即〃十必谈”):
1. 学生思想受到外界负面影响,情绪产生波动时。
2.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遭受自然灾害时。
3. 学生直系亲属生病或病故时。
4.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批评和纪律处分时。
5. 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产生矛盾时。
6. 学生学习成绩较差,考试成绩不及格时。
7. 学生不能正确处理男、女感情交往关系时。
8. 学生有心理困惑(包括学生干部遇到工作困难)、疾病时。
9. 当学生拖欠学费时。
10. 学生受欺诈、网络贷款等造成经济损失时。
11. 其他非个别谈话、谈心,问题不能解决时。
(二)谈话方式
1. 组织谈话。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找相关学生谈心谈话。
2. 集体谈话。部分同学或全体同学存在的共性问题可采取集体谈话。
3. 个别谈话。针对学生的个性问题可采取个别谈话。
4. 个人要求谈话。学生个人有情况需要与教师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三)谈话、谈心应遵循的原则
1.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原则问题不迁就,具体问题不纠缠,分清事非。
2. 平等交流的原则。与人为善,耐心细致。
3. 尊重学生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歧视、体罚学生,批评有据,以理服人。
4. 有备再谈的原则。谈话前必须认真准备谈话提纲,不打无准备之仗。
5. 谈话必记的原则。谈话中或结束后作好记录以备查。
6. 内容保密的原则。谈话涉及到的某些内容应注意保密,以免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
7. 解决问题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讲求谈话实效,通过谈话切实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谈话、谈心工作的要求
1. 辅导员找学生谈话、谈心人次原则上每月应达到10-15人
2. 辅导员找学生谈话、谈心情况应统一记录在《辅导员手册》当月《谈话/谈心记录》表中。
3. 谈话、谈心工作的考核。
辅导员谈话、谈心工作是辅导员的重要工作职责,依照《辅导员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纳入辅导员考核。
三、家校联系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联系的对象:下列八种情况应及时向家长反馈
1. 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达到记过处分时。
2. 学生因成绩问题可能导致留级、开除学籍时。
3. 学生因旷课情况严重,多次教育不见成效时。
4. 学生因生理、心理问题长期处于情绪困惑时。
5. 突发事件发生时。
6. 学生因偷窃、打架斗殴、失联、被经济诈骗或经济诈骗 他人等涉及违法事件时。
7. 长期拖欠学费且原因不明时。
8. 学生发生的其他重大事件且家长有权知晓时。
(二)与学生家长联系应注意
1. 注意维护教师与学院的良好形象。
2. 在沟通中保持态度真诚、尊重。
3. 提前全方位了解学生在校情况,避免沟通中含糊其辞。
4. 提前了解学生家长相关信息(父母学历、职业),注意沟通方式合适恰当。
5. 提升个人沟通水平,注意言辞表达,不夹杂个人情绪。
(三)辅导员联系家长的措施
1. 实地走访。对本地或者离校近的学生,辅导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到相关学生家里家访。
2. 电话去访。对有突发事件和有重大变化的学生,辅导员应该通过电话与学生家长及时联系,反馈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3. 网络交流。辅导员可以利用QQ、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介与家长灵活联系。
4. 面谈了解。对于因为在校发生的各种情况,家长有意来校者。
5. 及时汇报。辅导员要详细记录与家长沟通情况,并及时将联系情况上报系部,特殊情况应酌情上报学生处。
6. 文字记录。辅导员与家长沟通的相关文字材料(截图),应适时形成电子版,形成该生的家校联系档案随时备查。
四、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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