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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通用版样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88226 上传时间:2025-04-2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9.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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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作合同通用版样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作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作合同期限 本劳作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必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工作。甲方可以依据生产工作必需要,变幻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幻达不成一致看法,则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从事上述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执行天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必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带薪假期。 第四条 劳作报酬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作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执行计件工资。 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可相应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缴纳。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 应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档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绒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第六条 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甲方必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依据乙方岗位实际状况,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必需的劳作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劳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1.乙方必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乙方如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以下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产制度; 3.质量管理制度; 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作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甲方建立劳作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作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作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劳作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作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 3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作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8.4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1.未按照劳作合同约定提供劳作保护或者劳作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作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作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作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作者可以解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劳作合同的; 2.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作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作合同的; 3.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作合同的; 4.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 解除劳作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升劳作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作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6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条 培训及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所必需培训费用由甲方承当。 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年限不短于____________年。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第2款所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保密与竞业限制 乙方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作合同后,在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本条第2款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乙方给付经济补偿金。每月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__元。 乙方违反本条第2款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离职手续 11. 1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作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盘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11. 2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作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1. 3 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实,对乙方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1. 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当: 1.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实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乙方的。 第十二条 通知送达 依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邮资预付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以下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用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必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管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作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公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本合同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定制定草拟的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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