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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联系制度
家校联系是学校(幼儿园)、班主任与家长互相交流沟通、了解、研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教师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洽关系,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是教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重要体现,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多向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家校联系行为,促进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相互沟通,争取家庭、社会对学校教育事业的理解和支持,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l、形式和要求:
家校联系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包括学校家长会、上门家访等多种形式。家校联系工作由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工合作,以班级为单位计算,每学年上门家访的学生家庭数不得少于该班人数的三分之一,一年内应当和全班学生家庭建立普遍联系;家校联系工作必须建立家访记录。
家校联系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普访阶段
时间集中在假期和开学后2个月内,主要采取上门家访的形式。为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班年级建设打好基础。
(2)第二阶段:随访和走访阶段
时间安排在开学2个月后,针对“苗头”问题和重点教育对象上门随访或走访,也可以电话联系;针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家庭要常访、多访,加强与家长的联络和沟通,促进学生健康、稳定、全面地发展。
3、具体工作:
(1)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专门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确实努力提高学校与家庭联系质量。
(2)积极主动取得与家长的联系,并利用正确渠道、采用正确的方式,实事求是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做到公正、公平,不虚报、不隐瞒。
(3)落实执行学校家访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及时完成本班学生重点家访任务,同时,在家访过程中及时做好有关记录与反馈工作。
(4)认真组织家长参加家长会,组织家长参加家长学校活动,并按家庭教育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班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不断改善与促进家庭教育质量提高。
(5)学生在校突然不适或发病,应当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由家长领回进行治疗,如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先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同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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