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传染病报告责任奖惩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先进个人给予2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3、根据传染病疫情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2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①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病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主任负连带责任。
② 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科主任及责任人给予1元的罚款处理。
③ 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并通报全科,科主任负责连带责任。
④ 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给予科主任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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