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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各主要分项施工安全环保措施
防城港402号码头泊位水工工程船舶施工的分项施工有:基槽、停泊地开挖、水下礁石钻孔爆破施工、基床抛石、基床夯实、基床整平和圆筒浮游安装,为了确保分项施工顺利进行,特制订该安全环保措施。
1、基槽、停泊地开挖
本工程挖泥分基槽、停泊地及回旋水域开挖,共409万m3 ,挖泥砂有242万m3 ,炸礁量有167万m3。挖泥及清碴采纳8m3抓斗船组作业,炸礁采纳400t驳船改装的钻孔炸礁船作业。所必需船机:8m3抓斗挖泥船6艘、500m3泥驳3艘、1000m3泥驳3艘、441kw拖轮2艘;400t驳船改装的钻孔炸礁船3艘。
〔1〕施工时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减少施工作业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强化船舶管理,严格遵循《海洋环境保护法》,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管理条例进行海上施工,防止船舶污水及油污排放,以免对海洋环境造成不必要的污染。
〔3〕挖泥土质、数量要事先向海洋管理部门报告,申请倾倒废弃物许可证,征得同意才能施工。
〔4〕要严格按照海洋管理部门指定的卸泥区内卸泥。
〔5〕每艘卸泥船要认真做好卸泥海区的状况记录,如发现海面有异常现象,应采纳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建立废品回收、保管及处理制度,如船上废机油回收等。
2、水下礁石钻孔爆破施工
本工程基槽、前沿停泊地、调头地炸〔清〕礁工程量为167.2242万m?,其中:基槽及前沿停泊地炸〔清〕礁 工程量18.4146m?,调头地炸〔清〕礁148.8094万m?。所必需船舶24HP起锚艇2艘,30-60t火工仓库船2艘,交通艇1艘。
〔1〕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定期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坚持持证上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严格执行火工产品领用制度,做到严格保管使用,确保火工产品不流失。
〔4〕控制一次爆破用药量小于2000Kg,水中冲击波对旅游人员安全距离1650m,潜水2100m,航行船舶安全距离上游1000m,下游1500m。
〔5〕爆破前严格做好爆破危险区的清场工作,水上设警戒船巡逻,密切凝视航行过往船舶,陆上设立岗哨切实做好警戒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炸礁区在航道东边时,施工前甲方应与航道部门港航和公安部门联合公布施工通告,施工区内严格禁止船舶航行,在航道内行驶过往船舶要减速通过并密切注意施工警戒讯号。
〔7〕所有施工船要严格按航行规范控制汽笛的鸣号,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噪音污染。
〔8〕施工现场炸礁用船做火工仓库,应及时到海事局、公安局办理审批手续,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9〕火工仓库船要严格遵守危险品储存的有关安全守则,船上设置显然的危险警示标志,夜间要悬挂危险红灯,严禁无关船舶靠近,并强化值班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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