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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园小区装修管理服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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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荔园小区装修管理服务方案 荔园小区装修管理服务方案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 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商场 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客户的正常工作秩序,使住户有一 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凡客户进行 装修时,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 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 需遵守我处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装修流程说明 1. 客户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管理处办公室领取《装修开 工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 规定,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 客户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 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 客户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 材料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装修登记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 盖公司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 (4)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图 等);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负责 人3张; 4. 管理处主管装修查验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 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 (3)确定用电负荷; (4)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 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房 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管理处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 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 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和盖过财务章的《房屋装修缴费通 知单》及财务收款单据到管理处办公室办理装修进场手续, 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 7. 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管理处有权进行检查, 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管理处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 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 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 责人本人来管理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 一律不予办理; 9. 装修竣工后,由客户(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管理 处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 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和办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证手 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 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安排复验,复验合 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客户凭押金收据和管理处批示 到管理处财务室办理退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规则 1. 每天的装修施工时间为7: 12: ,14: 19: ;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 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 施工人员的行为:各装修单位必须将管理处发出的 《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 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 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 赌博饮酒等,管理处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工 人在进入小区时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 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 给予处罚。 3. 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管理处委托清运公司 集中统一清运。各施工单位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管理处指 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严禁将建筑 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 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重罚(5-10元), 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 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 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二个,每一施工现 场必须配备四个灭火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 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 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 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 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 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 人以及雇请施工的客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5)施工过程中如需要动火作业,必须到管理处申 请,领取《动火许可证》并做好防火准备后,方可动火作业。 5. 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 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 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参照执行市关于重点部分临时 动火审批制度,到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 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 一般限制在1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 得管理处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 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 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 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6. 违章处理 管理处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监 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管理处有 权作如下 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7. 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客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 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 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管理处发出更改通知单 给客户,客户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该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 如客户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管理处有权安排施工力量 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客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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