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炮工安全作业规程
一、打眼工一般安全规定
1、打眼前必必须检查工作面的顶帮,必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假设发现有不安全状况,要马上处理。
2、预量钎长,按制定眼深在钎杆上做好标记,严格掌握打眼深度。
3、按中腰线在工作面定出眼位,做好标记。
4、要严格按照工作面设置的炮眼布置和爆破说明书进行施工。
5、发现工作面有瞎炮,必必须由放炮人员处理完毕后方可打眼,严禁利用 放炮眼残底〔不管有无残余炸药〕都不许继续加深。
6、有以下状况之一都不准打眼,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报告队和 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1〕顶板压力大,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2〕有透水征兆〔淋水增大等现象〕时,眼内往外流水,严禁拔出钎杆。
二、电钻打眼一般规程
1、开始工作前做好以下工作:
〔1〕具体检查电钻各部位是否完好,开关灵活、绝缘和接地合格。
〔2〕进行试转,检查钻杆旋转方向是否正确、电钻声音是否正常。
〔3〕要将电缆挂在巷道帮上,防止被挤压损坏。
〔4〕要做好审帮问顶工作,保证作业环境安全。
2、电钻操作方法
〔1〕打眼时要按炮眼布置图,用手镐找好眼位。
〔2〕打眼时要紧抱电钻、钻头要轻轻接触岩壁,然后再开开关,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隔一按时间要将钻杆往复抽动,排除岩粉。
〔3〕钻眼时,不要加力过猛,两臂用力要均匀,防止钎杆折断及超负荷,烧坏电钻电机。
〔4〕开眼和打眼过程中,不准用手扶钻杆和掏眼口的岩石粉。
〔5〕严禁戴手套操作电钻打眼,上衣和袖口要扎好。
3、碰到以下状况之一,应马上处理。
〔1〕电钻和电缆漏电,电钻温度超过规定50—60度。
〔2〕发现电钻机体颤抖异常。
4、打完眼应马上切断电源,把电缆整齐地盘好,打完眼后钎杆应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被砸弯曲,电钻应撤至距工作面20米以外安全地点或躲避硐内的干燥处。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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