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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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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煤矿矿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第一部分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实现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并不断提高从事煤与防治突出有关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操作技能;特制定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办法。2、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极为重要的一环,各单位、各级领导必须把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工作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3、各职能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检查考核。4、矿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合“一通三防”

2、部门实现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要求。5、“一通三防”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验收、信息反馈、监督整改等制度,并且实现闭和管理。6、矿成立防突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掘进矿长、采煤矿长、经营矿长任副组长;成员: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掘进副总、采煤副总、地测科长、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科长、防突区长、通风区长、开拓区长、掘进区长、综掘区长、采煤一区区长、采煤二区区长、采煤三区区长、采煤预备区区长、防突队长、瓦检放炮队长。防突管理办公室设在通风科,由通风科长负责协调、监督、落实各项防突措施。第二部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责任划分一、明确责任:矿

3、直属单位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必须明确规定,具体包括通风区、防突区、通风科、机电科、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安监处、调度所、施工单位。二、责任划分:C 一 J、施工单位:1、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小组,并由区长任组长。并上报矿安监处、防突区、通风区、调度所、通风科备案。2、施工单位区长是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人。3、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是负责贯彻、传达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人;4、施工单位班、队长是负责施工现场“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人。5、施工单位负责打钻、顶板管理、清理迎头积货,保证迎头风、水、电的正常,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6、施工单位负责定期

4、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杜绝电器失爆。7、施工单位班、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组织“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措施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记录三班进尺、剩余进尺等数据,并将剩余进尺数及时通知防突区调度,以便安排防突钻孔施工。二)、防突区1、防突区区长是全面负责、组织、监督各施工单位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人。2、防突区技术

5、员是负责编制、贯彻传达“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人。3、防突区班、队长是负责施工现场“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的直接责任人。4、防突工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具体职责:、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以及打钻见地质构造等负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见煤岩石情况。、依据防突措施、并结合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防突区汇报。、负责预测预报、防突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前移、填写防突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允许进尺数、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

6、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当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区值班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打钻作业。(三J、通风区1、通风区区长是全面负责组织、配合防突区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人。2、通风区技术员是负责贯彻传达“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人。3、通风区瓦斯检查班、队长是负责施工现场“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的直接责任人。4、瓦斯检查员是现场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具体职责:、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尺生产。、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通风调度和矿调度室汇报;、负

7、责防突钻孔的验收工作;、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四)通风科1、通风科科长是全面负责监督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人。2、通风科技术员是负责指导编制、贯彻传达“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人。3、安全监察员是现场监督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具体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巷道顶板管理,严防冒顶造成瓦斯超限;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当发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

8、向矿调度室、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五)机电科:1、机电科科长是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机电科必须安排一名副科长负责日常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施工单位每小班打钻进尺,必须进行一次防失爆检查,有相关部门监督落实。&J、地测科:1、地质测量科科长是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地质测量科必须安排一名副科长负责日常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研究工作。3、施工单位在开工5天前,地测科必须提供工作面掘进(回采)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掌握煤层赋存、瓦斯地

9、质、构造、标高等情况;由防突区根据现场情况编制防突措施。4、加强瓦斯地质年报、月报、临时预报,以便正确指导现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七)技术科:技术科科长是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隹的真接贡任人2“2、”,技术科必须安排二名副赴长负责监.施工卑位,四位二体”防宋措3、施工里位在开工,5天前.技术科必须向通风区防宋区提供相关设4、施工设计变更时,技术科必须向通风区、防宋区提供变更设计图纸、第三部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一)XX煤矿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划分说明1、突出煤层名称:根据煤科总院抚顺分院21 第49号文件,以及煤科总院重庆分院(21 ) 12号文件。鉴定认为:9煤确定为突出煤层;必须采取

10、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32、6煤层暂不定为突出煤层;在采掘过程中,遇有地质构造或煤层赋存情况显著变化时,如遇褶曲、断层、软分层变厚等时,在采掘过程中应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如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应采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互、82煤为非突出危险煤层。2、突出煤层区域性划分:根据沈阳煤炭科学研究所,关于“XX煤矿地质动力区划及煤与瓦斯突出区域预测研究报告”地压动力区、构造动力区划分表明:XX井田处于构造应力中,在标高分别为21.5,和,22.3,的两个断块中是高构造应力区,发生动力显现的危险性更大,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严重区域。根据淮北办事处皖煤安淮北监函字233号,XX煤电集团公司文件(X

11、X煤电生23125号)要求:四 区(32煤)按照突出危险区域管理。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二)石门揭煤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即石门自底(顶)板岩柱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程,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编制设计、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2、揭穿突出煤层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探明石门(或揭煤巷道)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在揭煤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实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炮揭开、穿过突出煤层。、在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岩石。3、石门

12、与突出煤层中已掘出的巷道贯通时,该巷道应超过石门贯通位置5米以上,并保持正常通风。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设计,必须具有下列主要内容:a、突出预测方法及预测钻孔布置、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布置。b、通风区必须建立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放震动炮揭穿突出煤层时,与此石门通风系统有关地点的全部人员必须撤至地面,井下全部断电,井附近地面20米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c、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d、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e、安全防护措施。5、石门揭煤及穿煤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打钻控制煤层层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

13、的突出危险性。前探钻孔、测压钻孔必须专门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b、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米(法距)之前,由防突区打2?3个穿透煤层全厚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米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20米(法距)之前,必须在石门断面四周轮廓线外5米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确保能确切的掌握煤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探查施工结束,由防突区提供终孔报告和预测预报单,经矿总工程师审定,下发至施工单位、技术科、地测科、通风科。c、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米(垂距)以外,由防突区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预测)孔,测定煤层瓦斯压

14、力、煤的瓦斯放散速度指标与坚固性系数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d、如预测有突出危险,须采取煤层瓦斯预抽、排放钻孔、煤层注水、水力冲孔等防突措施:i、预抽必须有一定的预抽期,必须对抽放量进行统计,预抽率必须达到50%以上。e、防突措施必须有专门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组织施工单位、防突区、通风区、通风科、地测科、技术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所、救护队等单位会审,同时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执行。f、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对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只有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施工。8、施工至距煤层法距3米时,再次对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测定,测定有突出危险时,采用金属骨架、排放钻孔、瓦斯抽放等防

15、突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施工。卜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石门与煤层法线距离,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探煤工作。直到石门施工至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倾斜和缓倾斜煤层1.5米,急倾斜煤层2米,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当增加垂距),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i. 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风、防突副总)在矿调度所,统指挥揭煤全过程;矿山救护队员在地点待命。当石门揭穿厚度小于0.3米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震动放炮揭穿煤层。k、穿煤层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迎头突出预兆,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停头采取防突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施工。(二)岩巷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办法:l、岩巷设计时,必须

16、严格控制巷道距突出煤层顶(底)板的最小法线距离,保证最小法距必须大于10米。2、在设计前,地质部门必须提供该区域的详细的地质说明书,包括: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瓦斯赋存等。3、施工单位在现场作业过程中,遇到异常(地质构造、瓦斯变化异常)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防突区、通风区、地测科、技术科、调度所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由地质科下探查通知书,由防突区打钻探明层位,并严格钻孔资料移交制度。a、钻孔施工时,必须严格记录岩芯资料,见煤后,打钻施工人员通知地测科,地质人员现场收尺。b、钻孔资料经施工人员、施工钻机班长、施工队长、施工单位技术员、区长、地质跟班签字后交地质科。c、地质人员根据钻孔资料分析煤层赋

17、存及其与岩巷掘进工作面的相对位置,作出准确的地质剖面图,如可继续向前施工,下书面联系单(经总工程师签字后)给出可进尺距离。如突出煤层距岩巷掘进工作面的法距小于等于5米时,应以书面联系单通知防突区、技术科、调度所、安监处、通风区等相关部门。d、由防突区编制专门的防治突出措施,由施工单位、防突区负责落实防治突出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预留适当安全距离后继续向前施工,效果检验单、允许进尺单,由防突区以书面形式下达给施工单位、安监处、通风区(效果检验单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签字)调度所。4、设计人员根据地质说明书及地质图严格控制法距,确保法距在10米以上,当由于条件不许可,不得不进入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等于5米

18、地段时,必须编制专门的防突措施设计、巷道设计一同上报集团公司批示。5、布置双岩巷的矿井,距突出煤层较远的巷道必须先施工,且超前于距突出煤层近的巷道的超前距应大于2米。6、地测科、技术科、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认真填图,准确掌握施工进度。7、地质、技术人员必须经常下井,认真搞好地质剖面,掌握层位变化,掌握不准时,必须停头打钻,并严格执行钻孔移交制度。8、岩巷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设计应说明以下内容:9、准确的地质资料:即岩巷掘进工作面与煤层的相对位置,构造情况。10、如须穿煤,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炮揭穿或揭开煤层。11、在揭煤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突出危险性。12、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取防治

19、突出措施,其措施必须有专门设计。13、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必须经效果检验,只有经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施工。14、在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支护形式必须明确。(二)煤巷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管理:A、突出煤层管理:1、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区域)掘进工作面开工前5天,地测科必须向防突区提供准确的掘进地质说明书。2、防突区根据掘进地质说明书,编制煤巷掘进工作面“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同时实现“边掘边抽”,抽放结束时,施工单位及时用编制袋对钻场进行封闭。3、煤巷掘进工作面“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内容应该包括:瓦斯地质及工程概况、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措施及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贯彻防突措施的

20、责任制、措施的贯彻考核、执行记录。4、煤巷掘进工作面“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组织施工区队、防突区、通风区、地测科、安监处、技术科、调度所、救护队等单位负责人审批。5、防突措施一经审批通过,相关单位必须全面贯彻传达,并进行考核,做到有记录可查。6、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规定,并有准确的记录。7、如果由于地质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规定的防突措施时,施工区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矿调度所,然后由防突区修订或补充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改变已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B、非突出煤层管理:1、对于非突出煤层,必须考虑到我矿

21、地质条件复杂,局部瓦斯赋存的不均衡性。为取保工作面安全施工,除采取迎头超前钻孔泄压、巷帮钻场“边掘边抽”措施外,巷道每掘进30m,由防突队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方法连续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测方法:在迎头打2?3个042mm孔深10?15米的钻孔。每打2米实测1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当采取直径42mm的钻径预测时,要把钻屑量(每1米测定一次)和K1值同时纳入预测指标,当Klmax八0.5 (湿煤0.4)或Smax26kg/m时,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2、在掘进过程中,遇到构造破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等)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出现软分层或煤层变松软

22、瓦斯涌出量变化异常,必须及时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3、巷道在距断层(背向斜转折端、火成岩侵蚀区或煤层变化等构造异常区)之前20m,地质部门必须提供准确的地质预报书或下发探查钻孔业务联系单,由防突区编制探查措施,查明巷道前方的煤层层位及瓦斯赋存情况。4、探查施工结束,由防突区提供终孔报告和预测预报单,经矿总工程师审定,下发至技术科、地测科、通风区、安监处、调度所、施工单位,5、地测科、技术科要根据探查报告综合分析构造,以指导巷道施工。并由施工单位编制过构造异常区专项措施。6、过构造异常区时,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过构造异常区专项措施坚持探煤,探眼深度不得低于5米,探眼个数不得低于2个。施工区队跟班人员

23、现场负责落实,通风区放炮员、安检员现场监督。不打探眼不得放炮进尺,否则出现误揭煤层,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探眼见煤,通风区放炮员、施工单位通知防突区及时到现场做预测。7、工作面经预测有突出危险时,由防突区编制措施,采取排放钻孔或其它经试验证实有效的防突措施;措施经检验有效后,方可继续作业,但必须保留5米的超前距;若检验措施无效,应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直至有效。8、工作面经预测有突出危险时,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置压风自救系统、远距离放炮措施、加强支护措施、个人携带隔离式自救器等)。9、工作面经预测无突出危险时,可不采取防突措施,继续进尺,但每预测循环应该留有5m的超前距。10

2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无声预兆)煤层结构的变化,层理紊乱,煤质变软、煤厚变化异常、煤层倾角变大,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层、波状起伏,煤岩受到严重破等;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外鼓等瓦斯忽大忽小等。(有声预兆:响煤炮,有时在煤层内发生象机枪或炮击的声音;有时出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层出现破裂声。还有肉眼可以看见的;煤壁掉渣、支柱折段、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11、掘进过程中,如遇煤壁外鼓、瓦斯变化异常、出现煤炮声等突出预兆时,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按避灾路线快速撤出,同时汇报调度,待采取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12、预测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严

25、禁用风镐落煤。(三)回采工作面的防突措施:1、开采突出危险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工作面,由防突区依照防突细则要求编制回采工作面“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同时编制工作面预抽设计,在回采前期打钻预抽,保证预抽期不得低于两个月。2、开采无突出危险煤层的工作面,应沿推进方向每隔30-1米对工作面进行连续两次突出危险性预测。对有突出危险的,要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只有连续两次预测无突出危险时,工作面按无突出危险工作面管理,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工作面预测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仃1值指标)钻屑量指标法3

26、指标)。042mm钻杆,其中每钻进2m测一次K1值、每钻进lm测一次S值;当Klmax20.5 (干煤)KImax八0.4 (湿煤)或Smax26kg/m时,工作面即确定有突出危险性,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以及安全防护措施。4、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变化异常、软分层增厚、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并根据预测预报结果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5、其它工作面按照设计要求配足风量,必须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工作面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每旬应检查一次防爆性能,坚决杜绝电器失爆;且必须实现瓦斯电闭锁;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随

27、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在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作业时,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无声预兆)I、煤层结构的变化:层理紊乱,煤质变软、煤厚变化异常、煤层倾角变大,光泽暗淡;II、煤层顶底板出现断层、波状起伏,煤岩受到构造严重破等;皿、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外鼓等。IV、瓦斯忽大忽小、涌出异常等。(有声预兆)响煤炮,有时在煤层内发生象机枪或炮击的声音;有时出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层出现破裂声。还有肉眼可以看见的;煤壁掉渣、支柱折段、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回采过程中,如遇煤壁外鼓、瓦斯变化异常、出现煤炮声等突出预兆时,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按避灾路线快速撤出,同时汇报调度,待采取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在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必须在进风巷设置一定数量的压风自救系统和避灾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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