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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防火.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182749 上传时间:2025-04-2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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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防火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或一些为职工供应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在用户比较集中的地区所设置的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的场所称为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一般由气瓶库区和管理区两部分组成,主要包括气瓶库、办公室、值班室和汽车库等建筑和设施。建设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原则是安全第一,方便用户,保证供气。   一、火灾危险性   液化石油气钢瓶库属甲类火灾危险物品库房和1区爆炸性危险场所,是供应站的主要火灾危险部位。钢瓶、角阀年久失修泄漏气体和违章排放钢瓶内残液是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泄漏气体的主要原因,违反规定在站内吸烟、设置火炉是供应站液化石油气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火源。   二、防火安全措施   〔1〕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一般设在居民区内,其四周应设置非燃烧体的实体围墙,供应的户数不得超过1000户,气瓶库应布置在站内下风向或侧风向。   〔2〕供应站的气瓶库应采纳一、二级耐火级的单层建筑,其地基应高于四周,便于液化石油气体扩散,库顶应使用重量轻、耐火和隔热的材料建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库内地面应采纳电阻率为106~108欧*厘米的不发火材料建造,使其能导除静电、磨擦不发火,库内照明、排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要求。   〔3〕供应站气瓶库可与办公室、值班室等布置在同一建筑内,也可分开布置,当布置在同一建筑内时,相邻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防火墙不得开设孔洞、门窗,气瓶库与办公室、值班室等分开布置时,应用实体围墙把气瓶库与管理区隔开,气瓶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0米。气瓶库储气总量不超过10立方米,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管理室除外〕不应小于10米,气瓶库与主要道路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与次要道路不应小于5米,距重要公共建筑不应小于25米。   〔4〕供应站气瓶库液化石油气总储量不宜超过10立方米,实际储量一般不应大于最大日销售量,库内实瓶、空瓶应分开码放,并留通道和间距,容重为15公斤或15公斤以上的实瓶和15公斤以上的空瓶应在库内单层码放,容重为15公斤的空瓶和15公斤以下的空瓶,不应超过二层码放,充装超重、泄漏气体的钢瓶要妥善处置,不得入库存放。气瓶库内禁止存放其他可燃、易燃物品。   〔5〕站内严禁排放钢瓶内液化石油气残液和气体,发生漏气应认真查找漏气钢瓶和漏气原因,及时堵漏,妥善处置。   〔6〕供应站门口及库房等部位应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站内禁止设置蜂窝煤炉,液化石油气炉等明火炉具烧水、烧饭和取暖。进入气瓶库工和的人员应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库内,换气用户不得进入库内,装卸、搬运钢瓶应轻拿轻放,严防磨擦、碰撞产生火花。大中型气瓶库应依据需要设置避雷设施。   〔7〕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设置直通外线 ,保证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及时报警,气瓶库应按建筑面积每50平方米设置1具8公斤干粉灭火器或3公斤1211灭火器,并配置适当数量的50公斤干粉推车,但整个库房设置8公斤干粉灭火器或3公斤1211灭火器的数量不得少于2具,气瓶库距消火栓150米以上时,应设置消火栓,并须保证消火栓具有足够的水量和水柱。   〔8〕供应站应设置门卫和进行夜间值班,节假日应强化值班工作,建立健全门卫安全、防火安全管理和气瓶库防火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并应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供应站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学习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   〔10〕供应站应做好用户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常常向用户宣扬安全用气和防火知识,定期检查用户的安全用气状况,做好用气设备及钢瓶的修理、检验工作,保证用户安全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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