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事务所考勤、请假及奖惩制度为保证本所正常工作程序和对外正常开展业务的的需要,严格掌握本所人员的出勤和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作息时间本所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约4 0工作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11: 30,下午1:- 5: 。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应当准时上、下班.会计在没有外派任务与应酬的情况下,上午一般应不迟于8: 30上班,下午应不早于5: 下班。会计每周一、五上午应到办公室集中,以便必要时商量或布置工作.二、本所各类人员包括会计和聘用人员)每天上班时应到签到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不得倒签,也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出现这种情况,每次扣款 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
2、签到者,应事先告知主席、主任或考勤员,由考勤员记录在册,并由本人事后补签.本所人员因事提前下班时,应将下班时间注明在册。会计和秘书提前下班时,必须亲自向主任询问是否还有待办之事。考勤员应在下个月5日前将本月的签到情况报告主席或主任。三、请假制度1. 请假批准权限会计(包括合作人会计、聘用会计,下同)请事假3天以上须经主席批准,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准.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行政人员)请事假半天以上须经主席和主任批准.请假半天可经副主任批准。副主任应及时将请假情况通报主席和主任。主席或主任有事请假,应通知有关人员。2. 事假(1 )本所人员因事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
3、请假手续,要提出正当理由,经批准方可办理补假手续。对未请假、请假未准和未办理手续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2 )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会计每月可允许3天事假(不得连续),聘用人员可允许1天事假。不超过此限的,工资照发。事假不得累计使用。各类人员超过允许事假天数1 - 2天或事假连续的,按超过天数扣发日工资的5 0 %;超过2天以上的,按超过允许事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聘用人员每季度事假累计超过1 0天不满1 5天的,除按前项扣发工资外,该季度奖金减半发放;超过1 5天的,不发奖金;全年累计超过5 0天的,不发年终奖。3. 病假本所人员因病需请假,应提交请假单,并出示医院有关证明。合作人会计病假
4、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变.聘用人员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个月以内不扣发工资;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按原工资7 0%的标准发给;3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的,按原工资50%的标准发给;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会计会议决定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日常患病请假每月2天以内、每季度5天以内,工资照发,奖金视情况而定;超过此限的,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5 0%发给。一个季度病假超过6天的,按超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奖金视情况而定。聘用人员每月因看病而请假或迟到超过2次的,超过的次数按事假或迟到处理.四、迟到、早退、缺勤本所所有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本所会计上班时间不到办公室,且并未在外处理业务,也未给主任和主席请假或
5、打招呼,当日的工资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则扣除当日1/2的工资。但如晚上到办公室加班,可以酌情补回半天上班时间。每周办私事或不到办公室超过1天或2个半天的,超过部分的当日工资予以扣除。允许本所聘用人员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经主席和主任批准的早退3 0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请假的迟到早退)。每超过1次,从每月 元的全勤奖中扣除-元.合作人会计未向主任和主席请假,连续缺勤或失去行踪、联系达2天以上,不论何种原因,除仍然执行本制度中规定的有关扣款外,还应扣除当月应发工资总额的10 - 5 0%。其他人员出现类似情况,也比照前项规定扣款。五、临时离开1. 会计和其他人员临时离开办
6、公室,应遵守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二条的规定: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离开办公室半个小时以上,应向主席和主任说明去向,以免影响事务所的工作;会计临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去向和遗留之事交待给同一办公室的会计,以免耽误客户委托事务或事务所的工作。聘用人员耽误半天以上、会计外出2天以上,需事先向主任和主席请假或说明情况。2. 会计上班时间外出办案、联系业务,如确需本所聘用人员随同,应事先征得主席和主任同意,以免影响聘用人员的本职工作和本所的其它工作。未经同意擅自带离外出,扣除该会计和该聘用人员的当日工资.聘用人员连续3次未经批准外出,事务所可以随时辞退.3. 在每间办公室会计未到或出差的情况下
7、聘用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宜离开.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工作的,每次扣款- 元。六、加班1. 会计可以自行决定加班,但不享受加班待遇.2 .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根据加班次数、时间和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由事务所发给加班费。3. 办公室内加班下午5:以后,外勤加班上午8: 以前,下午5: 以后;中午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作为加班。4. 加班需由事务所主任、合作人会计指示或同意。5. 上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工作延至下班后完成,或将不急于当天完成的工作在下班后完成,不视为加班。6. 除特殊情况经允许加班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每周不超过3次。7.2小时之内的,每小时付加班费酬金元,2小时以上的,超过2小时部分
8、每小时付酬金元。但一次加班最高酬金不超过元。8.加班酬金于发工资时一并支付。七、法定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八、休假(法定假日除外)1. 合作人会计每月可有5天休假(每季度15天,每年60天),可以每月休,也可累计到2个月以上或每季度、每年休,休假期间不发工资。集中在2个月以上、半年以下休假者,扣发半个季度奖金;集中在1年休假者,扣发1个季度奖金。2. 聘用会计每月可有3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3. 其他全日制聘用人员每月可有2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4. 休假者在准备休假前7天至15天内必须向主席、主任提交书面的休假申请书,
9、并将休假计划、地点、通讯联系附于申请书后,经批准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已开始休假,然后才提交休假申请的,视休假天数和其它情况扣除半个月至1个月的工资,如系合作人会计,还应从年终个人应分配总额中扣除1 - 5 %。九、对违反前述各项规定者,每月10日前由主席、主任或执行会计签发扣款通知单”。对扣款不服者,可向主席或主任申述。对维持原扣款决定仍不服的,可向会计会议申述,会计会议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十、本所人员的考勤情况应作为其本人工作态度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除第四条规定的惩罚措施外,每年年终还可由合作人会计会议根据该项指标,再决定有关人员的奖惩。十一、本制度自 年 月日会计会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施
10、行.假期间不发工资。集中在2个月以上、半年以下休假者,扣发半个季度奖金;集中在1年休假者,扣发1个季度奖金。2. 聘用会计每月可有3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3. 其他全日制聘用人员每月可有2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4. 休假者在准备休假前7天至15天内必须向主席、主任提交书面的休假申请书,并将休假计划、地点、通讯联系附于申请书后,经批准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已开始休假,然后才提交休假申请的,视休假天数和其它情况扣除半个月至1个月的工资,如系合作人会计,还应从年终个人应分配总额中扣除1 - 5 %。九、对违反前述各项规定者,每月10日前由主席、主任或执行会计签发扣款通知单”。对扣款不服者,可向主席或主任申述。对维持原扣款决定仍不服的,可向会计会议申述,会计会议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十、本所人员的考勤情况应作为其本人工作态度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除第四条规定的惩罚措施外,每年年终还可由合作人会计会议根据该项指标,再决定有关人员的奖惩。十一、本制度自年 月日会计会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