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75011 上传时间:2025-04-2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4.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根据国家建材局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范围、分类 机械设备事故:指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的机械设备所发生的损坏。 动力设备事故:指各种生产所用动力设备(包括电子设备)如电动机、供电、供水设备发生损坏。 工业建筑事故:指生产用厂房、烟囱、热风炉和储库、设备基础等发生歪斜、坍塌、严重裂缝与损坏。 工业运输设备事故:指生产专用汽车、铲车、叉车等发生损坏。 水泥窑炉事故:指水泥窑及各种烘干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掉砖、塌窑、红窑、胸墙倾斜等造成的损坏。 其它设备事故:指机修、土建施工、检验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 三、事故性质分类 生产过程中由于非正常原因设备发生损坏造成主机停机,按事故性质分为人为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两类。 四、事故程度分类 设备事故按停机时间长短、损失大小、性质严重程度, 分为一般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四类。 一般设备事故: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损坏造成主机停机1小时以内或造成经济损失1千元以下者。 较大设备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较大设备事故。 A、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三班连续运转设备发生损坏,影响生产线或主机停机1〜8小时或非三班连续生产的设备(如破碎机、装卸输送设备等)发生损坏,影响该生产线或主机停机4 —16小时的。 B、动力设备发生损坏影响全厂停电不足30分钟的,或工艺线停电不足35分钟的。 C、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在0.1-2万元(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折合损失以下同) 重大设备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重大设备事故。 A、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三班连续运转设备发生损坏,影响生产线或主机停机8小时以上6天以下;非三班连续生产设备(如破碎机、装卸输送设备等)发生损坏,影响该生产线或主机16小时以上的。 B、动力设备发生损坏影响全公司停电30分钟及以上的或工艺线停电在35分钟及以上的,有时虽未超过上述时间 但影响主机停机8小时以上的。 C、锅炉、受压容器以及煤粉设备、输油、输气等系统的设备爆炸事故:高速设备的飞车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死亡事故的。 D、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者。 特大设备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特大设备事故。 A、构成重大设备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B、因设备事故直接引起一个车间的火灾、爆炸、厂房倒塌等灾难的。 C、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五、事故处理和报告、调查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措施 发生事故时,操作者应立即采用紧急措施,以制止事态扩大,并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和生产调度。所在车间组织采取措施处理,尽量减少停产损失。 对于重大、特大的设备事故,必须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组织现场检查。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凡是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应做出标识、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以作为设备事故分析、检修、改造的依据。 2、事故的报告 生产调度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并组织相关单位协同车间处理。 事故发生后,所在车间须在3日内填写事故报告单送设备事故鉴定小组,事故报告单由总经理审批,机动部备案存档。 3、一般事故由所在车间负责调查,判定责任者;召开事故分析会,填报事故报告单;本着“三不放过”原则,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制定出今后防护措施。 4、较大、重、特大设备事故由设备事故鉴定小组组织调查,判定责任者;召开事故分析会,填报事故报告单。本着 “三不放过”原则,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设备事故鉴定小组对该事故查明责任,做出处理并制定出今后防护措施。处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公告全公司,以教育全体员工。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设备事故的损失是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设备损坏后经过完全的修复,使设备恢复功能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材料、配件、人工等)。如设备全部损坏不能修复,则按新设备进厂价格计算。 七、事故的统计 设备事故计算时间从事故发生停止运转到开机正常运转的时间为事故时间。同时进行其他检修项目时间不作为事故时间处理。 设备发生严重故障被迫立即停车的,即使接近计划检修 时间,也应按事故处理。但事先主动掌握(有记录凭证)设备的缺陷和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虽然造成停产。可不按事故处理,作为非计划检修停机,单独统计。 八、对人为责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对一般设备事故责任者处以警告1次同时罚款50〜1 元。 2、对较大设备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大小、情节严重,可分别处以: A)警告一次并罚款1〜2元; B).严重警告一次并扣发1〜3个月工资的20%。 3、对重大责任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处以: A)严重警告一次并扣发1〜3个月工资的20%; B)留厂察看3〜6个月; C)解除劳动合同。 4、对特大责任事故者,分别处以: A)留厂察看3〜6个月; B)解除劳动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