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小学消防疏散应急预案
为规范和加强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万一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的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确保师生平安的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总指挥:
副总指挥:
2、工作小组:
① 灭火行动小组:
组长:组员: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② 疏散引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现场任课教师和各班班主任及各楼道负责老师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③ 通讯联络组:
组长: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办公室。
④ 救护安全组:
组长:组员:后勤人员。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二、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闭路电视、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并建立消防宣传墙,设置消防宣传长廊,把各项消防制度、防火公约、会议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
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设置灭火器箱,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带、水枪)等,并设置一个公共消防应急箱,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总务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4、经常巡查,排除隐患: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三、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领导和行政值班报告,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由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和主控室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沉着冷静,防止引起恐慌)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报教育主管部门。
③ 打开校门(当班门卫)
④ 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 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近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在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到楼道指挥。如火灾发生在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现场指挥撤离,空课教师按要求到楼道指挥。
四、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学生不得参与救火: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步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学生情绪: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扑灭初起火灾: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漫延,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末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
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搞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我校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消防法》,制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第二条 学校消防工作,以《消防法》为指导,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二章消防领导与组织
第三条学校党政一把手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分管学校安全领导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党政一把手统一组织实施消防工作;教导处为学校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管理、宣传、培训、检查、督促、考核,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代表学校与各处室、年级组签订防火责任书。各部门、年级组的工会小组长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系、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 中层干部都要认真履行担负的消防安全职责,把消防工作作为教学、科研、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五同时”(即: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五条 教导处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导各室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各室必须建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区和防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实行消防工作奖惩制度,重大火险隐患整改报告及通报制度,火险、火灾登记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防火工作评比制度,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实验室、图书馆、各办公室及教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如: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炸剧毒物品的管理制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制度),以及消防档案登记制度。
第七条 各室的工作人员,均应"三懂三会"(懂得所在工作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和扑灭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单位要加强防火宣传,使他们自觉遵守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第八条 重点消防安全部位,要严格防火措施,将防火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包干负责。
第九条 义务消防队员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骨干,要充分发挥在预防火灾中的作用,搞好群管群防,做到能宣传,能检查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有效扑灭初期火灾。
第十条 每天下班前应关好电源、气源,熄灭明火,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需要,进行全校师生研究灭火新技术和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二条学校在扩建、改建、发展规划中,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第四章火警和火灾的扑救
第十三条 如果发现火警,应迅速准确地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确定人员到交通路为消防车引路。任何人都不得贻误。火场的扑救工作由在场职务最高者统一组织和指挥。
第十五条 火警、火灾扑救后,实行“五不放过”(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隐患未得到整改不放过,群众未受到防火安全教育不放过,奖惩未兑现不放过)。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十六条依据学校规定的奖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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