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土方工程
该工程±0.以下施工时应考虑土方工程的挖填平衡,在开挖前应计算土方保留量及外运量,开挖基础区土方时,将多余的土方进行外运,保留的土方堆积在建筑物外的空余位置。待基础施工完毕后进行基础土方回填使土方平衡。既能加快施工进度又能降低成本。
一、施工机械的选择
根据该工程的土质及施工面,选用合理的施工机械进行施工,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采用单斗反铲式挖土机挖土,配备12T汽车进行运土,回填土采用液压振动式打夯机进行夯实。
二、土方开挖的要求:
(1):放足坡度,坡度的留置应合乎图纸规划要求,其坡度的大小,则应根据现场土质决定,施工应该随时观察土壁变化情况。
(2):边坡土堆或材料以及机械行驶时,应于边坡边缘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土堆或材料应距挖边缘0.8M以外,高度应不超1M。在软土起区开挖,应随挖随运。
(3):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和施工用水渗入边坡。
三、土方开挖
基础土方开挖土前应根据开挖的标高、挖土区的面积及回填区的面积计算出挖土方量及回填土方量,并考虑各种可变因素(如土的松散率、压缩率、沉降量等)进行调整后,应对土方进行综合平衡调配。它的目的是在使土方运输量或土方运输成本最低的条件下,确定填挖区土方的调配方向和数量,从而达到缩短工期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地下室、基础土方开挖:地下室、基础底标高以设定的水准控制点进行控制。地下室、基础土方,采用机械一次性开挖,为了保护不破坏基底土方的结构,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挖除,保留土厚度在1-2 。土方开挖时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底被破坏应做好排水措施,为了防止雨天时地面雨水流入坑槽内一般,在坑槽外挖明沟进行截水,在坑槽底四周挖明沟及集水井,并准备好水泵做好排水工作。挖土机械严禁碰撞混凝土预制桩,防止因碰撞如引起断桩或破桩现象。
地下室土方开挖时采用在坑上逆向挖土,如果土层深时采用一台挖土一台转运的方式进行。做到一步到位的方法。基坑底标高以设定的水准控制点进行控制。为了保护不破坏基底土方的结构,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挖除,保留土厚度在1-2 。土方开挖时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底被破坏应做好排水措施,为了防止雨天时地面雨水流入基坑内,在坑槽外挖明沟进行截水,在坑槽底四周挖明沟及集水井,并准备好水泵做好排水工
接焊缝
桩身=
接桩简图
土方回填时应检查坑内是否有积水及淤泥,如果有淤泥及水应清干并要清理坑内的杂物。回填土应严格控制其含水量,施工前应检验,当土的含水量大于最优含水量范围时,采用翻松、晾晒、风干法降低,或采用换土回填、均匀掺入干土或其它吸水材料等措施来降低。若由于含水率过大夯实时产生橡皮土,应翻松晾干至最佳含水量时再回填土夯实。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湿润。若铺土后发现含水量小于最优含水量,每立方铺好的土层需要补充水量(L)按下式计算:
PW
V= (W P-W)
1+W0
式中:V-单位体积内需要补充的水量(L)
W-土的天然含水量(% )(以小数计)
WOP- 土的最优含水量(% )(以小数计)
PW-填土压实前的密度(/m3)
回填土要分层按30cm铺平并用机械夯实,分层接缝处应按要求铺接处理。回填土应按规定要求做土壤密实度试验,夯实后干容重不得小于1.65Kg/cm2。回填土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可参考下表数值:
填土的压实系数入c (密实度)要求
结构类型
填土部位
压实系数入c
砌体承重结构
在地基主要持力层范围内
>0.96
框架结构
在地基主要持力层范围以下
简支结构
在地基主要持力层范围内
排架结构
在地基主要持力层范围以下
一般工程
基础四周或两侧一般回填土
0.9
室内地坪、管道地沟回填土
0.9
一般堆放物件场地回填土
0.85
防止质量通病措施
一.土方工程
(1) .回填土应按规定每层取样测量夯实和干容重,在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才能回填下一层。
(2) 、严格控制每层回填厚度,禁止汽车直接卸土入槽。
(3) 、严格选用回填土料质量,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等是防止回填土下沉的重要环节。
(4) 机械夯填的边角位置及墙与地坪,散水的交接处,应仔细夯实,并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5) 雨大不应进行填方的施工。如必须施工时,应分段尽快完成,且宜采用碎石类土和砂土、石屑等填料。现场应有防雨和排水排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
质量标准
6.1 土方开挖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
法
柱基、坑
基、基槽
挖方场地平
整
管沟
地面基
层
人工机械
1
标高
-50
士 30
±50
-50
-50
用水准或拉线
尺量检查
2
长度、宽度(由
设计中心线向
两边量)
+20
0
-50
+30
0
-10
0
+50
0
-15
0
+1
--
经纬仪、用钢
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
尺量
注:地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面的基层。
6.2 土方回填允许偏差: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顶面标高
+0 -50
用水准或拉线尺量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尺量检查
6.3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3.1机械开挖土方时,底标高以上应预留10-30cm 土方,采用人工修整,防止超挖,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6.3.2当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时,应注意观察周边环境的变化,并做好观察记录。
6.3.3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压实。
6.3.4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桩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6.3.5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以及暗塘等。
6.3.6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6.3.7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
七、成品保护
7.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7.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
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7.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测量的长期 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下管道、电线、光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7.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7.5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7.6管沟中的管线,肥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7.7推土机距离墙边缘不得少于1m,不得挤坏未上强度的砼;打夯机距离墙边不得少于30cm,不得磕碰砼,剩余30cm应人手夯填实。
八、安全环保措施
8.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环境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公司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8.2施工现场负责基槽(坑)和管沟边的防护、警示、夜间警示等防护措施的落实,如由分包单位布置防护设施,现场安全员应检查防护的完善性和质量;
8.3在基槽(坑)和管沟边8mm处应设防护栏杆:
8.3.1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0.5 —0.6m,坡度大于1 : 2.2的坡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立杆的间距不大于2m。
8.4在未施工完备,有人员和车辆经过的基槽(坑)和管沟边,应设置警示灯。防止人员或车辆在夜间跌落基槽(坑)的管沟。
8.5在工地大门附近设置汽车冲洗台,所有运输车辆离开工地时,必须对车身进行冲洗,以保证市政道路干净、畅通。
8.6生产及生活污水应经过沉淀池后,再通过排污管道排入市政管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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