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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瓦斯排放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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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瓦斯排放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因主扇、局扇停止运转,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瓦斯不断涌出,有可能造成瓦斯积聚。为排除停风区域聚积的瓦斯,防止造成瓦斯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执行。 一、排放原则 1、瓦斯排放工作严格坚持“撤人、断电、限量〞的原则。 2、假设停风区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1.5%,由瓦检工负责直接恢复供风排除瓦斯;假设瓦斯浓度超过1.5%低于3%,由通风队副队长负责,由瓦检工协助采纳措施进行排放;假设瓦斯浓度超过3%,由救护队负责排放并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排放瓦斯的方法、时间、负责人:     1、排放原因: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主扇、局扇停风     2、排放方法:主扇停风时,启动风机,利用风障控制工作面风量;局扇停风时,控制风筒风量。 3、排放时间:2021年  月  日 4、负责人: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在调度室指挥,保证安全排放。 2、由调度室下达工作面停送电命令。进行瓦斯排放的采掘工作面在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前,不得恢复生产线动力电源。 3、安全监察科负责在副井口把口,瓦斯排放结束前无关人员不得入井;机电硐室由机电队值班人员把口,通风队负责回风巷入口处把口及通风设施上锁。 4、救护队及参加排放瓦斯人员下井前必必须认真检查自带的矿灯、自救器、瓦斯检测设备的完好状况,否则不准下井。     5、排放工作由救护队现场指挥,其他人员听从救护队安排。 6、救护队排放瓦斯前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局扇运行、风机倒台和风筒吊挂状况,然后依据该区域的通风能力,确定合理的排放速度。     7、排放前救护队负责在全负压风流汇合处悬挂便携,报警点为1%。由调度室负责观察总回及11采区回风巷瓦斯浓度变化状况,发现监测数据超过1%时及时通知现场人员控制风量和排放速度。     8、启动局扇前,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风机四周10米以内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其浓度不大于0.5%时,方可开动局扇。执行排放任务时,随时监视风流汇合处瓦斯报警断电仪或数字式瓦斯报警仪的工作状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马上减少或停止向瓦斯聚积区供风,待回流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重新恢复工作,严禁“一风吹〞。     9、排放工作结束后,由救护队指派两名以上人员进入排放区全面检查排放区内安全及瓦斯状况,确认无问题后,汇报矿调度室,待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才准通知施工单位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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