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XX实业
仓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仓库工作人员和库存物资的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公司内控要求和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XX实业所有仓库。
第三条 管理目标: 建立仓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仓库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要求、安全作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使命
第五条 采购物流部总经理为部门管辖仓库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负责人,各分公司总经理为分公司各仓库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负责人。主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等。
第六条 各仓库设兼职安全员,主要负责对本库区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催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定期巡查本库区各类生产、消防、安防设施,发现工作中不安全因素和隐患,采用有效的措施,并及时上报等。
第三章 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 仓库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保卫设施和控制措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区公司安保部上报检查报告。
第八条 库区内显然位置须悬挂、张贴各种安全、警示标牌。
第九条 库区内的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安全出口必需坚持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坚持完好。
第十条 仓库应制定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仓库库存状况等信息。
第十二条 仓库安全管理应做到“五无〞〔即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鼠患〕,“十防〞〔即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静电、防震、防腐、防磨、防锈、防尘〕。
第四章 安全作业管理
第十三条 库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需铭记安全生产制度,具备安全生产常识,熟悉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熟记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和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 库管员应催促、检查操作人员在装卸、吊运、堆放、搬运、保管、保养等各项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物资的上架、堆放等作业必需注意稳固妥当,不得超过同意的负载重量和规定高度,防止倾斜倒塌。
第十六条 仓库内起重、载重以及常用工具,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前后都要进行严格检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仓库应按照相关规定,依据仓库面积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铲、防毒面具〕,并定期检查改换。
第十八条 严格管理和控制火种、火源,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第十九条 仓库内使用各类电气设备时,必需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库区安全员应定期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查,库区工作人员离开仓库前须切断所有电源。
第六章 安全保卫管理
第二十条 仓库必需配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安装应急照明和防盗设施,并依据仓库库区状况酌情配备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保安通讯系统等辅助设施。
第二十一条 非库区工作人员进入库区,必需办理授权,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 车辆进入库区必需装防火筒,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后马上熄火,不得在库区内检查排除车辆故障。
第二十三条 库区安保人员应按时查看闭路监视器,按时对库区进行巡视,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二十四条 库区工作人员下班后除非工作必需要不得在仓库内逗留。
第二十五条 库区工作人员工作变动,须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区公司采购物流部负责解释。
附件:
《仓库安全检查表》
《人员进出库登记表》
- 4 - / 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