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作者从事安全生产8项合法权益
为落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劳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隐患,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最近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和维护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通知》。《通知》对企业如何落实劳作者的安全生产权益再次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还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生产单位确保劳作者安全生产权益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劳作者正当行使安全生产权益的要给予保护,对侵害劳作者安全生产权益的要严正依法处理,切实确保劳作者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熟悉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以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当的责任。
劳作者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8项:
一、 知情权
劳作者关于劳作安全的知情权与劳作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密切,知情权是保护劳作者生命安全权利以及其他相关权益的重要前提。生产经营单位的劳作者有权了解所在单位的生产安全状况、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订的执行状况;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为确保劳作者知情权的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与劳作者订立劳作合同的时候,应当在劳作合同中载明有关确保劳作者劳作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如实告知劳作者。劳作者只有了解了这些状况,才有可能提升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采纳相应措施,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
二、 获得教育培训的权利
接受教育培训是劳作者的权利,对劳作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企业的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劳作者只有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才能强化事故预防和应急自救能力,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三、 获得劳作安全保护的权利
劳作者的这部分权利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来实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必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作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作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当生产经营单位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生产经营单位必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纳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必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作防护用品。
四、 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广大劳作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所在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看法和建议。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倾听广大职工的看法和建议。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时,有权要求所在单位组织整改并提出措施、建议和参加整改。
五、 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这项权利是保护劳作者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权利。劳作者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指挥生产活动,关于管理人员强迫命令职工在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状况下进行危险作业,关于劳作防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不排除、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生产作业场所,有权予以拒绝。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劳作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作合同。
六、 紧急撤离权
劳作者发现直接危害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纳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法》对劳作者的紧急撤离权的规定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思想。由于事故的不可预知性,在有些状况下,也有可能出现了危险征兆,但事故并未发生。为了防止在“万一〞的状况下发生事故,法律赋予了劳作者这项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劳作者使用紧急撤离权而降低劳作者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职工订立的劳作合同。
七、 批评、检举、控告权
劳作者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企业不得因劳作者对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劳作者订立的劳作合同。
八、 获得赔偿权
劳作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可依据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获得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在某些状况下,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职工还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赔偿。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企业和广大劳作者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一定会得到全面落实落实,广大劳作者的生命安全也必将会得到切实确保〔陈光 徐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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