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 任职条件:
(1) 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 主要职责:
(1) 在岗履职,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3) 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
(4) 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5) 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及使用过程日常检查维护;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
(6)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督促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7)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8)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9)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10)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的其他岗位职责。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任职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3)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4)负责技术交底;
(5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6) 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7) 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的其他岗位职责。
三、施工员
1. 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2. 主要职责:
(1) 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
(2) 组织施工班组熟悉施工图纸,向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及关键、特殊工序和安全交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工序搭接,做好工序交接记录,努力完成形象进度计划;
(3) 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以及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组织施工;
(4) 负责组织测量放线、参与技术复核;
(5)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填写施工日志;
(6) 编制施工作业计划,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
(7) 负责劳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劳务费的结算;
(8) 负责施工作业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
(9) 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0 )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的其他岗位职责。
四、安全员
1. 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 主要职责:
(1) 参与制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参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和人员、证件与单位相符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履职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4) 参与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5) 负责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具的符合性审查,参与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参与施工机械、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6) 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及其监督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和施工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7) 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的其他岗位职责。
五、质量员
1. 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 主要职责:
(1) 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检;
(2) 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3)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监
督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做好质量记录;
(4) 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
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
(5) 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6) 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
(7) 负责质量检查的记录,编制质量资料;负责汇总、整理、移交质量资料;
(8 )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的其他岗位职责。
六、资料员
1. 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 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施工资料台帐,进行施工资料交底;
(3)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管理数据、信息资料;
(5)负责施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验收与移交;
(6)协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服务和管理;
(7)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的其他岗位职责。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
1. 任职条件:
具有与监理项目类别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 主要职责:
(1) 应当在岗履职,负责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及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负责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
(3)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4)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6)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7) 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的其他岗位职责。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任职条件: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2. 主要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任职条件: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 主要职责:
(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 )进行工程计量;
(9)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 组织编写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四、监理员
1. 任职条件: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2. 主要职责:
(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 进行见证取样;
(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 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五、见证员
1. 任职条件:
专职见证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
2. 主要职责:
(1)审查见证取样方案。按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总体需用量,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见证取样方案,见证取样方案经见证员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
批;
(2) 现场见证取样和检测。负责对现场见证取样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现场检测的见证;见证员应按见证取样方案和技术标准对试样进行唯一性标识;
(3) 建立见证台账。见证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建立见证台账,见证台账和取样台账应相互对应,具有可追溯性;
⑷监督和报告不合格检测项目的处理情况。当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时,见证员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下发监理通知书;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退场、更换、返工或加固处理,在见证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并将处置情况报项目总监;
(5) 完成项目总监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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