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中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 育,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教育的 法律、法规修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具有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的未来人才。
第三条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XX区教育体育局。学 校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学校的全称为XX市XX 区第八中学,简称XXXX中学,英文译名为XXXX,是一所公 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初中,学制为三年。办学规模为26个教 学班,920名学生,48名寄宿生,同时供应11人就餐。
第四条学校文化核心
学校的办学理念:一切为了育人。
学校的办学目标:构建宜学乐教的幸福场所。
学校的办学宗旨:德育为先,全面发展。
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负责任、讲诚信的全面发展的” 合格中学生。
学校的办学特色:责任教育
学校的办学思路:以质量为核心,以责任教育为特色, 以管理为抓手,培养名师,培育全面发展学有特长的合格学 生。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
第五条学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校训:文明、勤奋、严谨、求实。
校风:尊师爱生、教书育人、活泼健美、争先创优。
教风:敬业、踏实、团结、创新。
学风:勤奋、刻苦、乐问、善思。
第六条校徽、校旗、校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XX区教体局任命,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接受 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 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八条校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五)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六)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七)有关学校的重大事务,在完成学校议事程序后, 有决策权。
(八)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职权。
(九)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 人环境。
(十)校长具有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财务 基建审批权,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购置重要设施、设备 和对教师、职工、干部进行奖励或处分的决定权。
(十一)为教职工争取福利待遇,为教职工创造研修学 习的机会。
(十二)保障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校设行政服务与行政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 学管理与评价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后勤服务与信息化中心、 团总支、年级管理中心共7个职能部门。各处、室根据工作 需要设主任。主任由校长室和党支部联合提名或通过教职工 推荐或自荐竞选产生候选人,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考察合格 后,由校长聘任。行政服务与行政中心负责人事、外协、学 校材料汇总上报、车辆调度、接待、工作安排、办事服务等 工作;学生发展中心负责学校德育、环境卫生、校内宣传、 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工作;教学管理与评价中心负责学校教学 常规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教师发展中 心负责学校教研、教师培训、课题研究工作;后勤服务与信 息化中心负责学校后勤保障、校舍维修、固定资产管理、设 施配备、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学校安全监管、安全保卫、 宿舍、校车、各种演练等工作;团总支负责团队建设和学生 会工作;年级管理中心负责年级的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 家长培训。
第十条党支部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学校重 大问题的决策,支持、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支部书记由上级党委任命或由 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每学期召开一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遇有重大事项(如职称评定、绩效工资、 岗位聘任等)可随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最高权力 机构,所形成的决议、通过的方案、决定的事项,任何人无 权更改。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党政办公会一副校长一管理处室一 年级组”的模式。
(一)学校党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 每周一召开,总结上一周的工作,研究部署本周工作,党政 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领导。
(二)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15人组成,其中学 校领导干部5人,教师代表2人,学生代表2人,家长委员 会代表2人,社区领导代表2人,法律顾问1人,社会知名 人士1人。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 研究决定学校重要工作、重大开支、重要决策。
(三)全体教职工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三次以上(期 初、期中、期末),会议内容包括安排日常工作、总结成绩 与不足、经验交流、专家讲座、教师论坛、紧迫性任务布置、 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学习等。
第十三条健全群团组织
(一)成立学校校工会委员会,下设女工委员会,接受 校党支部和街道教育教育中心工会的双重领导。工会主席、 委员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二)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X中学团总支,接 受校党支部和XX街道团委的双重领导。书记、副书记、委 员由党支部任命或提命候选人,经校共青团代表大会民主选 举产生。
(三)成立学校学生会组织,接受校政教处、教务处双 重领导。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由年级组提名候选人或 班级推荐或个人自荐,并通过竞选产生。
(四)成立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学生成长,热 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 长委员会分班级、级部、学校三级机构。校级家委会由7人 组成,在各年级家委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每个年级不少于两 人,女代表不少于1人,要求候选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威望 或知名度、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对学校工作熟悉、关心。家 长委员会成员能够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 学生各项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 合的育人环境;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 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 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定期听取学校工作 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协调作用,定期听 取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介绍,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成立教师专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业务干部、教 研组长、备课组长和其他骨干教师组成。其中教研组长、备 课组长人数不超过8人,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人数不超过 4人,40岁以上这人数8人,40岁以下这人数5人,共计 13人组成,民主选举产生。其职责:审定学校教学、科研规 划,对学校重要学术活动及科研、教学基本建设提出指导意 见;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 等重大事宜提出合理建议;评审推荐教师职称晋升和岗位聘 用,推荐教师参加上级评选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教学 业务评优工作;各级优质课、公开课(研究课、开放课、交 流课、示范课)的选拔推送工作等;对教师教学行为违纪、 违规现象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学校申报的课题研究及其他教 育科研、教学方面的工作。
第十四条建立其他专项性综合组织。
(一)学校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第十五条完善和规范年级组织、教研组织形式。教研组 长、年级组长由教务处、教科室提名,校长聘任。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用室的管理隶属总务处。文印室、档 案室的管理
隶属教务处。心理咨询室、德育室隶属政教处。
第三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按照XX区教体局有关 要求,每三年制订一份旨在推进学校自主发展的发展规划, 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坚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 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 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证明。
(三)依法聘任干部、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干部、教师聘任、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竞争上岗原则;民主原则;优劳优酬、绩效考核原则;动态 管理原则。在上级核定编制的范围内,按照“资格准入、竞 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断完善干部教师的聘任工作。 严格聘用程序,严格合同管理,严格聘后考核,全面推行“岗 位聘用制”,逐步实现“评聘分离、高职低聘、低职高聘、 薪随岗变”。学校推行全员聘用制的前提是实行岗位目标管 理。干部、教师的选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家长以及社 会的监督。
(四)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实施校财局 管的管理模式,一切收入采取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严格 执行XX区(幼儿园)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崂教发27 年96号文),合理支出各种费用。
(五)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 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六)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 施九年义务教育。
(二)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 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 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 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 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 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 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严 格执行财务制度。
(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相关部门及教育 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职责,确 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八)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与要求,每年 做好招生方案制定及实施工作,做到:依法招生,促进优质 均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依法保障适龄儿 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促 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控制规模,实施小班化教学。建 立健全小班化招生的师资保障、装备保障等配套机制,建立 符合现代学校制度的招生办法。服务社会,实施阳光招生。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 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与家庭、社会的相互 沟通与理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九)坚持合作办学的优质性原则,与国外学校加强文 化、教育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达到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优 化资源、共同发展的愿景。学校要着力吸收世界各国教育发 展的先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为学生、老师提 供多种学习的选择机会。
(十)实施党务及校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包括领导班 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干部述 职述廉及测评情况等;学校校长及中层干部考核、选拔聘任、 竞争上岗、考核奖惩情况等;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情况。招生、评先评优、教 师职称评聘、教师岗位设置、教师绩效考核兑现等情况;教 师招聘、调整交流、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以及各级骨干教 师推荐、命名等情况;教育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学生补助政策 落实情况等。按照公开内容要求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 即时公开方式向教师、学生或社会公开,实施阳光教育,切 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一)处理好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事宜。学校如 需要分立、合并或者终止,将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部署,做 好教职工(含离退休)和学生应妥善安置工作,做好对学校 校地、校舍、债权、债务、教学设备与设施等妥善处置工作。
第四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 利,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的学术
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 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 遇或对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 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名师培训。实施
“名师培养工程”,评选校级骨干教师,校级学科带头人和 校级名师,加速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成长,不断扩大骨干教 师队伍,造就一批在各级有一定影响的名师。学校创造条件 让骨干教师外出培训,外出考察,拜师学习。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严肃工作纪 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穿着得体,举止文雅,以身作则, 为人师表,服从领导,勤恳工作。关爱每一位学生,不讲教 育忌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 和宴请,不搞有偿家教及组织课外班。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 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认真履 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到:认真备课、上课,认真布置作业与 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 末有工作总结或专题小结。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 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 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学生家 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 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其他职工的权利及义务参照对教师的相关 规定。
第二十二条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学校工作,学校应当履行 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它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中的创造性 成绩给予鼓励、帮助和奖励。
(四)支持教职工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 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学校每学年末对教师进行德、能、勤、绩、廉等 五方面考核,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教师的主要 依据。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对教学业务水平低、教学效 果差的教师予以调整交流或培训待岗,对违反职业道德规 范,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六)学校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制度。
第五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
(二)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按教师的要 求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 学业后,依据XX市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规定获得相应 的学业证书。
(四)学生有权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有权参与学 校管理、评议学校和教师工作,有权接受平等教育和获得公 正的评价。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对学校、教师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七)学校每学期评定“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和其它单项先进,进行表彰。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学 校章程、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要求。
(三)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 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努力为班级、为学校争光。
(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住宿学生应按照《学校住宿生的管理规定》自觉 遵守。
第六章德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 件,建立完善的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有计 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第二十六条建立以党支部、校长室、政教处、团总支及 班主任代表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 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十七条加强班集体建设,开展“优秀班集体”创建
活动;加强校团总支建设,以团带班,活跃班级活动。
第二十八条认真贯彻《国旗法》,组织全体师生参加升 旗仪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九条加强国防教育、法律教育、安全教育、民族 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第三十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成立家长委员会,开 展军校共建活动,每学期召开家长会,并专门安排时间进行 家访。对每届新生开展军训活动。
第三十一条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充分利用周边社区的教 育资源。
第三十二条完善德育管理制度,加强德育科研,加大德 育工作的奖励力度。
第三十三条强化年级组功能,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加强青春期教育。抓好心理咨询室建设与使 用,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心 理健康教育,关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五条办好校报,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广播、宣传 栏、班报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社团活动。不断 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确定每年十月为学校体育节,十一月为 学校艺术节。
第三十六条学生管理、评价的基本原则。一是目标性原 则,基于一定的培养目标,并在实施中制定明确、具体的阶 段性发展目标。二是过程性原则,发展性学生评价应注重过 程,学生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促进学生的发展同样要经历一 个过程。三是全面性原则,发展性学生评价关注学生发展的 全面性,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 观等各个方面。四是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通过书面测验和 考试检查学生对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倡导运用多种评价 方法、评价手段和评价工具综合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价 值观、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进步与变化。
第七章课程与教学
第三十七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原则。一是全面育人原 则,在“一切为了育人”的办学理念下,教师在教育教学过 程中面向全体学生,做到以人为本,全面负责,注重个性, 全面发展。二是自主教育的原则。培养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 自觉、主动、独立地面对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的教育。在教学中的组织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 方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三是情感教育原则。在教 育教学工作中有意识地以积极的情感去教育学生、激励学 生,让学生从中得出积极的肯定的反应,从而积极地面对学 习和生活,从而教师也实现了良好的教育目的。四是方法教 育原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既注重知识的传授,又注重学 习方法和做事方式的培养和引导。五是快乐教育原则。为学 生创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快乐的学习、快乐的成 长。六是渐进式教育原则。尊重教育规律,依托“最近发展 区”理论,在循序渐进中,使学生高效的接受知识。
第三十八条学校根据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的要求,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拓展 性课程和研究性课程。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三级管理的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探索 综合实践活动和学校课程的开发,逐步形成学校独立的课程 体系。
第三十九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手段,优化课堂教学的目标、内容、 方法和结构。积极探索小组合作学习方式和先进的课堂教学 模式,采用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主动参与、探索发现、合 作交流的能力,力求课堂轻负、高效、优质。
第四十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充分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根据学生实际实行分层教学,促进不 同类型、不同层次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以不断提高,为每个 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第四十一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按上级教育行政部 门规定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定期组织单元质量检 测,举办相关学科竞赛。
第四十二条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规范校本教研制 度,提高教研水平与质量。
第四十三条加强体育、卫生、艺术等工作,做好一年一 度的学生体检工作,全员参与纠正学生读写姿势,控制作业 量,降低在校生的近视率。依托《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 抓好学生的体质健康工作。成立学校各类兴趣小组,积极参 加各类竞技比赛,积极实施“2+1”项目工程,扎实开展艺 术教育,陶冶学生情操,发展学生各方面素质。
第四十四条认真管理和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体 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使用效益,做好 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
第八章科研工作
第四十四条确立教科研“为教师成长服务,为教育实践 服务”的理念,实施“科研兴校”发展策略,规范教科研工 作。
第四十五条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有计划、有步 骤地开展各级课题研究工作,指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 教学科研。积极开展教师读书计划,落实教师日常教学反思 制度。
第九章总务后勤工作
第四十六条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为 学校发展服务的观念,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 学校教育经费全部由区财政部门拨付。按照收支平衡的原 则,每年月份进行下年的部门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 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学校财务管理实施校财局管 的模式,年初做好支出预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 行,做到核定收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严肃执行财务制度,购物、报销严格审批程 序。坚持勤俭办事与适度超前并重的原则,按招标采购的规 定,添置教育教学设备,并力求做到收支平衡。
第四十八条严格执行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不乱收费。
第四十九条加强校产管理,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制定并 严格执行校产管理、使用赔偿制度,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五十条实行财务报表公开,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实行 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五十一条设立卫生管理人员,保证学校公共区域的卫 生质量,定期对区域进行消毒和维护。
第五十二条创建整洁、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不断丰 富校园环境的文化内涵。
第五十三条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接受来自个人和单位 的社会捐助。社会捐助的设施设备列入校产管理,捐助的资 金,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资助贫困、优秀学生。按照上 级要求要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章安全与保障
第五十四条建立和健全各种安全防范制度,实行“校长
--分管副校长--各部门一全体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安全责任 网格化管理,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学期开展富有实 效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1530”安全教育,认真组织5次 以上安全演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五十五条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 准。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 动等活动均应考虑安全因素,有安全预案,采取妥善预防措 施,保证师生安全。凡组织外出活动,须事先书面报告,经 上级批准同意后方可具体实施。
第五十七条健全各项组织,配备必要的值班值勤人员, 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为师生创设一个安全、舒适 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在实施中,如与国家新的法律、法则、 条例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为准。
第六十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权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 会。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自校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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