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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公司考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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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A/0 P-1/5 JT/CR-05-24 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考勤 第一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常白班员工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五一至十一上班时间为上午8:- 12 : ,下午14: - 17:30 , —至五一上班时间为上午8 : - 12:,下午13:30-17 : 。 (二)公司倒班员工实行四班三倒制。倒班时间为8: - 16: 、16 : - 24 : 、 : - 8 : 。 (三)公司供热中心根据工作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报企管部、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二条考勤方式: (一)公司采用指纹考勤方式考勤; (二)指纹无法被识别的员工采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三条考勤管理 (一)常白班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二)公司倒班人员、驾驶员及保安,供热检修人员,每个班打卡两次,上下班各一次; (三)部长每天打卡两次,上下班各一次; (四)值夜班人员除在规定地点签字外,在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另外需夜间20 : ——22 : 打卡一次,缺一不可; (五)加班人员需在工作开始和结束后分别打卡一次。 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A/0 P-2/5 JT/CR-05-24 (六)严禁代人或找人代替打卡,违者按照《奖惩管理办法》警告并罚款1元 (七)替班人员打卡: 1、替班之前必须经部门部长审批; 2、一个班只允许一个员工被替班,私自替班按旷工处理; 3、每月每个员工只允许被替班两次,超过给予其30元/次处罚; 4、只允许同岗位及以上员工互相替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5、替班人员仅限于休班人员替班和白班人员连前夜 (八)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停电、打卡机失灵、气候灾害等)无法打卡者,企业管理部经核查证明原因后,视为已打卡; (九)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打卡,需补填《未打卡记录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在下个工作日12 : 之前报送企管部,逾期作废. (十)对无打卡记录和《未打卡记录单》的员工视同旷工; (十一)对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问题按照公司《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企业管理部负责考勤制度的监管与执行工作,每日核查员工出勤,考勤结果直接与员工当月工资挂钩; 第二章假期 第四条请假 一、员工请假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或告知部门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于当日报企管部存档,特殊情况者可延期至第二天12 : 之前,否则视同旷工. 二、1天(含)以内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连续1天(不含)~2天(含)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连续2天(不含)以上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A/0 P-3/5 JT/CR-05-24 第五条假期类别 一、每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倒班人员除外); 二、法定假日: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三、病假 (一)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医疗期的计算: 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 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A/0 P-4/5 JT/CR-05-24 2010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三)一周以上病假需提前完成与同事的工作交接,方可休病假。 (四)请病假必须提交请假申请,并附区(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患急性疾病或不可预测负伤,可以事后补办相关手续补假。 (五)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停工1个月以内,发给本人岗位工资1%。 2、停工3个月以内,改发本人岗位工资80%。 3、累计超过3个月,改发本人岗位工资50%。 4、以上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医疗期满后的处理: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 (七)因工负伤停工者适用于工伤管理办法. 四、事假 (一)员工需要处理私人事情,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事假; (二)事假期间不享受任何工资福利待遇; (三)事假的最高期限10天/年,若超出该期限则双倍扣发当日岗位工资. 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A/0 P-5/5 JT/CR-05-24 五、年假 (一)非供热期(4月6日一-10月30日)实施年薪假制。 (二)年假具体规定: 1、每年年假为省外5天,省内3天。 2、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开始享受年假待遇。 3、当年请事假7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及者,不享受年假. 4、当年度有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5、员工已休年假后又出现满足上述3、4条相关内容者,先按其加班时间扣除,之后按事假处理。 6、年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未修年假等同换休处理,每年10月30日清零. 六、婚假与丧假 (一)假期时间 项目 类别 假期 备注 婚假 婚假 3天 晚婚是指男性年满25周岁、 女性年满23周岁。 晚婚假 初婚 17天 二婚 3天 丧假 父母、配偶父母及 配偶去世 3天 必须是直系亲属去世;青岛及 所属地区以外的,根据实际 情况可给路程假 (外)祖父、祖母 1天 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A/0 P-6/5 JT/CR-05-24 (二)假期待遇,按照本人的岗位工资支付工资. (三)未休假期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七、产假 (一)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二)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或破腹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三)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不计为缺勤。 (四)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五)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八、护理假 男员工配偶产假期间给予7天护理假期,公司支付岗位工资. 九、关于加班 原则上不鼓励加班,要求员工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当由于客观原因或上级领导安排必须加班时,应以公司利益为重,主动申请加班或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加班相关规定详见《加班管理办法》。 十、关于旷工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A/0 P-7/5 JT/CR-05-24 1、未经批假不上班; 2、请假日期已满未续假; 3、工作时间擅离职; 4、私自替班等; 5、无考勤打卡记录且无《未打卡记录单》. (二)旷工的处理 旷工一天扣3天岗位工资,并按照《奖惩管理办法》给予处分. 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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