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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泵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瓦斯抽放泵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瓦斯抽放泵司机。
第2条瓦斯抽放泵司机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 负责瓦斯抽放泵和给排水泵的停、开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巡回检查。
2. 负责运行参数(抽放负压、流量、浓度、温度、正压、大气压等参数)的调整.记录工作。
3. 负责瓦斯抽放站分管范围内的卫生清扫等工作。
4. 定期向高、低位循环水池倒放净化药品。
5. 负责地面抽放系统“四防设施”、管路、阀门的检查。
二. 上岗条件
第3条瓦斯抽放泵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瓦斯抽放泵司机必须掌握以下知识:
1. 掌握瓦斯抽放泵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
2. 会进行一般的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
3. 掌握瓦斯抽放系统中设备的操作等有关规定。
4. 熟悉瓦斯抽放系统工作原理。
5. 了解有关煤尘、瓦斯爆炸的知识。
6.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抽排瓦斯的有关规定。
三. 安全规定
第5条地面泵房的建筑要符合以下要求:
1. 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米,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2. 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米范围内,禁止堆放易燃物和有明火。
3. 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
4. 地面泵房内的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5. 泵房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
6. 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种参数,做好记录。向瓦斯发电厂送气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和通知瓦斯发电厂。
第6条地面泵房必须有符合防回气、防雷电的安全装备和防管路回火装置或水封式防爆器。必须配齐通讯设备和必要的检测仪表,检测仪表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检定合格。
第7条采用地面瓦斯抽采的,其管路应尽可能敷设在回风巷和风井中,管路离巷道底部保持一定高度并相对稳固,尽量减少弯头和直角弯。必须安装管路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的安全装置。
第8条瓦斯抽放泵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第9条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第10条瓦斯抽放泵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抽放负压、流量、浓度、温度、正压、大气压等参数)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状态、机房内的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每2小时测定一次并作好记录,特殊情况必须随时测定、记录、汇报。
第11条抽放司机经常检查维护泵站内抽采系统各种计量装置、阀门和安全装置等,保证灵活可靠。
四. 操作准备
第12条检查抽放系统进出气侧阀门、进出气侧排空阀门、进出气侧防爆设施、利用阀门。
第13条检查抽放泵地脚螺栓,各连接螺栓以及防护罩,要求完好不松动。
第14条检查供排水阀门,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15条检查电机温度、泵体轴承温度,温度符合规定要求。
第16条电流、电压、功率表正常工作,无异常。
第17条防爆桶、气水别离器水位到达规定要求。
第18条每班用手转动备用泵轮3〜5周,保证泵体内无障碍物。
第19条检查高、低压配电设备,必须完好。
五. 操作顺序
第20条瓦斯抽放泵司机操作顺序:交接班一检查一开机一停机。
六. 正常操作
第21条接到启动命令后,按启动顺序开启瓦斯抽放泵:
1. 用手转动泵轮3〜5周,要求泵内无障碍物,配电设备完好。
2. 打开进气排空阀门,打开进气阀门、出气排空阀门。
3. 打开供水系统闸阀,向瓦斯抽放泵供水。
4. 启动排水泵,打开排水泵的排水闸阀。
5. 启动瓦斯抽放泵。
6. 待瓦斯抽放泵运行正常后,调节各阀门,使抽放泵工况点到达合理范围。
第22条抽放泵启动运转正常后,应及时观测抽放正、负压、流量、瓦斯浓度、轴承温度、电气参数,并监听泵运转声音。
第23条当抽放泵抽放的瓦斯浓度到达瓦斯发电技术要求时,向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并准备向瓦斯发电厂输送瓦斯。
第24条向瓦斯发电厂送气操作顺序:
1. 先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到达瓦斯发电技术要求时。
2. 向瓦斯发电厂送气前必须先与瓦斯发电厂联系好。
3. 向调度室和通防工区汇报,经调度室同意后送气。
4. 打开瓦斯发电厂进气管路上的总闸阀。
5. 关闭抽放管路出气侧排空阀。
6. 观察负压、压差、浓度、正压变化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汇报通防工区。
7. 若瓦斯浓度下降不能发电时,瓦斯抽放站值班人员通知瓦斯发电厂停止发电。
8. 迅速打开抽放管路出气侧排空阀,关闭瓦斯发电厂进气管路上的总阀。
9. 瓦斯抽放站值班人员汇报通防工区和调度室。
第25条抽放泵的停泵操作顺序:
1. 开启出气侧排空阀门.开启进气侧排空阀门、关闭总供气阀门,使抽放泵运转3〜5分钟,将泵体内和局部抽放管路的瓦斯排出。
2. 操作电气系统,停止抽放泵运转。
3. 停止供水。
4. 抽放泵停止运转后,按规定将管路和真空泵中的水排完,然后关闭排水泵的出水和进水闸阀,停止排水泵运行。
第26条互换抽放泵的操作顺序:
1. 当瓦斯浓度到达瓦斯发电技术要求时:
1)通知瓦斯发电厂,使发电机处于待机状态。
2)开启备用泵:
① 打开进气阀门和出气排空阀门。
② 打开供水闸阀,启动排水泵,打开排水泵上的排水闸阀。
③ 启动瓦斯抽放泵。
3)关小备用泵排空阀,打开瓦斯发电厂供气阀。
4)停止原瓦斯抽放泵运行。
5)关闭备用泵上的排空阀。
6)调整备用泵的流量。
2. 瓦斯浓度小于瓦斯发电技术要求时时:
1)直接启动备用泵(操作方法与启泵操作方法相同)。
2)按照停泵顺序停止原抽放泵运行。
第27条抽放泵并联运行时的顺序:
1. 启动一台抽放泵,待运转正常后,再启动另一台抽放泵。
2. 抽放泵运转正常后,再进行带负荷操作。
第28条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第29条 对于反映抽放泵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瓦斯浓度、设备温度、压力、静压差、流量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机房内的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应一小时进行观测、记录和汇报,特殊情况下必须随时观测、记录和汇报。
第30条要经常检查维护抽放系统各种计量装置、阀门和安全装置等,保证灵活可靠。每天对全部设备的外表进行一次擦洗。
第31条瓦斯抽放泵运转过程中其轴承温度不超过65°C,电机温度不超过65C,工作液温度不超过65C。若出现温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停止瓦斯抽放泵运行,同时向通防工区和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32条必须坚守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七. 特殊操作
第33条如遇紧急情况停电停泵时,必须首先迅速将总进气阀门关闭,然后将所有的放空阀门打开,并关闭抽放泵进气阀门。
第34条抽放泵每次倒泵和停泵必须有计划,并报分管领导批准。紧急情况下,停泵后必须及时汇报工区和调度室。
第35条抽放泵需要互换运行时,抽放泵司机必须向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互换操作。
八. 收尾工作
第36条抽放泵司机每班对全部设备及卫生进行检查和交接。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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