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用电组织管理措施 1、用电管理规定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电气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制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每月2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主要内容: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等。 3建立电气修理制度,强化日常的定期修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修理工作记录。 4建立电气拆掉制度,工程完工后,临时用电拆掉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掉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5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
2、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修理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2、配电装置修理管理规定 1修理时必必须二人在场,一人修理,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掉原电气。 2修理人员必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3改换电气必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改换必必须经电气工长的同意。 4修理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经下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3、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凹凸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制定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合格,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柱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马上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马上将有关电源切断,假设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