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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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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X中心、学校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制度 教好每一个学生,是人民教师的崇高职责。学生在学习 过程中,由于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背景等诸多因素的 差异,引起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的差别在所难免,教师在课 后空余时间应主动为学生特别是为学习困难学生释疑解惑, 这是教师的责任和义务,任何教师没有任何理由敷衍推托。 要旗帜鲜明的自觉抵制把辅导学生与报酬或变相报酬挂钩、 甚至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的行为,共同努力维护教 师的良好形象,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为加强育黎镇中 心学校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特制定下列有关制 度和有关规定。 一、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具体要求 1. 学校干部、教师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2. 获得镇、市级及以上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从 事有偿家教活动一票否决。 3. 干部、党员教师要带头抵制有偿家教。 二、严禁从事有偿家教活动有关规定: 1. 不得暗示或变相暗示甚至强行索要学生报酬、不得向 学生强行推销学习资料; 2. 在职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兴趣班, 不得与校外办学(培训)机构联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兴趣班, 不得在校外办学(培训)机构兼课、代课等,不得受聘于校外 办学(培训)机构参与管理和教学,不得向校外办学机构介绍、 推荐学生。 3. 严禁教师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 严禁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内外办学机构的补 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5. 严禁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兼职; 三、对违反以上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干部、教师,一经 查实,处责令其纠正外,将给予下列处罚: 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屡教不改者,将实施缓签或 待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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