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劳动合同订立的条款.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68850 上传时间:2025-04-24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合同订立的条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劳动合同订立的条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劳作合同订立的条款 一、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定,劳作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作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作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作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进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作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条款注意事项: (一)、劳作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作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作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作者签订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二)、劳作合同的期限 劳作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签订劳作合同时要依据双方的必需求来协商确定劳作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涵在劳作合同期限内的,假设劳作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或者劳作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作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作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需为劳作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当相关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