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 总 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纪律性,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并使其符合管理体系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全体员工〔除公司领导、副总、总监及经总经理特批人员除外〕执行指纹考勤制,一天打三次〔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班各打一次〕员工上下班时必需自觉考勤。
〔三〕考勤管理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 工作时间
〔三〕公司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制度。
1、夏季工作时间〔5月—10月〕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冬季工作时间〔11月—次年4月〕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各项目员工执行灵活工作制度,每周五天工作制,项目负责人可依据实际状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四〕总经理执行不按时工作制度,上下班不执行签到签退。总经理的专职司机执行不按时工作制度,但外出必需向行政部经理说明去向。
三、考勤管理
〔五〕迟到、早退:上午上班打卡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为迟到,下午上下班严格按规按时间考勤。提前下班为早退。8:41-11:59打卡为旷工半天;上午旷工,下午15:01-17:59分打卡按旷工一天计算。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按旷工半天计算,依次累加。
〔六〕未打卡者扣罚标准界定:
1、时间界定
〔1〕未获得提前书面请假批准手续或未通过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
未打卡处罚:基层员工未打卡一次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员工未打卡一次扣罚50元。
2、旷工处罚:员工无故旷工,旷工当日无工资,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工资100元/天;当月无故旷工达5天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给予解除劳作合同关系。
〔1〕假期届满后无特别原因,也未获得部门领导批准而不按时上班者。
〔2〕不服从分配,不到新岗位报到者。
〔七〕公司高级管理员工外出办理事情,必需向总经理说明;部门经理〔含〕以下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办理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擅自外出办理私事的,以旷工处理。
〔八〕项目负责人必需离开工作岗位休假或回公司总部办事的,一天以内〔含一天〕向分管领导请示,一天以上两天以内〔含两天〕向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离开项目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则必需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离开。
〔九〕公司高层管理者每周至少必需三天按时上下班。
〔十〕员工因公事不能按时到岗或必需提前离岗,未能及时按指纹考勤者,当事人应在当天 请示部门负责人,经同意后,三个工作日内由部门负责人在外勤单签字确认,交人力资源备案。
(十一)部门负责人因公事外出则要求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注明外出原因,五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持外勤单请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二〕员工因公到外地出差等原因未能及时考勤的,应在出差归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持出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部门负责人出差应由分管领导在其出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三〕员工事实上已上班,但忘记打卡的,可由其部门负责人在未打卡证实单上注明具体事由,并签字确认;负责人做好监督核实工作,严禁袒护下属的违规行为,经发现,将受到与被袒护者相同的处罚。
〔十四〕因考勤机故障无法正常考勤,由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考勤。
四、考勤奖惩
〔十五〕公司设立全勤奖为100元/月。
〔十六〕获全勤奖标准: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即可获得月全勤奖;
〔十七〕有以下行为者将取消当月全勤奖:
〔1〕月内有请假、旷工、怠工、罢工行为者;
〔2〕月内迟到、早退超出3次。
〔十八〕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全勤奖;
〔十九〕当月提交《离职申请书》者,次月不计发全勤奖。
五、附件
〔二十〕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1日执行。
〔二十一〕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二十二〕原相关制度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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