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病区护理工作制度
(一)病区管理制度
1. 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病房管理。
2. 定期向病人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人小组长,协助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 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每日至少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1次。
6. 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 病人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人,出院时清点收回。
8.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 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 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务人员查房治疗护理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二)病区安全制度
1. 病房通道保持通畅,禁止堆放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保证病人通行安全。
2. 各种物品、仪器、设备固定放置,便于清点、查找及检查。
3. 病房内一律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炉及明火,使用酒精灯时人员不能离开,以防失火。
4. 病房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设备。消防设施完好、齐全,消防设备上无杂物。安全通道应畅通,不堆、堵杂物。
5. 加强对陪住和探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 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病房。
7. 晚8点应督促探视人员离开病区,按规定时间准时熄灯休息。
8. 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保卫科。
9. 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三) 病区各室管理制度
1. 护士站
(1) 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非主班护士不得在护士站长时间逗留、聊天;
(2) 护士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对病人和来访人员咨询时,做到首问负责制,热情大方。接打电话使用文明用语;
(4) 有病人呼叫信号,及时处理;
(5) 物品放于固定位置,用后物归原处,不得放置私人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6) 病历、记录单、表单,除本科室人员外,未经许可不得翻阅或借用;
(7) 各抽屉、柜内物品按要求分类放置,摆放整齐;
(8) 护士站备有记事板,记载有关特殊护理事宜。
2. 治疗室
(1) 保持清洁、整齐,专人负责,每日进行整理、消毒,每周彻底清扫消毒,定期做空气培养测定菌落数,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室;
(2)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正确执行各种操作规程,操作前应洗手、戴罩;
(3) 执行操作前,认真做好查对制度,防止护理不良事件发生;
(4)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应将药品、器械整理就绪;
(5) 常备一定的无菌器械、敷料,以备急用;
(6) 药品应放在固定的位置,内服、注射类、高危药品应分别放置,标识醒目,贵重、剧毒药应妥善保管,并加锁;
(7) 治疗室物品应分类放置,治疗完毕,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或更换,对传染病人用过的器械、敷料,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8) 各种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如有外借应经值班护士同意,并登记;
(9) 各种无菌包、无菌容器应定期更换消毒。
3. 处置室
(1) 室内保持整洁,布局合理,各类物品放置点标签清晰完好,分类放置;
(2) 每日进行整理、消毒,每周彻底清扫消毒,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室;
(3)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正确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罩;
(4) 严格区分清洁区、污染区,用后物品应先分类处置,按物品消毒灭菌规范处理;
(5) 物品、药品要定位放置,无菌物品需定期更换、消毒,并注明失效期,外用药专柜存放,标签清楚,用后物归原处;
(6) 预处理浸泡桶标记清楚,各类物品浸泡符合要求;
(7) 特异性感染伤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其敷料应单独放置、焚烧,器械要及时消毒处理;
(8) 垃圾分类放置,不得超过垃圾桶2/3.医疗垃圾一律放入黄色垃圾袋中,利器盒内针头不得超过2/3.
4. 抢救室
(1 )抢救室护士对抢救病人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地进行治疗护理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详细记录;
(2) 护士要熟练掌握抢救技术操作和护理常规,密切配合医生抢救;
(3) 抢救室物品、药品、器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位放置,使用后及时维护与补充,处于完好状态,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4) 凡涉及法律和民事纠纷者,要与公安部门联系,随时与病人单位或家属联系,并做好家属思想工作;
(5) 经抢救稳定后需转入普通病房或进行手术者,应由护士护送,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6)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5. 病区监护室
(1) 病区监护室护士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 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规程;
(3) 护士对病人实行24小时连续动态监测,并详细记录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急救护理措施准确及时,危重症病人护理措施到位,杜绝差错隐患,确保病人安全;
(4) 各种医疗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记录及时、完整、准确;
(5) 做好病房的消毒隔离及清洁卫生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6) 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保养,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做到定位、定量、定人保管,未经护士长允许不得外借或移出监护室;
(7)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舒适,护士衣着统一规范,禁止在监护室内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勿使用手机,严格控制非本室人员的出入;
(8) 及时向病人家属提供必要的信息,并给予支持、安慰和鼓励。
6. 病室
(1) 病室布局合理,病室安静、整洁、安全、舒适,护理基本设施、设备完好,各种警示标识牌健全完好;
(2) 床、床头柜、陪护椅排列整齐,窗帘完好无损,拉向两侧;
(3) 床单位清洁整齐,病人穿着病服,卧位舒适安全;
(4) 地面、窗台不放杂物,病床间及公共过道畅通、无物品,空间便于人员活动,符合治疗、护理需要;
(5)病室内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有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标志,床旁导线电缆放置整齐干净;
(6)室内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无异味,地面按有关要求拖擦,保持清洁、干燥;
(7)禁止在病室内随便粘贴宣传画、广告画、告示、通知及便条,禁止在输液架上挂毛巾及杂物;
(8)家属探视有序,陪伴人员符合管理要求;
(9)卫生间清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病人生活用品摆放有序。洗漱设施完好,冷热开关标记醒目;
(10)病室物品及设施设备由工作人员分工管理,并保证落实,护士长台账有记录。
附1:加床管理规范
(1)要求整洁、安静、安全、舒适,各种警示标识牌健全完好;
(2)加床数量控制在病区核定范围;
(3)布局合理:①男女加床尽量分开放置;②床头牌标记醒目;③床下物品统一放置在指定容器内;④床头柜、陪护椅统一位置放置,不影响走道通畅;
(4)加床及其用物清洁、性能完好,保证病人安全;
(5)落实安排加床病人洗漱、如厕等问题;
(6)公共过道空间便于人员活动,适合治疗、治疗操作时,应用屏风遮档;
(7)探视陪伴人员管理符合制度要求。
附2:卫生间(盥洗室、沐浴室)管理规范
(1)保持清洁、干净、无异味,卫生洁具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地面无积水。每日专人打扫,定期消毒;
(2)爱护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及时申报维修;
(3)面盆、淋浴龙头有冷、热水标识;呼叫警铃位于易于触摸位置并处于有效呼叫状态;
(4)坐便器旁、淋浴龙头旁,有扶手,安全牢固;
(5) 所有用电设备均应使用防水电器,并有良好的接地及漏电保护系统,严禁私拉乱设电线及附加品;
(6) 室内严禁堆放杂物、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7. 配餐间
(1) 配餐间是供洗涤餐具、病区供应热水、热饭的场所;
(2) 室内整齐清洁,地面无积水、污垢、无死角,水池内清洁无杂垢;
(3) 开水炉有警示标识;
(4) 配餐间每餐后清扫,每周彻底打扫1次;
(5) 室内严禁堆放其他杂物,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爱护公物;
(6) 室内禁止晾晒衣物,禁止吸烟;
(7) 由专人负责管理,并保证落实。
8. 库房
(1) 库房是储存供临床短期物品使用的场所;
(2) 室内布局合理,各种物品标签清晰完好,分类放置;
(3) 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物品外观清洁、完好,地面清洁、干燥;
(4) 无菌物品需有一级包装,放置位置符合要求;
(5) 按失效期有序摆放,符合基数,严禁库房有过期物品;
(6) 严禁存放与医疗无关的私人物品;
(7) 保持库房清洁整齐,每周清扫整理1次;
(8) 由专人管理,并保证落实,护士长台账有记录。
9. 值班室、更衣室、休息室
(1) 室内保持环境清洁、整齐、安静、舒适;
(2) 值班室内床铺清洁整齐,被子折叠放置规范,无晾晒的私人物品;
(3) 室内个人物品放置橱柜内,无其他杂物;
(4) 每班整理、每天清理打扫1次,保持清洁;
(5) 室内窗帘保持清洁完好,每年至少清洗1次;
(6) 物品放置规范,私人物品入橱柜,工作鞋入鞋柜,工作服固定位置挂放,茶杯入橱,室内物品放置有序。
10. 清洗室
(1) 清洗室为清洗、摆放清洁卫生物品的场所;
(2) 布局合理,保持整齐清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
(3) 拖把标识完整,清洁无异味,按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分类挂放上墙;
(4) 水池无污垢,无残留垃圾;
(5) 拖把毛巾等清洁工具必须分区使用,一桌一巾,避免交叉感染;
(6) 夜间清洗室不使用时应及时上锁。
11. 五常法管理细则
五常法管理的目的:规范护士的行为,保证护理工作有序有效,杜绝护理安全隐患的发生,提高护理质量及工作效率,达到科学管理。
五常法管理的要求:
(1) 所有护士均应掌握五常法内容及要求;
(2) 各工作区均有五常法的标准、质量要求及考核标准;
(3) 科室应将五常法管理责任到人;
(4) 每人、每班、每天、每周均按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要求执行。
附:五常法质量要求
常组织:
(1)通道状况:通畅、整洁、规范、无烟头;
(2)工作区:物品摆放整齐、无死角;
(3)办公室及文件柜:桌面及文件柜内整齐,物品按标识定位放置,无遗留病历或化验单、办公室无私人用品,整洁干净;
(4)货架状况:物品定位(箱)放置,标识清楚,货架上的物品整齐摆放,符合基数;
(5)库房物品摆放整齐,取用方便。
常整顿:
(1)设备仪器:性能良好,有保养登记,摆放整齐、干净、处于备用状态;
(2)工具及文具:工具及文具放置整齐清洁,有保养,均定位放置;
(3)一次性消耗品:无菌物品无过期,定位定量放置,摆放整齐,标识醒目,符合基数;
(4)文件档案分类放置:按日期顺序排列,记录及时,书写规范,符合要求,定位放置,排列整齐。
常清洁:
(1)地面:无烟蒂、纸屑、垃圾,无任何脏物杂物,清洁无水渍、灰尘,每日至少拖地3次;
(2)工作区:床单位整洁、病房有预防交叉感染措施,床旁导线电缆放置整齐干净。医护办公室保持整洁,定时整理;
(3)治疗台:桌面、台面干净整齐,无灰尘、无污渍,治疗室内四周干净整齐,各类物品有序放置;
(4)窗、墙面:不乱张贴悬挂,干净亮丽;
(5)设备工具仪器上的灰尘及时清洗清理,保持干净。
常规范:
(1)工作职责: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精神好,按职业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消毒处置:无菌观念强、各种物品的处置方法正确;
(3)护理操作: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符合操作规程原则;
(4)仪器使用:能熟练掌握仪器用途、操作规程,并能正确掌握维护及使用注意事项;
(5)药品:定位放置无过期,符合基数。
常自律:
(1)值班室:保持干净、整洁、感觉舒适,室内分区合理,个人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2)服装:着装整洁,符合规范,佩戴胸牌;
(3)仪容:头发盘起,不留指甲、不佩戴戒指,礼貌用语,微笑上岗,精神状态好;
(4)行为规范:举止文雅,尊重同事,遵守医院规则,工作主动,具有团队精神;
(5)时间观念:规定时间内提前准备,全力完成。
(四)护理查对制度
1. 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夜班对当日所有医嘱总查对一次,其中包括护理级别、饮食、过敏、隔离等标识的建立情况,护士长参加科室每周查对医嘱至少二次以上;
(2)处理、执行、转抄医嘱及查对者,均须注明日期、时间,签全名;
(3)转抄医嘱?必须经另一人查对,如有疑问及时核对,确保无误;
(4)对医嘱有疑问时,须向有关医生询问清楚并及时补上后,方可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科主任和护士长,科主任和护士长认可后方可执行;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医生下达的头医嘱。因抢救患者需执行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大声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待抢救结束后,经医生、护士两人核对无误,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后方可弃去;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用药,必须为有资质医生开具的医嘱,否则不
予执行。
2. 注射、输液、服药等治疗护理操作查对制度
(1) “三查八对、一注意”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床号、姓名、药名、时间、剂量、浓度、方法、
药品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2) 查对内容
① 操作前要检查:
A.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液有无混浊和絮状物,是否在有效期内;
b. 安瓿、注射药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
c. 一次性医疗用品有无过期,是否清洁,有无异物,包装袋有无破损、漏气。
② 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③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④ 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保留空安瓿,严格交接班;
⑤ 给多种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⑥ 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 输血查对制度
(1) 采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 根据输血医嘱采集血样;
② 采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其中至少1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病人床旁进行双人核对;
③ 核对患者身份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等,患者意识清楚时需本人自己陈述,无法陈述时,则通过查看患者腕带信息或询问患者的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确认其身份;
④ 采血完毕,建立输血安全护理单,并进行双签名,格式为:初核者/复核者;
⑤ 血液标本应按要求抽足血量,防止发生溶血,严禁从患者正在输液侧肢体抽取;
⑥ 如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患者化验标签有疑问时,应两人与主管医生重新核对,重新填写正确的申请单和标签,不能在错误的申请单和错误的化验标签上直接修改。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取血者与发血者逐项核对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出库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剂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发血。
血袋须放入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 输血前查对:
由2名医护人员(2名护士或医生、护士各1名,其中至少1名注册护士)认真核对:
a. 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患者病历信息三方面内容的一致性;
b. 检查血液有效期、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c. 检查一次性输血器有无过期,是否清洁,有无异物,包装袋有无破损、漏气;
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加药、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超过30分钟。
② 输血时查对:由2名医护人员(2名护士或医生、护士各1名,其中至少1名注册护士)携带病历、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需要输入的血液制剂共同到患者(受血者)
病床旁再次核对:
a-核对患者科室、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患者病历相符、确认患者病历与血液交叉配血试验单信息相符;确认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与血袋标签相符,最后核对血液制剂袋编码、成分、血型、血量、有效期,无误后全名签字;
上核对患者身份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等,患者意识清楚时需本人自己陈述,无法陈述时,则通过查看患者腕带信息或询问患者的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再次确认后方可进行输血操作;
c. 完成输血操作后(血液开始滴注时)双人再次核对患者科室、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患者病历相符、确认患者病历与血液交叉配血试验单信息相符;确认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与血袋标签相符,最后核对血液制剂袋编码、成分、血型、血量、有效期,无误后全名签字;
d. 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各种反应,除了及时请医生诊治,严密观察外,剩余的药物按要求保留,进一步核对,必要时按规定封存及鉴定处理。
e. 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查对与检验;
4. 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 手术室护士持手术通知单到病区接病人时,首先应与病房护士共同查对:
① 科室、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
② 备皮、肠道准备等术前准备完成情况,检查病人有无佩带首饰、假牙;
③ 腕带标识、术野标记;
④ 病历资料: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感染四项化验结果,术前小结完备情况;
⑤ 交接随带物品:病历、X光片及特殊用品、药品等。
(2) 接病人上手术车前,应与本人或家属核对,并查看腕带标识信息,确保无误;
(3) 接病人到手术室在入手术间之前,与巡回护士再次查对,签字;
(4)麻醉之前,巡回护士与麻醉医生、手术医生、患者应四方核对科室、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野标记、腕带标识及用药等,无误后签字;
(5)器械护士检查手术器械是否准备齐全、适用,查对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打开无菌包时,查对无菌包外3M指示带、包内灭菌指示卡是否灭菌合格;
(6)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严格核对器械、缝针、纱布、纱垫等需要认真点清的数目,由巡回护士与器械护士应至少共同高声核对两遍,并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记录、签名。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7)术中给药、输血应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查对;
(8)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器械护士与手术者共同核对,无误后医生、护士分别在手术标本登记本上签名,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验。
5. 消毒供应中心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及各类包时,下收人员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物品名称、数量与预约物品领取单是否相符;
(2)下收人员将物品收回后,与回收清洗人员共同清点物品的名称、数量、有无破损及预处理情况;
(3)包装器械包前,包装人员应双人核对各器械品名、数量、质量、功能及清洁度,合格方可包装;
(4)灭菌时消毒员应检查灭菌器运行时关键温度、压力、时间。
(5)卸载灭菌物品时,消毒员须认真查对各种灭菌指示物、有无湿包,合格方可贮存、发放;
(6)发放无菌物品时,发放人员要认真查对品名、数量、包外灭菌标识、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及包装完好性。做到三查四对,三查:放时查、存时查、发时查;四对:对品名、对数量、对日期、对科室;
(7)下送人员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物品名称、数量;
(8)定期查对各物品的基数,及时补充,保证供应。
6. 标本采集查对制度
(1)护士应掌握各种标本的正确采集方法和具体要求;
(2)采集标本应严格遵医嘱执行;
(3)根据采集要求,选择正确的采集试管,并正确粘贴各种化验标签;
(4)标本采集前应严格执行护理治疗操作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等确定患者身份。如患者无法陈述时,则通过查看患者腕带信息或询问患者的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确认其身份;
(5)选择适宜的采集部位,严禁在患者输液同侧采集血标本;
(6)采集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时,必须双人核对无误后执行、签名,注明采集时间,精确到分,防止发生溶血;
(7)标本采集好,应及时送检、扫描条形码。
7. 饮食查对制度
(1)护士应严格根据医嘱饮食要求为患者指导或安排饮食;
(2)对需治疗饮食或试验饮食的患者,护士应严格根据饮食种类,查对床号、姓名,核对床头饮食卡,给予指导和落实;
(3)对禁食的患者,护士须告知本人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4)对为患者准备的特殊饮食,发放前应查对饮食是否与医嘱相符,为患者发放时应认真查对;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查对符合要求后方可食用。
(五)护士交接班制度
1. 各科护士应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2. 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护理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为接班者做好物品准备,以便于接班者工作,在接班者未到岗并与之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 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与交班者共同进行交接班工作。
4. 交接班双方应交接护理交班报告内容,包括当日住院患者总数,出入院、转院、转科、手术、分娩、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预手术、当日手术、分娩、危重、抢救、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等患者的诊断、主要病情、当前治疗与护理、需要注意的事项等,由交班者向接班者做简要陈述,便于接班者全面了解病房动态。
5. 如遇交接者未完成的工作,应由交班者详细向接班者交待。
6. 交接班双方应交接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与完好状态,由接班者负责清点、查看。
7. 交接班双方应共同巡视病房,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情况,重点在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患者床边交接:主要病情、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情况及护理记录中需要持续追踪的内容。
8. 交班中接班者如发现患者病情、治疗、护理、器械、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物品等问题时,应当面提出,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六)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患者入院后,医生根据病情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等级。
根据国家卫计委《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院的分级护理制度如下:
我院护理级别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特、一、二、三级护理。护士应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分别在其床头信息卡和护士站一览表设置统一的护理标识:特级护理为黄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蓝色,三级护理无标记。
医生应严格依据患者实际病情给予护理级别,并根据其转归及时调整。护士应遵守临床护理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严格根据护理级别要求开展工作,为患者进行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1. 特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 重症监护患者;
③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 实施床旁交接班。
(3)质量要求:
① 保持良好的病房环境,保持床单元清洁,保证病人体位舒适;
② 保证病人“六洁”(头发、手、足、会阴、皮肤、腔);
③ 保证各种管道在位、通畅;
④ 掌握病人情况,做到“十知道”(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阳性体征、心理变化、责任医师)。
2. 一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质量要求:
① 保持良好的病房环境,保持床单元清洁;
② 保证病人“六洁”(头发、手、足、会阴、皮肤、腔);
③ 保证各种管道在位、通畅;
④ 保证病人正常休息;
⑤ 掌握病人情况,做到“十知道”(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阳性体征、心理变化、责任医师)。
3. 二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 质量要求:
① 保持良好的病房环境,保持床单元清洁;
② 保持病人皮肤、腔清洁;
③ 保证病人正常休息。
4. 三级护理
(1)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①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 护理要点:
①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2) 质量要求:
① 保持床单元清洁;
② 保证病人正常休息。
(七) 危重病人抢救护理工作制度
1.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 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应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所有1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2)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说明病情,以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3)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需做好抢救的保障工作;
(4)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5)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6)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
(7)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8)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上报医务科,一份贴在病历上。
2. 危重患者护理常规
(1)根据分级护理管理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操作规程落实相关护理措施;
(2)将病人安置于抢救室或单人间,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安静、整洁,温、湿度适宜;
(3)卧位与安全:根据病情酌情给予卧位,使病人舒适,便于休息,对昏迷、神志不清,烦燥不安的病人,应采用保护性措施,给予床档、约束带、压疮防治垫等;
(4)严密观察病情:做好生命体征监测,心电监护和神志、瞳孔、出入量等的观察,及时发现问题,报告医师,给予及时处置;
(5)保持静脉通道通畅,遵医嘱给药,保证治疗;
(6)加强基础护理,做到病人卫生三短九洁,即头发、胡须、指甲短;眼、、鼻、手、足、会阴、肛门、皮肤、头发、身洁;
(7)饮食护理:视病情给予饮食指导,摄入高蛋白、低脂肪、含维生素丰富易消化的食物;
(8)保持大小便通畅,有尿潴留者,行诱导排尿无效可行导尿术,需保留尿管,按保留尿管护理;
(9)管道护理:保持各管道通畅,妥善固定、防脱落、扭曲、堵塞,同时注意
无菌技术操作,防逆行感染;
(10 )心理护理:勤巡视,关心病人,多与病人交流沟通,消除病人恐惧、焦虑等不良情绪,以树立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
(11)根据病人疾病特点采取相应的专科护理常规。
(八)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1. 凡遇疑难、危重、死亡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应用时,均应进行病例讨论。
2. 护士长及相关护理人员应参加病区的疑难、危重、死亡病例的医疗讨论。
3. 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查房,进行护理病例讨论。
4. 护士长或责任组长主持讨论,病区护士均应参加。由责任护土汇报病史,介绍病情、目前的护理诊断、所采取的护理措施及效果,并提出问题。与会护士参与讨论提出对护理病人的意见和建议。
5. 对死亡病例的护理讨论,由参加抢救的护士汇报抢救的经过,护士长或责任组长就抢救配合、病情观察、基础护理、护理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护理上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6. 主持人进行最后总结,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九)临床护理告知制度
为了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体现医学伦理学的精神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突出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满足患者的知情需求,加强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的自身监督,提高护理质量,特制定本
1.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工作规章制度,护理工作流程,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专科护理常规等。
2. 护理人员在执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护理服务过程中,均需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严格执行《临床护理告知程序》。
3. 遵医嘱落实各项护理操作前,向患者讲解该项操作的目的及必要性,解释该项操作的程序及带来的不适,以取得患者配合,并注意语言、行为文明规范,保护患者隐私。
4. 操作中关键环节要随时解释,尽量减轻患者的痛苦。
5. 对于高难度、高风险以及重要的护理操作,在实施前必须提前告知患者及家属,做好告知记录,尤其是一些有创的操作要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在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应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告知的内容并请患者或委托人签字。
6.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性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7. 科护士长、护理质控小组人员、病区护理质控员要随时督导检查临床告知的落实情况,保证临床护理告知落到实处。
(十)病房电子医嘱处理管理制度
1. 系统支持:
(1 )信息中心负责医嘱系统的全面技术支持。
(2)要补充新的医嘱、给药频率、给药方式、成组医嘱时,可向医嘱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临床操作人员无权补充及变更。
2. 用户管理:
(1) 医嘱处理系统是医院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用于处理医嘱;
(2) 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方可上机操作,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3) 对医嘱系统的使用范围,有严格的授权限定。
3. 医嘱处理:
(1) 处理医嘱要准确、完整,必须经第二人核对、确认后方可执行,确保医嘱处理时间是自动生成,不得人工填写;
(2) 医嘱的撤销和停止 撤销医嘱需慎重,长期医嘱可直接停止,临时医嘱未执行前可作废;
(3) 领药/退药
a. 凡病房用于抢救患者的临时医嘱,护士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其执行。用计算机处理领药来不及时,可先与药房联系借取,24小时内要将遗漏医嘱输入计算机。借取办法遵遁医院及药房规定。
b. 主班护士每日下班前要核查有无退药,当天退药当天完成。
c. 患者转科之前要完成领药和退药,不能将已领药品带入新科室。
d. 毒麻药医生开专用处方后,将专用处方与毒麻药单一同交药房领药。
e. 贵重药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审批后,药房确认发药。
f. 出院后仍需带药物者,按临时领药处理。
4. 患者信息处理与查询:
(1) 及时处理患者动态数据:核对患者病历号与姓名的一致性,患者床位的调整和转科处理,对出院患者,见出院医嘱后应及时为患者办理出院,让出床位。当日出院患者必须当日完成出院处理;
(2) 医嘱处理系统的查询功能仅供本科医护人员查看患者基本信息、医疗信息和费用信息等。
5. 各医院的医嘱处理系统均符合国家卫计委《医院信息系统基本标准》的规定要求,应有医嘱系统的操作手册及信息安全管理的制度。
(十一)护理文件书写基本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
1. 护理文件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电子文书按相关要求及时录入。
2. 护理文件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一页中应使用同一种颜色笔书写。
3. 护理文件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4. 实习、进修与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件,应当经过本科室的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
5. 修改:原则上不能修改。若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请使用本色笔,错字处画双横线,字改在侧面,签全名。
6. 护士长经常检查护理文件书写质量,及时纠正书写中存在的问题。
7. 护理部定期对护士进行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培训,并对运行中的护理文件进行检查,保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完整。
(十二)住院病人膳食管理制度
1. 加强护士的营养知识,熟悉病人的饮食内容和掌握营养治疗的原则。以增进
病人的食欲。
2. 进餐前保证病室卫生,消灭不良环境与刺激,使病人心情舒畅,以增进食欲。
3. 认真检查、核对病人的姓名及饮食种类,巡视、观察病人的饮食情况。
4. 饮食种类:
(1 )普通饮食;
(2 )软食饮食;
(3 )半流食饮食;
(4) 流质饮食。
5. 按分级护理要求,轻病人可自己进餐,危重病人可协助进餐或床前喂饭。
(十三)健康教育制度
健康教育是一项科普工作。通过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增加卫生知识,有利于防病和治病。各病房、科室及门诊定期以各种形式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卫生宣教,并使之形成制度,认真落实,健康教育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 对住院患者重点是,但不限于:
(1) 入院须知宣教
(2) 传授相关疾病知识
(3) 手术前及手术后护理知识
(4) 出院时康复知识
2. 对门诊患者重点是,但不限于:
(1) 门诊诊疗环境
(2) 传授相关疾病知识
(3) 合理用药知识
3. 个别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及简单的急救知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可在入院介绍和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作具体针对性指导。
4. 集体讲解:门诊利用患者候诊时间,病房则按工作情况与患者作息制度选定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还可结合示范,配合幻灯、模型等,以加深印象。
5. 文字宣传:利用宣传栏编写短文、专科性宣传图示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要体现大多数病人的保健需求。
6. 卫生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7. 影像宣传:利用门诊候诊及住院患者活动时间、出院后的宣教会进行宣教。
(十四)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1. 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秩序的进行,要尽可能减少陪伴。
2. 陪伴适用原则:
(1) 各种疾病导致多脏器损害,病情严重,且不在专科监护室监护者;
(2) 病情有可能突然发生严重并发症者;
(3) 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发展等情况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4) 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
(5) 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
(6) 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
(7) 有自杀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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