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后勤管理处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后勤宣传工作,充分展现后勤发展情况和后勤员工风貌,实现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勤宣传工作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坚持向上、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条后勤宣传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及时高效的原则,大力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夕卜树形象,内树典型,努力为后勤改革发展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条后勤宣传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科室中心
负责具体实施,后勤党委书记负责指导后勤宣传工作。各科室中心可设立兼职通讯员,具体承担新闻宣传工作。可选聘相关专业学生担任后勤兼职通讯员。
第五条后勤宣传报道工作内容包括:新闻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静态信息包括后勤基本情况、管理理念、服务指南、工作制度等;动态讯息包括通知公告、新闻报道、形势政策、工作计划、调研信息等。
第六条各科室中心通讯员要及时报道本科室中心工作中的大事、要事、好事及亮点、热点、难点问题。稿件要注意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不得失实,并做到语句通畅、条理清晰;新闻图片要对比遴选,做到画面清晰、质量较高。
第七条每年要结合后勤重点项目、特色工作、好的做法等,统筹策划一批重点宣传专题,不断提高后勤宣传质量水平,加强对后勤保障服务的经验做法、实践探索、先进典型的宣传展示。
第八条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审批制度、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保密的相关规定。向上级报送、对外发布的宣传报道需经相关处领导审批。要杜绝新闻宣传工作泄密事件发生。
(-)新闻宣传坚持“专人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信息文稿发布部门要发布的信息文稿,经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初审,由分管处领导审核发布;重要重大、涉及全处的各类信息发布须经分管处领导网上复审后,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审核发布。
(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与分管处领导要对发布的信息文稿认真审核,涉及到停水、停电等方面的信息和公告,在信息未发布前,要及时通知到涉及信息发布内容的相关部门,做到协调一致,以便使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九条应积极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后勤宣传工作,同时加强对网络新媒体宣传的管理规范。
第十条对因违反审批制度擅自发布新闻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条对在社会攵媒体、校园网、后勤网站等校内外卜攵媒体上发表的稿件(不包括通知、公告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稿酬。通讯员每年发表不少于8篇通讯报道,给予2元稿酬。超额完成任务者按以下标准支付稿酬:社会媒体40元,校园网30元,后勤网站20元,质量较高、影响较大的稿件可酌情提高稿酬标准。重复发表的,稿费只计算一次;稿酬以稿件为单位,一稿多作者不重复发放。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每年度公布一次各部门宣传报道的情况,对在宣传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发放稿酬。
第十三条鼓励后勤管理处内外其他师生员工积极投稿,其待遇与通讯员标准等同。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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