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院环境辐射监测方案
为加强对放射源管理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控制放射性物质的照射,规范放射工作防护管理,保障相关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个人剂量监测
1、我院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由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组织,放射科、核医学科具体实施,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联系有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司参与放射源管理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个人剂量监测期内,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检测一次。佩戴周期第三个月份的月底各有关部门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收齐本部门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仪后交至预防保健科更换佩戴个人剂量计,预防感染科统一将个人剂量计送至有资质机构检测并领取新的个人剂量计。
3、剂量监测结果一般每季度由预防保健科向各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当次剂量监测结果如有异常,预防感染科通知具体放射工作人员及部门分管领导。
4、预防保健科和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建立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
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我院预防保健科科联系有放射人员体检资质的医院,组织相关放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三、工作场所监测
后勤设备管理科负责联系有放射设备性能、工作场所防护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放射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设备性能与防护监测。
1、外部监测:根据需要联系有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放射工作设备性能与场所辐射防护进行监测或环境评价。
2、内部监测:由核医学科每季度初指定专人对我院存放放射物质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档案。
3、应急监测:应急情况下,为查明放射性污染情况和辐射水平进行必要的内部或外部监测。
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诊所内放射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8、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10、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放射科重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迅速高效的控制突发性辐射事故现场,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辐射事故,减轻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特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
(3)指挥:值班领导迅速通知指挥组成员,决定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系统。
(4)抢救:快速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急救物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抢救
辐射事故人员,送往救治医院。
五、保障措施
通讯保障:建立应急预案的通讯网络联系系统,实行逐级负责制,做到及时准备,传达辐射事故处理中的各项命令的救援措施,事故现场建立对讲设施。
(1)为现场人员配备醒目的事故处理卫生人员标志。
(2)配备有效的防毒面具.罩及个体防护用品。
(3)及时迅速调动配置事故调查车辆。
(4)配备事故现场对讲通讯设备和事故照明工具。
(5)保证现场调查人员的给氧供给。
(6)配置应急救援用品专柜。
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国务院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辐射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办法与相应标准等。检查各级辐射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并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院辐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二、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局的有关文件精神。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保管工作。
四、对本院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认真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对本院辐射防护工作及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与监测评价工作,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10、设备出现任何破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拖延,有问题的设备不得生产运行;
11、设备运行过程中,严谨非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改动;
12、指定设备维修周期,建立维修日志;
13、加强对车间设备的巡查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停车检查,防止设备带病运转,造成更严重的损失;
14、检修维护中,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放射治疗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我院放射诊疗装置用于病人各项诊查,做好设备的质量检测和控制,是保证病人得到有效的治疗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证,特制定本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
一、质量保证原则
(一)放射诊疗场所的选址、布局和防护设施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具备与诊疗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包括CT、DR、数字胃肠机、个人剂量报警仪等必要的设备和防护用品。
(三)具备与科室规模相适应的各类专业人员。
(四)具有对受诊治者的安全保障措施。
(五)制定辐射剂量的质量检测计划,保证照射质量,做好CT、DR、数字胃肠机、个人剂量检测仪等设备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
二、质量保证内容
(一)技术员每次在病人治疗摆位前、摆位中和摆位后校对病人治疗单,核实相关照射参数。
(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
(三)建立质量控制小组,实行科主任、技士长负责制,采取定期检查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层层把关,防止差错。
(四)维修技术人员在治疗期间随时观察机器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定期维修保养机器,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六)放射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剂量检测,保证剂量的准确性.
(七)剂量检测仪每年送有关部门进行校验。
三、保养维护及环境监测
(-)每周六设备维修人员和物理师共同对射线装置的射线剂量、机器参数、门机灯连锁等进行检查,每半年由生产厂家专业工程师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维护和机器性能测定,及时校验各种参数。
(二)每年请卫生放射防护监督管理人员对放射场所的环境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对机器进行性能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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