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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常用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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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用人单位劳作合同书常用版 用人单位(甲方):_ 地址(住所):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 员工姓名(乙方):_ 身份证住址:_ 身份证号码:_ 依据劳作法、劳作合同法等有关劳作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一、劳作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种形式确定劳作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用以下第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个月(天),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内

2、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使命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依据生产经营必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按时工作制,即经劳作确保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不按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作确保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3、甲方因生产(工作)必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必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作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以下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 (二)工资必需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

4、的调整状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作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依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依据乙方提供的劳作,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作者生活费,生活费发

5、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作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作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劳作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

6、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作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作卫生标准的劳作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依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作保护用品,并按劳作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7、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作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遵守法律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治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作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作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作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九、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作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作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作合同的,甲方

8、无必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 (三)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作合同约定提供劳作保护或者劳作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作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作合同_ ,且无必需支付乙方解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9、1、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作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作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作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金:_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的; 3、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作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作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作合同后,仍必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作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作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11、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作合同终止: 1、劳作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

12、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升劳作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作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作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作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劳作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作能力的劳作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3、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作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作合同期满而甲方必需续延劳作合同的,应在劳作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作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作合同的,应在劳作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作合同;重新订立的劳作合同,自前份劳作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

14、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作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作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选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作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作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作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

15、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劳作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作合同,凡与本劳作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劳作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各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确保与甲方签订本劳作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作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作关系证实,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作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

16、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作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作合同证实、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作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作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作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作合同未尽事宜或劳作合同条款与劳作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作法规执行。 (七)本劳作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_(盖章)乙方: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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