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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爱婴医院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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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1目的:提高产科质量,保证母婴安全,倡导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促进母乳喂养,提高纯母乳喂养率。 2相关人员职责 2.1爱婴医院领导小组: a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爱婴医院管理组织架构、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职责并领导实施。 b制定爱婴医院相关宣传资料并开展宣传,协调和落实各方面的工作。 c督促、落实爱婴医院技术小组,产科、新生儿科、助产士等医护人员相关工作。 d每半年抽查“WHO促进母乳喂养的十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医院推行母乳喂养的十条措施”落实情况,将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和改进。 e负责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反馈,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措施并追踪。 f对爱婴医院工作进行阶段小结和年终总结。 2.2 爱婴医院技术小组: a认真完成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b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3小时的有关母乳喂养新知识的培训,新上岗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接受为期18小时的母乳喂养及技巧的培训,对培训学习效果进行考核。 c负责监督《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的执行情况。 d负责检查指导各科室医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技术及对住院产妇进行个案评估。 e负责孕妇学校的相关工作,每月统计分析孕妇的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分析和改进。 f每月统计剖宫产率,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特别是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率,每季度进行分析并改进。 g每月收集住院期间孕产妇母乳喂养知识的知晓率、纯母乳喂养率、早吸吮率、母婴分离大于1小时发生率,每季度分析并改进,使我院孕产妇母乳喂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足月正常新生儿住院期间母乳喂养率达95%以上,早吸吮率达95%以上,严格控制正常孕产妇及新生儿母婴分离时间,尽量控制在1小时内。 h负责检查指导母乳喂养随访工作,出院后1个月内随访率在80%以上。 i与基层母婴保健机构联系,定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 2.3产科医生: a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降低剖宫产率。 b严格遵守手术室管理、医院感染等医疗核心制度,预防和降低院内感染。 c鼓励母乳喂养,做好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 2.4儿科医生: a每天评估新生儿状况。 b鼓励母乳喂养,做好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 c有医学指征,需要人工喂养或添加配方奶的新生儿,开具相应的医嘱。 2.5助产士: a提高纯母乳喂养率。每位员工首次参加大于18小时有关母乳喂养知识的培训。每年的复训不少于3小时。 b鼓励母乳喂养,做好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 c协助早吸吮并在30分钟以上。 d协助并指导喂奶。 e开展母乳喂养咨询门诊。 2.6其他员工 a完成18小时母乳喂养的初始培训和3小时的复训并完成考核。 b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母乳喂养相关规定、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3.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3.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3.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3.4禁止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3.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3.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3.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3.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和危害。 3.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3.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4. WHO促进母乳喂养的十项措施 4.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地传达到所有的保健人员。 4.2对所有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实施这一政策。 4.3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4帮助母亲在产后一小时内开奶。 4.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4.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 有医学指征。 4.7实行母婴同室一起。 4.8鼓励按需哺乳让母亲与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 4.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4.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5. 我院促进母乳喂养的十点措施 5.1医院制定保护婴儿健康和安全的规章制度及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并传达到全院工作人员,在医院所有母婴保健场所张贴或陈列国际及本院的母乳喂养政策。 5.2医院所有员工必须经过最初(新员工)的18小时以上培训及以后每年不少于3小时的复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将母乳喂养工作纳入产、儿科人员责任目标体系。 5.3医护人员必须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工作,在产前门诊、孕妇学校、母婴同室病房对孕妇进行有关母乳喂养好处和方法的宣传指导。 5.4医护人员应帮助母亲在产后一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并进行皮肤接触30分钟以上。 5.5医护人员应教会母亲如何喂奶,指导母亲正确的喂奶体位及含接姿势;教会正确的挤奶方法,以确保在需要与其新生儿分开情况下仍保持泌乳。 5.6出生后6个月内的婴儿,母乳是最好的食品,无医学指征,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新生儿添加任何食物或饮料。医院任何人员严禁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 5.7实行母婴同室,除医学指证的母婴分离外,产妇和新生儿24小时在一起,新生儿因洗澡或其他医疗需要每天母婴分离不超过1小时。 5.8鼓励按需哺乳,不限制母乳喂养的次数和时间,只要新生儿饥饿或母亲奶胀就可哺乳新生儿。 5.9不用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头及奶瓶。对有医学指征需要加奶的新生儿,使用小奶杯、小勺或乳旁加奶。 5.10当母婴出院后通过一定方式将相关信息转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家庭访视。出院时必须告知产妇在喂养有困难时可拨打母乳喂养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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