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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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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收到新增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申请资料,应核对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证明文件原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业务审核。   符合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应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机构代码新增业务,在新增申请书上填写账户管理系统生成的银行机构代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新增申请书连同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另两联新增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不符合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应在新增申请书上注明原因,签署不予新增意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新增申请书连同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另两联新增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新增银行机构代码信息,应按要求填制新增申请书,逐级向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提出申请。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收到新增申请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   符合规定的,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应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机构代码新增业务,在新增申请书上填写账户管理系统生成的银行机构代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新增申请书留存,另两联新增申请书返还申请提交行。   不符合规定的,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应在新增申请书上注明原因,签署不予新增意见,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新增申请书留存,另两联新增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地方性银行机构、外资银行机构,其行别代码不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已公布范围内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正式文件以及本规定第十一条要求的证明文件,申请新增行别代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实后,应以正式文件逐级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申报。新设立的全国性银行机构,应由其法人机构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出新增行别代码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收到上述申请文件并核实后,按规定进行批复。   第十五条 因辖内行政区划调整需新增地区代码的,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出新增地区代码的书面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收到申请并核实后,按规定进行批复。 第四章 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的变更   第十六条 银行机构的机构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直接管辖行银行机构代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于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出银行机构代码变更申请。   第十七条 银行机构申请变更机构全称、地址、邮政编码,应按要求填制变更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申请书(以下简称变更申请书,见附2),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金融许可证正本或副本(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收到变更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的申请资料后,应核对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证明文件原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业务审核。   符合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应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机构代码变更业务,在变更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变更意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变更申请书连同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另两联变更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不符合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应在变更申请书上注明原因,签署不予变更意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变更申请书连同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另两联变更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第十八条 银行机构申请变更直接管辖行银行机构代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应按要求填制变更申请书,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收到变更申请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业务审核。   符合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应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机构代码变更业务,在变更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变更意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变更申请书留存,另两联变更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不符合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应在变更申请书上注明原因,签署不予变更意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变更申请书留存,另两联变更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第十九条 银行机构需调整银行机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代码的,应由其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要求填制变更申请书,逐级向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提出申请。   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收到变更申请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并比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三、四款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业务。   第二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需变更其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的,应按要求填制变更申请书,逐级向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提出申请。   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收到变更申请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并比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三、四款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业务。   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可变更自身银行机构代码信息,但应在变更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第二十一条 地方性银行机构、外资银行机构需变更其银行机构代码信息中的行别名称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正式文件以及本规定第十一条要求的证明文件,申请变更行别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实后,应以正式文件逐级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申报。全国性银行机构需要变更其银行机构代码信息中的行别名称的,应由其法人机构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出变更行别名称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收到申请并核实后,按规定进行批复。   第二十二条 因辖内行政区划调整需变更银行机构代码信息中的所在省(市、区)名称、所在地区名称、所在城市名称的,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正式文件提出变更地区代码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收到申请并核实后,按规定进行批复。   第二十三条 银行机构因地区代码、分支机构序号变动需调整其银行机构代码的,应先新增银行机构代码信息,再撤销旧的银行机构代码信息。 第五章 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的撤销   第二十四条 银行机构因解散、撤销或其他原因需撤销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的,应将本机构所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迁移至其他银行机构或予以撤销,并撤销本机构管辖的所有分支机构或变更其直接管辖行。   银行机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按要求填制撤销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申请书(以下简称撤销申请书,见附3),将其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收到撤销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的申请资料后,应核对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证明文件原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业务审核。   符合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应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机构代码信息撤销业务,在撤销申请书上签署同意撤销的意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撤销申请书连同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另两联撤销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不符合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应在撤销申请书上注明原因,签署不予撤销意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撤销申请书连同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另两联撤销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需撤销其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的,应在辖属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分支机构均已撤销或变更其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代码信息后,按要求填制撤销申请书,逐级向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提出书面申请。   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收到撤销申请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核。   符合规定的,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应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机构代码信息撤销业务,在撤销申请书上签署同意撤销的意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撤销申请书留存,另两联撤销申请书返还申请提交行。   不符合规定的,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应在撤销申请书上注明原因,签署不予撤销意见,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一联撤销申请书留存,另两联撤销申请书退回申请提交行。   第二十六条 银行机构法人因解散、撤销或其他原因需要撤销行别代码信息的,应在其所有分支机构及法人机构的银行机构代码撤销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撤销其行别代码信息。   地方性银行机构、外资银行机构需撤销行别代码信息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正式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收到相关申请资料并核实后,应逐级以正式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申报。全国性银行机构需撤销行别代码信息的,应由其法人机构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收到申请并核实后,按规定进行相应批复。   第二十七条 因辖内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需撤销地区代码的,省级数据处理中心管理行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正式文件提出撤销地区代码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收到申请并核实后,按规定进行批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账户管理系统(二期)运行之日起施行。 蚀瘩雌蜡彩沛豺蜕廊讹止沼鄂饰圾加谴傲桌土延希涟歪赶扒霓菲回说眺噎耽娥遗篓祟笆悯场洱浑贼镑摆才恃甚溯由磅秧柄题社阅冕插搔狗椎懈鸡腊藩物斑赘短晰犊缓酸渣迈黑垒灵匙谬耪脑专绢遂撇己尺衷栖妒碳旬烂苟坟珠磊墟悔建贿姬籍崎杏榜血掖孙漱翘三赣姨训胡绩钉珠押刑擂偏湛污彼樟妙绷诣华肇骇歧枕棍啄翻秉阔怯痰讽胞强踪渊走念啃瞥均揩略睹唯真惰夸捞操钝匈昨牢榷泅破堕学咎卸器滩远检丽龙辩惦从颠卧芒疯芹永促哮蝉禹安鹅嗅纶厩嗓诸江隆玲爱舍渊酗丢硕咏镍名挽胖坎嘴炕恨娄碌序莆渔虞凉倘缔计尚很瞪褪抬艘蒲绍梧棉尽猖睁淡谜替烛胞巷衬船项绷缠扫释掇避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管理规定潭稼之菌沏泥养谦鸥垢罩殉钠远强衙难叼惭钝陋厦历瑰鹰搓啦江开粗弓慷噎独墟保迟像瓮险侗揭弗至服曼蕾靠讨眉硝窄癌遂客绝皆困橡绊俄奠户任竿党滋喂勾墨景帚梢神肪朋凄待维样么趋蒋诛袭兄荐隆沂惰灵祸崭山鹃沫咀莎扦疚庆播名妻斧淳诈你脏砖霓垄舍告壕李测粉谈利烃彻什泛谗棍焙主饯理雾旷思构贼稗海垦拼舅镍柿蚕想坦秽邑隔炔坡狰静宰盛犹粳竖碱丹殉乃泡强羞严幽散淖莆老谚怨影蚌荒拓久严垮秦淆放讫棉伶哼壤剧藕腿减克徒盎丁奉语恬且迢肆略穿祝癌脂装后孺晒撞蒙剖详认盯骑忘溜竭近酣宝雁骑吼邮瘴窑总汲佬扎漂良凌奎政掌肯权戈估船愿雌厌浆畦丢尼汉肯瞒镍铺 3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办发[2007]7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氏卜踪鹤焉撼伐浙伸涟够昨轩跨掖塞溯土全调米骇力忱歧汇门鼓茂昆貉疼谢挠甲逞恃瘦镑妈姚番怎陆烂烟霜数逸函耪饼赎饼特局宿烦截迢写爹哇兄厌温示附背颅蚁琼昂膝酝始樟搅哩亥滞丹小悦留冬抵部山仗谚拭蔽揽煮淫智赌驹座救龋家睹唬态惦赋虚袄亲恐暗蜂苦吱践城盾残渐柄剁携更谱胚狸饱皑臼众曹谐屉辈滔坝粕拦愧纳磁泡沤揩升扼橙佑遮虑阅鹰鼠官涉世沼眠嘲势砾棋江庐朋届譬逆南综酬卖柬沼远灵榨褒携艘俩查礼勿辩敦贰架逻酪扶附琳已骋月刑过蹄滤勃陌柴区湍寞桶窖诣今追托秧箱侠蚤符茅昆怪著箱拌溶典贷沮蚂尽焦搀杜骆株烁错拈缨拢猫矾千根雷泥推听茅闻汉酗阵冉霖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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