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管理,控制作业风险,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厂内所有危险作业行为
3、 内容与要求
3.1危险作业审批
(1) 危险作业:
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
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2) 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A、 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 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C、 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D、 带电作业;
E、 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F、 其它危险作业。
(3) 危险作业审批
A、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
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
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B、 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
意方可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
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C、 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D、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
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 危险作业的实施
A、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
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B、 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C、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
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
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D、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
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E、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
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F、 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G、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
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H、 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4、相关文件/记录危险作业申请单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二)
危险作业包括特种作业和符合危险作业的其他主要作业。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必须具备从事危险作业的专业技术业务知识,熟悉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
规程,无职业禁忌症,以及其他影响危险作业工作的禁忌症。
特种工种上岗有关安全规定:
① 特种作业:电气、起重、电气焊、压力容器、车辆行驶。
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去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持证
上岗作业。
③ 学徒工操作,应有师傅在场指导,如发生事故,师傅应承担责任。
④ 各单位对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必须提出解决措施,限期解决。
符合危险作业的其他主要作业有:高空作业,带电作业,有窒息性、中毒性
气体环境中的作业,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
① 凡需要在高处作业或带电作业的单位,必须由所在作业区写出申请报告,
报告中必须写明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以及作业时准备采取的哪些安全措施。经
生产技术与装备部专职安全员审核,生产技术与装备部专职安全员根据公司规定
的管理审批权限,逐级申报,施工作业单位应在接到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② 从事煤气作业或在有毒、窒息危险的作业时,除按规定申报批准外,动工
前,还必须实地测定煤气含量,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动土。施工过程中必
须有专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有关安全救护工作,必须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挥。
③ 在禁火区域动火作业,均需在班妥动火许可证的审批手续之后方可进行,
并按公司《禁火区域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
④ 在禁火区域,危险要害区域作业的,一般应在白天进行。
⑤ 在禁火区域或危险要害区域施工作业期间,公司主管领导和生产技术与装
备部的有关人员要到现场,督促、协助作业区搞好安全监护及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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