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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深入学习实践、大力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加
强学习的 和领导,保障学习计划有秩序、有步骤的执行,经中心学校创先争
优活动 研究,特制定学习制度如下:
一、 全体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学习,深刻
领会。
二、 学习活动由创先争优活动 负责,办公室及时确定学习时间、地点、
内容、方法和步骤。专题学习活动采取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
合,创新学习方法,采用多种形式,保证学时和学习效果。
三、 集中学习时间以通知为准,活动期间学习时间不少于上级要求的学时。
四、 集中学习时,全体党员干部要提前到会,无特殊原因,不准缺席。如因
故不能到会,要按照考勤制度有关规定,申请主要领导批准。
五、 学习过程中,全体党员干部要遵守会场秩序,集中精力,认真听讲并记
好笔记。需要交流讨论的,要做好发言准备,踊跃发言,并认真做好记录。自主
学习,要按要求进行。
六、 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要求,根据学
习进度和内容安排,及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笔记,要字迹清晰,内
容充实,不能敷衍了事。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各党员干部
学习笔记,针对学习笔记集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 好学习心得的交
流活动。
七、 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既要确保参学率和学习效果,又要以学习促进工
作作风转变和工作效率提高,确保创先争优、工作学习两促进、两提高。
小学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制度(二)
为规范因公外出活动,加强人员和财务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教职工因公外出,不论学习、开会、采购或其他外出任务,由书记、工
会主席、副校长和教导处、学生处、总务处主任根据上级通知和工作需要确定外
出人员、时间、地点,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
天以上,须报经区教育局批准。
二、 参加区教育局以外单位和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和工作会议,
凭上级通知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并报请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三、 凡因公差需用专车者,须经校长批准。学校所派公车必须专车专用,无
特殊情况不得绕道,随车人员必须同车往返。违者超出费用自理。
四、 出差者回校后,须在一周内办理好差旅费报销手续。报销程序为:本人
将各种票据分类按财务要求贴好,如实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经派差部门负责人
签字,交会计初审,再交校长审定签字,最后交会计报销。
五、 审批教职工外出必有严格执行《组织教职工外出考察和参观学习的
管理办法》。
六、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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