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运输、机电事故预防措施.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52226 上传时间:2025-04-23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运输、机电事故预防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运输、机电事故预防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运输、机电事故预防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梁北矿提升运输管理制度》,采区上、下山巷道提升运输中,要强化现场管理,配齐安全设施,保证灵活可靠,保持"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2.斜巷必须设置"一坡三挡'安全防护装置,常常处于关闭状态,只有通过时,方准打开。并按要求设置躲避硐室,安设红灯,做到红灯灭时行人;红灯亮时,马上进入躲避硐室。 3.井下各类小绞车工、把钩工及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绞车运行中要密切凝视其运行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严禁放飞车。 4.绞车工必须做到现场交接班,交班时应将当班绞车运行状况及问题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5.把钩工要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摘挂矿车时动作要快、准,做到每钩对连结装置、矿车完好状况进行检查,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提升矿车数量挂车,严禁超挂车辆或超载运输。 6.井下机车运输,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的规定。机车通过巷道口、峒室口、弯道、交岔点、道岔、噪音较大地段时,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行驶,并发出警号,防止事故发生。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及撒砂装置,要常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两机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坚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7.人员上、下井时必须听从把钩工指挥,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井口、井底把钩工及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每罐升降人数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主罐23人;副罐38人〕。关于升降大型设备等重物时,主副罐内均不准乘人,必须经计算配重,并要制订安全措施,报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机电部、安监部审核。否则,严禁提升。 8.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绞车运行中要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严禁人、物混合提升;平巷、斜巷提升运输严禁坐车、扒车、蹬钩。把钩工要遵守岗位,对发现人员违章严禁发出开车信号,应马上制止。 9.副井提升系统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天轮钢丝绳及绞车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控制设备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天天必须由分工专职人员检修一次,发现问题,必须马上处理。每次检修都应留有记录。 10.提升钢丝绳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75条、第380条至第384条的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和改换。提升钢丝绳必须天天设专人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本。 11.运输安全设施必须定期检查、修理,特别是副井井上、下阻车器及斜巷"一坡三挡'装置、声光信号装置等设备设施,保证灵活管用,安全可靠。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 12.严格执行矿井停送电制度,检修时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13.井下低压供电"三大保护'要认真落实。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常常检查,确保动作灵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14.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专用工具,配齐防护用具。严禁带电检修。非专职人员严禁擅自操作或检修电气设备。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