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效遗嘱 立遗嘱人:_,女,_岁,_省_市_区人,住_省_市_区_号。 我立遗嘱时精神正常,头脑清楚。 _年_月_日我被确诊为癌症晚期,生命危在旦夕,故立此遗嘱。 我拥有的位于_市_地的地基一个,我决定将该财产项下全部权益由_、_、_、_人继承,份额均等。 以上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_(签名) 见证人_ 见证人_ 日期:_年月日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