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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考核评价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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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持续、规范、科学开展,确保工作实效和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 1. 充分认识做好保护视力、预防近视工作的重要性,将学生近防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纳入体卫工作考核范围,纳入学生管理和班级评比内容。 2. 有领导分管,有责任部门落实。 (二)工作落实 1. 制定近视防控工作计划和措施,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作为年终学校体卫工作考核依据。 2. 做好学生视力普查建档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录入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建立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三)健康教育 1. 按照《中小学学生预防近视眼基本知识与要求》,在 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2. 利用6月6日“全国爱眼日”等有利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近防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 (四)工作实效 1. 按《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其附件等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2. 每学年学生视力普查结果较上一学年视力普查结果比率有控制和下降,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近视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入学视力普查与学期末比较,在普查学校进行抽查)。 三、考核办法 1. 年底组织随机抽查。采取听取学校近防工作汇报,查阅资料,考察学校日常近防工作落实情况等方式进行。 2. 依据平时近防工作情况、普查情况和年底考核情况综合确定最后考核结果,计入学校年度综合考评。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按照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方案和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健康XX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评议考核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 二、评议考核原则 (一)全面考核,突出重点。既考核近视防控整体推进情况又重点考核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细化政策,落实人员配备、强化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安排投入,降低近视率等重点事项。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议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客观事实。考核对象应实事求是提供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杜绝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三)目标导向,力求实效。既将评议考核作为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的目标和导向要求,又突出近视防控工作进展和实效。 三、评议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校方案。学校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强化校级层面结合实际出台近视防控实施方案,落实各部门分工负责机制等情况。 (二)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层层落实。学校近视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带动层层落实,采取有序,长效近视防控措施和加强机制建设等情况。 (三)落实专职人员,强化专业保障。学校强化近视防控专业保障机制建设,配备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业人员。 (四)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学校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生用眼环境、教室采光照明等基础设施保障,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现象。 (五)配备设施设备,开展监测筛查。学校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备符合要求的校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校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等情况。 (六)减轻学业负担,贯通体育锻炼。学校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控制书面作业和网络作业总量,避免变相布置作业,指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保障户外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校内体育项目推广、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等情况。 (七)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学校推进近视防控家校联动和规范电子产品使用,采取家庭近视防控普及宣传,引导家长和学校控制和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相关措施等情况。 (八)重视科普宣传,推进健康教育。学校落实健康教育相关要求,以学校、家庭为主阵地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等情况。 (九)降低近视发生,严格评议考核。学校完成《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规定的近视防控目标等情况。 四、评议考核步骤 (一)学校自评。各校依据本办法及《教育系统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全面总结年度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附自评打分表报区教育局。自评报告包括主要工作进展、成绩和亮点、问题和不足、下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名校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区级考核。区教育局会同区卫健局、体育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形成考核意见,明确得分, (三)公示结果。评议考核结果向各校反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学校予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学校进行提醒,视情况约谈学校负责人。各校应在考核结果公示后的一个月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区卫健局、体育局对评议考核的工作联动,确保评议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确保考核质量。各校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做好过程性材料收集整理,确保自评工作质量。 (三)严肃考核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通过评议考核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减轻考核压力。坚持科学评议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额外负担。 六、结果运用 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经相关部门同意后通报,并作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2022年学校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总结 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们在描写眼睛时,常爱用“明亮”“水灵灵” “炯炯有神”等美好的词语来形容。是啊,谁不希望自己有双好眼睛,谁不希望自己心灵的窗户更加明亮呢?可是,很多同学却因为不讲究用眼卫生,造成了视力不良。为了让同学们关注、保护自己的眼睛,学校开展了 “近视防控宣传月”教育活动。 广播发声传倡议 在校园广播“晨间相约一一辅导员开讲”栏目中,辅导员老师为同学们做了一次“预防近视”的专题演讲。 老师告诉队员们,据2022年调查统计,学生总体近视发病形势严峻,随着年级的升高,学生近视率快速增长,近视人数超过总人数的一半,近视率更是达到了惊人的68.84%。 学校的这一现状,也是我国整体现状的一个缩影。目前我国青少年近视率居世界第一,其中,学生的近视接近40%o 相比之下,美国中小学生近视率仅为10%。 这样的“世界第一”我们可不想要。老师给大家分析了近视形成的一些主要原因:学业压力增大;电子产品普及;睡眠时间不足……随后,老师向大家普及了近视的严重危害,并提出了郑重倡议。 专业医生细检查 为更清楚地了解在校学生的近视现状,邀请了专业医生,利用专业仪器,对全体学生进行了专项检查。 眼保健操做标准 眼保健操是一种眼睛的保健体操,主要是通过按摩眼部穴位,调整眼及头部的血液循环,调节肌肉,以达到改善眼的疲劳,预防近视等眼部疾病的目的。我们每天在校都会做眼保健操。但有些同学没有重视,随意做,就达不到应有的保健效果。因此,红领巾值日队员们坚持轮岗监督,督促队员们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为了让同学们学会正确做眼保健操,高年级的同学们走进了低年级各班,手把手地教起了正确做法。 良好习惯来护航 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的时期,若用眼不当,视力极易受损。调查显示,大部分的近视都与不良的用眼习惯有关。为保护视力健康发展,避免患上近视,我们一定要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 良好的视力是我们可以享用一生的宝贵财富,远离眼病,预防近视,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以下“预防近视八条实用建议”愿每位同学都牢记在心,落实行动。让我们都眼睛水灵灵,世界亮晶晶。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指示精神,根据《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健康XX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XX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县(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视力健康教育促进工程 1. 卫生健康教育行动。加强健康教育与管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意识。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认真开设卫生健康课程,近视防控专题教育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积极利用学校电子屏、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结合全国“爱眼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责任主体: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 2. 视力健康宣讲行动。认真遴选专家,组建市视力健康专家宣讲团,每年制定宣讲计划,通过分片结对的方式,走进校园、社区等,积极开展视力健康宣讲活动。视力监测机构年度内对监测学校开展视力监测时,应对学校师生开展至少1次视力防控宣讲活动。(责任主体: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3. 学校卫生保健能力提升行动。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组织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坐姿和读写姿势。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配足配齐校医(保健教师)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监测检查设备,或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就近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提高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责任主体: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工程 4. 阳光体育行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小学一至六年级每周4课时,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周3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上午大课间应安排在第2节和第3节课之间,小学阶段两节课之间的课间休息应不少于15分钟,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幼儿园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 设。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儿童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完善体育联赛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责任主体: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 (三)实施减轻课业负担工程 5. 减轻课业负担行动。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三十条”规定,全面强化校内、校外、家庭、政府等各方面工作要求,加强统筹,综合发力,确保学生减负取得实效。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科学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小学起始年级按课程标准实施“零起点”教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一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和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责任主体:市教育局) (四)实施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 6. 教室视觉环境改善行动。按照国家有关采光和照明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进行视光环境评估。要结合评估情况和“全面改薄”等工作,制定相关规划,不断加大投入,改变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尽快实现学校照明卫生标准100%达标。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进行个性化调节,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责任主体: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实施视力健康综合干预工程 7. 视力监测建档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0—6岁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儿童定期健康查体工作,开展眼保健和视力检查。3岁以内儿童主要进行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3岁以上儿童主要进行儿童视力、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儿童在3岁以前筛查1次,3岁至7岁以内每年筛查1次。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年龄在3岁以内者在6个月内进行复筛,年龄在3岁以上者在3个月内进行复筛。2021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对发现的视力低常儿童,及时告知家长 进一步诊治,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做好分析评估,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发现、早干预。在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信息平台系统,为儿童青少年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视力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中小学校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将视力检查纳入新生入学体检范围,每学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不少于2次,并做好统计分析。(责任主体: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8. 近视规范诊疗行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加强眼科医生及视光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状况,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加强对近视眼镜市场的管理,经常性开展近视眼镜质量抽测工作,抽测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主体: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9. 电子产品监管行动。全面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监管工作,大力整顿网络游戏环境。学校要指导和引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适度少量使用游戏出版物,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 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责任主体:市文广体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六)实施家校联动工程 10. 家庭教育行动。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功能,合力打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攻坚战。多渠道加大宣传,帮助家长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提高近视防控意识,立足于习惯养成,陪伴孩子尤其是学龄前儿童共同减少看电视和看手机时间,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积极带领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并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要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保障孩子充足的睡眠和营养,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 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关注和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早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责任主体:市教育局、学生家庭) 三、部门职责 (一)市教育局:落实并指导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遴选学校开展示范校建设,强化试点引领。研究制定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干预计划,开发近视防控健康教育课程资源。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练”“赛”“养”,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完善体育联赛体系。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家及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走进学校,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健康、文明、科学的健身指导。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推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二)市卫生健康委:鼓励卫生学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采光和照明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方式进行评估抽检、记录并公布。积极发挥医疗卫生机构近视防治专家技术指导作用,结合全国“爱眼日”及近视监测活动,组织开展多种方式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率和近视率等健康数据监测和分析评估,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市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校医和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的配备及职称评审政策,按照相关程序备案后实施。 (五)市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质量监管和眼镜配制计量器具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眼镜和眼镜片生产、流通和销售等领 域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行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进行抽查结果通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六)市文广体旅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组织各类冬、夏令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七)市委宣传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是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关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责统筹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定期调度工作,形成部门合力,推动本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落实。 (二)纳入考核体系。根据《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 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在各地20XX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将每年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县(区)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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