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制消防站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中队工作向更好、更高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实行分数量化考评的办法,每月以10分为基数,全年共120分,每分值10元,按照此办法进行扣分及加分。
第三条 考评范围,中队全体职业队员。
绩效奖按季度发放
第四条 考评内容及标准(扣分细则)
1、早操前床铺整理不符合规定,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0.5分;
2、不在规定时间内洗漱者,每次扣0.5分;
3、午休时无故不在班级休息,或卧床者,每次扣0。5分;
4、熄灯后,不按时就寝、闲谈、听音乐者,每次扣0。5分;
5、不执行中队统一工作安排者,每次扣0.5分;
6、哨声意识不强、集合站队速度慢、无故不参加集合站队者,每次扣0.5分;
7、内务不规范,床铺不整,物品摆放不符合标准的,每次扣0.5分;
8、着装不整、警容风纪不符合标准者,每次扣0.5分;
9、不按时打扫分担区卫生、车辆工具卫生,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每次扣0。5分;
10、无故缺席各类学习、培训,笔记不全,字迹不工整,找人代抄者,每次扣0。5分;
11、无故在电话班滞留者,每次扣2分;
12、不在中队规定地点吸烟者,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者,就餐时间闲谈者,每次扣1分;
13、私自看电视、录像,玩电脑及游戏机者,每次扣1分;
14、各类会议中,有睡觉、坐姿不端正、闲谈、做与会议无关事情者,每次扣1分;
15、不按中队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话者,每次扣3分,并没收电话;
16、哨兵着装不整齐、不按时间及程序交接岗,每次扣2分;
17、脱岗、漏岗(包括叫岗人员及站岗人员两方面的原因),每次扣5分;
18、站岗时不定岗定位,无故随便走动,睡觉、用电话、看杂志、报纸、听音乐及吸烟等无关站岗的事情,扣2分;
19、哨兵对外来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不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
20、站岗时,岗亭内物品摆放不到位,卫生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21、哨兵对出入营区的上级领导不敬礼,每次扣1分;
22、电话班人员对大队领导及上级领导出入营区时不起立,每次扣1分;
23、行进间遇见领导不避让站好的,或站立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24、出入领导办公室时,礼节礼貌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25、训练中不服从值班班长的指令、顶撞值班班长,每次扣5分;
26、训练中不遵守训练纪律的,训练不积极者,每次扣2分;
27、在季度训练考核总评中,成绩有不达标的扣1分;
28、未经领导批准不出火场,火场战斗中不服从命令,消极怠工者每次扣5分;
29、在各类火场战斗和抢险救援中,对外界妄加评论者扣10分;
30、请假未按时归队,请假事由与实际外出所办事项不符者,每次扣5分,并且三个月内不予假外出;
31、损坏公物、器材装备及责任区物品或无故丢失的,每次扣5分并负责赔偿;
32、对负责保养的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损坏时不能及时发现,每次扣2分;
33、在上级领导来队检查中,由于个人主观原因,给中队带来不利影响者,每次扣5分;
34、由于主观原因,不履行自身职责,不能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每次扣10分,并更换岗位;
35、顶撞领导,不服从领导管理者,每次扣60分;
36、偷看及传阅淫秽色情图书、光碟、图片、影片等,每次扣60分;
37、有欺诈他人行为,侵占他人利益者,每次扣60分;
38、由于个人原因出现安全责任、车辆责任等事故,每次扣60分;
39、除以上规定外,有违反条令条例其他项目以及其他规章制度者,酌情予以扣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私自外出、偷盗、打架、队内饮酒等行为者;
2、违反“五条禁令"者;
3、对自身要求不严,出现各类事故及刑事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者;
4、有受到大队以上行政处分者。
第六条 奖励细则
1、在月份总评中未扣分者,加5分;
2、在季度训练考核总评中,成绩前三名者,依次加5分,3分,1分;
3、在支队级以上各项评比及赛事中取得名次者,报大队党委酌情给予奖励;
4、荣获一、二、三等功及支队以上嘉奖者,依次加120分,60分,30分,10分;
5、对队伍建设有突出贡献,在完成全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为集体争得荣誉者,报大队党委酌情给予奖励;
6、有见义勇为等行为,经媒体报道,地方政府表彰者,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好影响,报大队党委酌情给予奖励。
第七条 本考评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中队党支部负责解释.
*关于“报大队党委酌情给予奖励”的解释:奖励范围在30分~120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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