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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收退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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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上海漕河泾软件园职业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收退费管理制度 为规范培训中心收、退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费与教材费: 学费报名时缴,如果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开班,开学后全部退还;教材费的金额和收取的时间,根据课程的不同情况而定。 二、开班标准及有关规定   1、新班开班最低15人。   2、具体收费标准按最新招生简章的标准执行。   3、学员交费后,因招生人数达不到开课标准(不能开课的班)培训中心会在预定的开课时间前通知学员退费或建议学员调到其它同程度班级,并以转入的班级收费标准为准,请学员理解并配合。   三、转班制度 1、学员要求转班,应于开学后两周内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办理. 2、转班必须在有名额的情况下方可办理,转班必须出示收费凭证,无收费凭证一概不予办理.    3、转班根据所转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核算学费,须补齐全费后方可转入。    4、转入班级不保证课程内容的连续性,且不予退班。    5、转班时以转入班级剩余课次为准。 四、退班制度 1、学员因故需要退学,要有相应理由,于开学后两周内到培训中心办理手续退还学费,过期不予办理. 2、办理退费需符合相关退班管理规定,持交费凭证和已开具的发票到培训中心办理退班手续。   3、由于学员自身原因缺课,学校不予补课,不予退费;   4、己开具发票,必须退回完整发票。 在报名前,请您认真阅读相应制度与规定,当您报名交费后,表示您已同意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该制度将视为您和培训中心所达成的一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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