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
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工艺、设备、人员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管理变更。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批准人员变更。
3.3 生产运营部负责批准工艺、技术变更。
3.4动力设备部负责批准生产设施变更。
3。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3。5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制度,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意见。
4。变更程序
4.1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负责批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 批准部门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3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4 变更实施结束后,批准部门应对变更情况组织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部门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5 所有变更的记录应填写在公司变更记录上。
5.变更审批内容
5.1 变更目的。
5。2 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5.3 变更内容。
5。4 变更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危害分析及风险控制)。
5.5 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5。6 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5。7 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6.管理要求
6。1 工艺设备变更
6.1。1 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a) 设备能力的改变
b) 生产材料的改变
c) 设备设施生产能力的改变
d) 工艺设备或工装的改变
e) 工艺参数和操作条件的改变(如:温度、速度、粘度等)
f) 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g) 仪表控制系统的改变
h) 软件系统的改变
i) 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装置的变更
j) 操作规程的改变
k) 试验及测试操作的改变
l) 运输线路的改变
m) 装置布局的改
n) 产品质量的改变
o) 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p) 其他改变
6.1。2 变更应充分考虑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危害分析。对需要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作为变更申请的主要内容。
6.1.3 变更内容在满足所相关工艺、设备、健康安全、环境等条件下,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方能批准.
6。1.4变更涉及的所有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应确保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更新.
6。1.5 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6。1。6 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投用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的目的、作用、程序、内容、变更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6。1.7 变更影响或涉及人员包括:
a) 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b) 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工艺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c) 其他相关人员。
6。1.8 变更所在区域或部门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结项报告等.
6.1.9 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制度内容,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变更结项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a) 所有与变更相关的信息都已更新。
b) 制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的状况。
C) 试验结果记录在案。
d) 确认变更结果。
e) 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6.2 人员的变更
6.2。1 明确生产工序或员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岗位设置、员工的数量等。
6。2.2 人员的变更必须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施,确保上(替)岗人员具备上岗能力及资格。
6。2。3 应按“持证上岗、同岗替代、备员补充"的原则安排上(替)岗,以满足安全生产最低标准。
6。2。4根据风险控制的要求组织对关键岗位进行辨识。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前,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应评估人员变更对现岗位安全生产的影响,选择合适人选。
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a) 工艺危害分析结果认定的高风险作业的岗位。
b) 国家法规制度的特种作业岗位。
c) 实施风险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岗位。
d) 从事关键设备检测、检维修的岗位。
e) 审批作业许可的岗位。
f) 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评与提供培训的岗位。
g) 管理和监督承包商作业的岗位。
h) 环境、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岗位.
6。2.5 明确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的知识、技能、资质与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依据岗位培训需求,确定人员上(替)岗前的培训内容和考评方式,并有计划培养关键岗位的后备人员,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顺利实施.
6。2.6 对上(替)岗人员要进行技能考评,考评方式可以是提问、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高风险作业项目的考评应包括现场模拟操作演示.考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可以是企业管理人员、主管领导、HSE专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员工等。
6.2.7 替岗应经属地部门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执行;调离、调入、转岗由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2。8 关键岗位变更人选不能满足知识、技能、经验最低要求的,须停止变更。
6.2.9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填写“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主要包括:
a) 人员变更的审批信息。
b) 发生岗位变更员工的个人信息.
c) 变更过程中的培训及考评信息。
d) 确保满足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7.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7.1公司应将本制度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品质保障部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部门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制度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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