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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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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质量确保与质量控制〔I〕 水质监测质量确保是贯穿监测全过程的质量确保体系,包括:人员素养、 监测分析方法的选定、布点采样方案和措施、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实验室 间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报告审核等一系列质量确保措施和技术要求. 11.1监测人员的素养要求 11.1。1监测人员技术要求 具备扎实的环境监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正确熟练地掌握环境监测中 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熟知有关环境监测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定;学习 和了解国内外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 11。1.2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凡承当监测工作,报告监测数据者,必须参加合格证考核〔包括基本理论, 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样品的分析三部分〕。考核合格,取得〔某项目〕合格 证,才干报出〔该项目〕监测数据。 11.2监测仪器管理与定期检查 11。2.1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达到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可比,必须执 行计量法,对所用计量分析仪器进行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准使用。 11。2。2应按计量法规定,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合格方可 使用。 11。2。3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自行依法检定,或送有授权对社会开 展量值传递工作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11。2。4计量器具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校验和维护。如天平的零点,灵敏性 和示值变动性;分光光度计的波长准确性、灵敏度和比色皿成套性;pH计 的示值总误差;以及仪器调节性误差,应参照有关计量检定规程定期校验. 11.2。5新购置的玻璃量器,在使用前,首先对其密合性、容量同意差、流 出时间等指标进行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11.3水质监测分析方法的选用和验证 11。3.1对不同的监测分析对象所选用的分析方法要遵循本规范中6。2.1选 择分析方法所确定的原则。 11。3.2当实验室不具备采纳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的条件时,或者水样十分 复杂,采纳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不能得到合格的测定数据,必须做方法验证和 对比实验,证实该方法的主要特性参数:方法检出浓度、精密度、准确度、干 扰影响等与标准方法有等效性、可靠性,并报省级以上环境监测部门审批、 核准. 11。4水质监测布点采样的质量确保 11.4。1地表水质的布点采样质量确保见4.2。4水质采样的质量确保。 底质采样质量确保见4。3。2底质采样质量确保。 污水监测采样质量确保见4。2。4水质采样的质量确保和5.2污染 源污水监测的采样。 11.5分析实验室的基础条件 实验室环境:应坚持实验室整洁、安全的操作环境,通风优良,布局 合理,安全操作的基本条件。做到互相干扰的监测项目不在同一实验室内操 作。对可产生剌激性、腐蚀性、有毒气体的实验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分 析天平应设置专室,做到避光、防震、防尘、防腐蚀性气体和避免对流空气。 化学试剂贮藏室必须防潮、防火、防爆、防毒、避光和通风. 11.5。2实验用水:一般分析实验用水电导率应小于3.0s/cm。特别用水 则按有关规定制备,检验合格后使用.盛水容器应定期清洗,以坚持容器清洁, 防止沾污而影响水的质量。 实验器皿:依据实验必须要,选用合适材质的器皿,使用后应及时清洗、 晾干,防止灰尘等沾污。 11。5.4化学试剂:应采纳符合分析方法所规定的等级的化学试剂。配制一 般试液,应不低于分析纯级。取用时,应遵循“量用为出,只出不进〞的原 则,取用后及时密塞,分类储存,严格防止试剂被沾污。不应将固体试剂与 液体试剂或试液混合贮放.常常检查试剂质量,一经发现变质、失效的试剂应 及时废弃。 11.5。5试液的配制和标准溶液的标定 11.5。5.1试液,应依据使用状况适量配制.选用合适材质和容积的试剂瓶盛 装,注意瓶塞的密合性。 11。5。5。2用精密称量法直接配制标准溶液,应使用基准试剂或纯度不低 于优级纯的试剂,所用溶剂应为GB 6682—86《实验室用水规格》规定的二 级以上纯水或优级纯〔不得低于分析纯〕溶剂。称样量不应小于0。1g,用检定 合格的容量瓶定容。 11.5。5。3用基准物标定法配制的标准溶液,至少平行标定三份,平行标 定相对偏差不大于0.2% ,取其平均值计算溶液的浓度。 1。4试剂瓶上应贴有标签,应写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日期和配制 人。试液瓶中试液一经倒出,不得返回。储存于冰箱内的试液,取用时应置 室温使达平衡后再量取。 11。6监测分析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11.6。1分析方法的适用性检验 分析人员在承当新的分析项目和分析方法时,应对该项目的分析方法进 行适用性检验. 进行全程序空白值测定,分析方法的检出浓度测定,校准曲线的绘制,方 法的精密度、准确度及干扰因素等试验。以了解和掌握分析方法的原理和条 件,达到方法的各项特性要求。 。1全程序空白值的测定 空白值是指以实验用水代替样品,其它分析步骤及使用试液与样品测定 完全相同的操作过程所测得的值。影响空白值的因素有:实验用水的质量、 试剂的纯度、器皿的洁净程度、计量仪器的性能及环境条件等。一个实验室 在严格的操作条件下,对某个分析方法的空白值通常在很小的范围内波动。 空白值的测定方法是:每批做平行双样测定,分别在一段时间内〔隔天〕重复测 定一批,共测定5批~ 6批。 按下式计算空白平均值。 2d 式中:b—空白平均值; Xb—空白测定值; m—批数; n一平行份数。 按下式计算批内标准偏差。 0 式中:Swb-空白批内标准偏差; Xij一为各批所包涵的各个测定值; i-代表批; j一代表同一批内各个测定值。 检出浓度 检出浓度为某特定分析方法在给定的置信度〔通常为95% 〕内可从样品中检 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所谓〃检出〞是指定性检出,即判定样品中存有浓 度高于空白的待测物质。检出限受仪器的灵敏度和稳定性,全程序空白试验 值及其波动性的影响。 对不同的测试方法检出限有几种求法,如: 0 式中:DL一检出浓度; tf一显著性水平为0。05〔单测〕,自由度为f的t值。 当碰到某些仪器的灵敏度较低,测得的Xb=0时,可配置接近零浓度的标准 溶液来代替实验用水进行试验. ② 进行>20次的空白值的重复测定,求得空白值浓度表示的标准偏差Sb , 则3倍的标准偏差3Sb,为其检出浓度. ③ 某些分光光度法中,以与扣除空白值后的0。01吸光度所对应的浓度值定 为该方法的检出浓度。 实验室所测得的分析方法的检出浓度必须达到等于〔或小于〕该标准方法所 提出的检出浓度值。 11。6.1。3校准曲线的制作 校准曲线是表述待测物质浓度与所测量仪器响应值的函数关系,制好校 准曲线是取得准确测定结果的基础. ① 水质分析使用的校准曲线为该分析方法的直线范围,依据方法的测量 范围〔直线范 围〕,配制一系列浓度的标准溶液,系列的浓度值应较均匀分布在测量范 围内,系列点26个〔包括零浓度〕. ② 校准曲线测量应按样品测定的相同操作步骤进行〔经过实验证实,标 准溶液系列在省略部分操作步骤时,直接测量的响应值与全部操作步骤具有 一致结果时,可同意省略操作步骤〕,测得的仪器响应值在扣除零浓度的响应 值后,绘制曲线. ③ 用线性回归方程计算出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截距和斜率,应符合标 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一般状况相关系数〔r〕应20。999。 ④ 用线性回归方程计算结果时,要求r>0o 999。 ⑤ 对某些分析方法,如石墨炉原子汲取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法、等离 子发射光谱法、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一质谱法、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法 等,应检查测量信号与测定浓度的线性关系,当r20.999时,可用回归方 程处理数据;假设r〈0。999 ,而测量信号与浓度确实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 可用比例法计算结果. 11。6。1。4精密度检验 精密度是指使用特定的分析程序,在受控条件下重复分析测定均一样品 所获得测定值之间的一致性程度。 检验分析方法精密度时,通常以标准溶液〔浓度可选在校准曲线上限浓度 值的0。1和0.9倍〕、实际水样和水样加标三种分析样品,求得批内、批间 和总标准偏差,偏差值应等于〔或小于〕方法规定的值。 11。6。1。5准确度检验 准确度是反映方法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的综合指标。检验准确度可采纳: ①使用标准物质进行分析测定,测得值与确保值比较求得绝对误差。②用加 标回收率测定〔加标量一般为样品含量的0.5倍~ 2倍,但加标后的总浓度应 不超过方法的上限浓度值〕.测得的绝对误差和回收率应符合方法规定要求。 11。干扰试验 针对实际样品中可能存在的共存物,检验其是否对测定有干扰,及了解 共存物的最大同意浓度. 干扰可能导致正或负的系统误差,其作用与待测物浓度和共存物浓度大 小有关。为此干扰试验应选择两个〔或多个〕待测物浓度值和不同水平的共 存物浓度的溶液进行试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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