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罚制度一、 地测部门装备地测部门常规的设备品种及数量且满足工作需要;二、 中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三、 大型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四、 坚持对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实现通知单制度;五、 及时填绘各种矿图,要求数据准确,图纸规范;六、 对大型贯通、停头、停采要进行统计,对贯通质量要进行文字叙述,停头、停采要记录相应的数据;七、 因地质测量工作失误导致施工工程返工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工作的处分;八、 造成重大事故的应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九、 地质测量部门在工作中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
2、应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经济奖励;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一、 资料要定期分析,对测定成果精度进行审定,以便为我矿采掘提供正确的资料;二、 按规定定期装订成册,装入柜子,相对集中,符合防火防潮的要求;三、 帐、卡相符,文字部分及基础数据一致;四、 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专业柜子和管理手段,信息传递和反馈及时;五、 资料仪器专人负责管理,仪器使用后及时擦拭,放仪器室集中保管;六、 大型贯通、探放水、排放瓦斯要提供相应的资料,提供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准确的资料。七、 提供给相关科室的资料必须有矿领导签字同意。八、 不得把本矿的地质测量资料随便借给外单位
3、使用。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校检、发放及报废制度一、 矿山企业所使用的地质测量设备、仪器、工具等必须由矿山企业地质部门指定的专人进行保管和使用,精密仪器必须由测量工程师专人使用和保管。二、 使用地质测量设备和仪器前,必须现场进行检验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好,是否损坏,配件是否齐全.三、 专职的地质测量工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所有的地质测量仪器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需借出,必须由矿领导签字认可方能够借出。四、 每次使用测量设备、仪器时,必须按照正规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撤卸精密仪器的部件。五、 每次进行测量工作结束时,必须对仪器进行检查和清洗灰尘,然后入库。六、 其它的测量工具如:罗
4、盘、钢尺、标杆、塔尺、线垂等,在使用时必须进行性能检查,使用结束后,清理干净然后入库.七、 领取测量工具时,必须进行登记,非专职的测量工不得使用测量设备.八、 精密仪器必须定期送交质量技术检测部门进行校检。时间为半年送检一次.九、 地质测量设备、仪器及其它工具的领取使用发放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签字认可。十、 在领取测量仪器时,领取的时间、设备名称、数量、性能、使用人员名字等进行登记,测量工作结束后,在交到指定的仪器保管室,且进行登记.十一、对于损坏、老化、不能够正常使用的测量设备、仪器、工具要做好登记,制作台账,报总工程师认可,批准报废。十二、地质测量设备、仪器、工具如不能够满足工作精度的需要时,需要更新的仪器,由矿总工程师列出材料计划报公司总部批准后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