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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合杭铁路站前十标一分部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第一章 制定依据
制定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相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施工班组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九条 施工班组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 施工班组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三十一条 施工班组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施工班组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五条 施工班组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第二章 安全质量管理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告知以下要求。
1、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3、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4、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5、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防护,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6、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7、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8、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9、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11、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作业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12、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13、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
14、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协作队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电器设备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
16、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7、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堆放,作业时氧乙炔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氧、乙炔瓶不准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班前对作业人员人进行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的交底,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隐患。
22、施工班组进场进行交底,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罚款直到清除施工现场。
23、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等料具.
(5)严禁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在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第三章 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内容:
一、安全生产奖罚内容:
(1)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a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b、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c、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d、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5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e、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玩手机。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玩手机,每一人次罚款5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f、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人、次罚款20元。
(2)临时用电部分:
a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电线一把抓,罚款200元.
b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次。
c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断电,无防雨措施,每处每次罚款30元;
d手持电动工具用电线路不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50元;
e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处。
f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合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50元.(3)机械设备部分:
a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b操作木工电锯等带手套者、不用防护挡板,每一人次罚款20元。
(4)基槽边防护部分:二米以上的基槽不设防护,不设围挡,处罚班组长100元;
(5)其它部分:
a模型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处罚班组长100元;
b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处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50元。
c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赔偿实物原值,并处以50元的罚款。
d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掷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6)奖励: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a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b所管班组全年无因工伤负伤、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c所管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
d坚持对所管班组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e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到全优良标准。
f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四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g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h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身伤亡事故;
(7)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奖励或不定期的给予特殊奖励。
二、质量奖惩内容
1、为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及各种资料及时上报,根据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2、为促进全员参与质量控制、质量管理,项目部从奖惩基金中提出一定比例基金作为奖金,以奖励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将委派安质部定期根据各单位现场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评比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3、为了保证工程按照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特制定以下现场管理奖罚条例:
(1)质量奖励
a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的施工单位,奖励1000-1500元(按月考核)。
b认真执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优良率在90%以上,奖励相应施工组300-500元(按月
考核)。
c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业主有关质量的规章制度、标准,支持质检工作,积极配合施工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没有因技术工作影响工程质量成绩显著者,奖励值班技术人员300-500元(按月考核).
d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质量检查,监督,认真按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检查程序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查出重大质量隐患者,奖励相关人员300-500元。
e工程技术、施工管理、质量检查人员在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奖励300—500元.
(2)质量惩罚
a、违章罚款
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对施工班组处以200—500元罚款。
对违反项目部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的施工单位,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元。
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300元。
施工管理人员接受手续不齐的设计修改文件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按图施工),视情节轻重每次罚责任人100-200元。
施工管理人员未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质量资料或资料不真实、
不齐全、不完整或资料丢失,视情节轻重每次罚责任人100-200元。
技术交底或测量交底文件出错,每次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2-10%罚款。
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等操作,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5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再按经济损失的2—10%罚款。
b工作质量罚款
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班组或个人,违反一次罚款200—500元。
工程施工中,相应技术人员不负责任,不按照测量交底的轴线、标高施做,每次罚50—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
5—20%罚款。
值班技术人员和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不认真检查,对质量等级不认真核定,违反一次罚款100—200元.
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围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罚款100—200元.
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视情节轻重每次罚100—300元,由
此造成质量事故,再按经济损失的5-20%罚款。
对违反责任制度、技术制度、检验制度、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岗位培训制度、砼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当有多条违反时,罚款取大值。
c工程质量事故罚款
未进行材料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和验收,导致进场材料不合格,对有关责任人罚每次罚款100-200元.
试块制作作假、制作组数不足、未按要求养护,超龄送压,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超过设计值的30%,使用未经检验材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对有关责任人罚每次罚款100—200元。
四、以上条款解释权属商合杭铁路站前十标项目部一分部安质部。
五、本制度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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